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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二题:投资推广署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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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英豪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投资推广署去年共协助382间海内外企业在香港开设或扩展业务,按年上升27%。关于投资推广署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382间企业的平均资产值,以及当中高于该平均资产值的企业数目为何;有否估计,上述企业能为香港带来的效益,包括其投资可为本港带来的收益与创造的职位数目等;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去年投资推广署于全球共34个主要商业城市所设的办事处的开支(包括职员的薪酬及津贴,以及办事处的租金等)为何(以表列出);目前该34个办事处共有多少名首长级和非首长级人员,以及当中有多少名公务员;
 
(三)鉴于政府在二○二三至二四财政年度增拨5,000多万元予投资推广署,以加强该署与家族办公室、金融科技和金融服务及创科发展相关的重点行业的全球投资推广工作,该等工作所获拨款及资源分配,以及具体推行情况为何;如何监察该署绩效指标的达标情况(包括如何处理未能达标的情况);会否考虑加强监察或订立硬指标以提高该署的工作成效;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有意见认为,投资推广署的工作与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和香港贸易发展局海外办事处的工作相似,从资源运用及推广成效来看,现时该署的架构未必是最佳配置,当局会否考虑调整该署的架构与职能,特别是加强其在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与熟悉当地的商会华人代表的谘询交流工作;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黄英豪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和投资推广署后,我现回覆如下:
 
(一)投资推广署一直透过其香港团队、17个设于内地办事处及香港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经贸办)的招商引才专组,以及16个位于招商引才专组未有覆盖的主要地域的顾问办事处,广泛接触世界各地、从事不同行业和产业的公司,吸引及协助他们來港开设或扩展业务,并为他们提供一站式及量身订制的支援服务,由策划至落实业务全程给予协助。
 
  在二○二三年,投资推广署完成了382个项目,较二○二二年增长27%。按比例而言,上述数字已超越二○二二年《施政报告》所订的绩效指标(即在二○二三年至二○二五年间,吸引至少共1 130间企业在港开设或扩展业务)。这些项目来自世界各地,涵盖各行各业及不同公司规模(包括中小企业以至跨国公司),带来直接投资额逾616亿元,并在开设或扩展业务的首年,合共创造超过4 100个职位。投资推广署未有备存相关公司资产的资料。
 
(二)投资推广署在全球共34个主要商业城市(包括香港的总办事处)设有办事处,进行招商引资工作。截至二○二四年四月一日,投资推广署的总办事处设有四个首长级职位及176个非首长级职位,合共180个职位(注),其中包括43个公务员职位、134个非公务员合约职位及三个退休后服务合约职位。至于17个招商引才专组所设的79个投资推广人员职位均为非首长级,当中八个职位为公务员职位,其他71个职位则由以当地聘用条款招聘的人员出任。顾问办事处方面,有关顾问是以招标方式委聘。
 
  就投资推广署总办事处的开支而言,在二○二四至二五年度3.065亿元的总预算开支中,包括了约1.7亿元的总办事处公务员及非公务员的薪酬开支(包括津贴)。至于其他投资推广人员薪酬开支及办事处日常运作的开支,已分别纳入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财库局和投资推广署的整体预算开支内,难以分开量化。
 
(三)就投资推广署于二○二三至二四年度新增的5,150万元拨款,主要用于加强与家族办公室、金融科技和金融服务,以及创新科技(创科)发展相关的重点行业的全球投资推广工作。相关拨款已纳入投资推广署的整体预算开支内,当中包括薪酬开支、一般部门开支及行政管理费用等,难以按个别重点行业分开量化。
 
  在协助财库局推动家族办公室方面,投资推广署的重点项目包括制定高效的市场和公共关系策略、举办旗舰活动(例如「裕泽香江」高峰论坛)、开展全球性市场推广活动和与不同持份者制定参与计划,以促进香港成为家族办公室枢纽。家族办公室专责团队(专责团队)至今已协助58个家族办公室在港成立或扩展业务,并有超过100间家族办公室表示正准备或已决定会在港设立或扩展业务。专责团队已在北京、布鲁塞尔、迪拜和新加坡设立办事处,并计划在内地(例如上海)增加人手,重点向目标客户群说好香港故事并推广香港作为家族办公室中心枢纽的竞争力。专责团队将继续在香港、内地和海外举办不同形式的投资推广活动(例如圆桌论坛、研讨会、会议、传媒访问和外访等),以亲身互动的方式向目标客户群推广香港作为家族办公室中心枢纽的竞争力和独特优势。
 
  此外,投资推广署亦运用上述拨款,在全球主要目标市场实施积极及具前瞻性的推广策略,提升在内地和海外的投资推广,并巩固重点行业例如创科、金融服务和金融科技的投资推广工作。例如,投资推广署已加强在创科业界的推广工作,举办及赞助本地和海外的创科活动,吸引更多海外和内地创科公司在香港设立或扩展业务。在金融科技方面,该署亦举办和赞助多场国际金融科技活动,例如全球Fast Track计划及香港金融科技周等。
 
  投资推广署会承着二○二三年的良好势头,全力吸引海外和内地企业来港投资,继续落实上述二○二二年《施政报告》的绩效指标。
 
(四)经贸办、投资推广署和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海外办事处分别有不同的职能,服务对象各异。
 
  经贸办是特区政府在其覆盖国家的官方代表机构,职能广泛。除了作为中国香港在世界贸易组织和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贸易委员会代表的驻日内瓦经贸办外,其余的经贸办均负责处理香港与其所负责国家的双边事务(包括经贸及文化交流等事务)和招商引资引才。经贸办每年需就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进行及举办不同活动,并透过不同渠道主动与其所在地及其覆盖的经济体的持份者(包括政府官员、议员、商界、智库、传媒及相关组织等)会面,讲解香港的最新情况。另一方面,除了驻日内瓦经贸办和主要负责与美国政界联系的驻华盛顿经贸办外,其他经贸办均设有招商引才专组,负责招商引资等工作,包括协助海外企业在香港开设或扩展业务。
 
  而投资推广署和贸发局办事处的服务对象则以商界为主,分别负责招商引资和商贸推广工作。投资推广署的顾问办事处设立于招商引才专组未有覆盖的主要地域,两者各司其职,共同致力巩固和加强香港与海外其他国家的双边经贸关系。
 
  现时,投资推广署透过招商引才专组,发挥香港作为「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的角色,联同相关机构、商会(包括当地华人商会)及专业团体等举办投资推广活动,包括会面、会议、路演、研讨会、展览等,积极向内地及海外潜在投资者及企业提供有关香港营商环境的最新资讯,以吸引内地及海外企业來港开设或扩展业务。投资推广署会继续与包括海外商会在内的持份者保持紧密沟通,以加强合作和交流。
 
注:包括由投资推广署借调至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的职位,有关职位将会适时归还予该署。
 
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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