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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欢迎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董事局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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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二十九日)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中心)委任陈柏楠为调解中心的非官方董事表示欢迎。有关任期为两年,由二○二四年三月一日起至二○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发言人表示:「陈先生是证券界的资深专业人士,对业界的运作饶富经验。我们欢迎陈先生加入调解中心董事局,并衷心感谢即将离任的董事张为国先生在过去六年为调解中心所作出的贡献。」
 
  由调解中心独立持平地管理的金融纠纷调解计划,在诉讼以外提供独立而费用相宜的途径,主要以「先调解、后仲裁」的方式,解决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金钱纠纷。调解中心由其董事局管治,董事局的组成包括一名非官方主席、四名非官方成员、三名分别来自财库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代表,以及调解中心的行政总裁。
 
 
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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