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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巴林签署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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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与巴林今日(麦纳麦时间三月三日)在巴林麦纳麦签订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投资协定),透过加强相互投资保护,增强投资者信心和扩大双边投资流动,以进一步巩固两地的经贸联系。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在访问麦纳麦期间,与巴林财政与国民经济部部长Shaikh Salman bin Khalifa Al Khalifa签署该份投资协定。
 
  丘应桦表示:「香港与巴林一向是各自区域内引进重要投资机遇的主要门户,这份投资协定正是双方进一步加强投资联系的里程碑,亦彰显自行政长官去年二月率领高层代表团访问中东地区以来,特区政府致力持续拓展香港与中东地区的经济联系。」
 
  他续说:「投资协定确保双方的投资者在对方境内的投资享有对等保护,有助加强投资者到海外投资的信心。香港一直致力扩大投资协定的网络,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及中东地区国家,以促进双向投资流动,带动双方经济发展并达致共同繁荣。」
 
  根据协定,两地政府须为对方投资者提供的保障包括公正、公平和非歧视性对待其投资;在征收投资时作出赔偿;以及容许投资和收益自由转移至外地。协定亦规定投资争端应根据国际认可的规则解决。协定将在双方完成所需的内部程序后生效。
 
  继去年十月与土耳其签订投资协定,是次与巴林签署的投资协定是现届政府签订的第二份同类协定,亦是香港与外地经济体签署的第二十四份投资协定。
 
  香港亦已与位于中东地区的科威特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以及东南亚国家联盟、澳洲、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加拿大、智利、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墨西哥、荷兰、新西兰、瑞典、瑞士、泰国和英国签署投资协定。
 
  为持续拓展香港的经贸网络,特别是加强与中东地区的连结,特区政府正与沙特阿拉伯进行投资协定谈判,并正考虑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设立经济贸易办事处。
 
  随着香港与巴林今日签署投资协定,「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的资助地域范围亦即时扩展至涵盖巴林(为第三十九个合资格经济体),以进一步支援香港企业于当地发展业务。
 
2024年3月3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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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左一)今日(麦纳麦时间三月三日)在巴林麦纳麦与巴林财政与国民经济部部长Shaikh Salman bin Khalifa Al Khalifa(左二)签署香港与巴林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今日(麦纳麦时间三月三日)在巴林麦纳麦与巴林财政与国民经济部部长Shaikh Salman bin Khalifa Al Khalifa签署香港与巴林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图示丘应桦(左)与Shaikh Salman bin Khalifa Al Khalifa(右)在签署仪式后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