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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监察公帑资助的商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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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的答覆∶
 
问题:
 
  有意见指,政府多番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本会监察公帑资助的商业项目,甚至以此合理化审批的疏忽。以本月初著名球王参与的表演赛为例,政府以涉及敏感商业资料为由,未有要求主办单位提供其与有关球会之间的合约情况下,批出1,600万元赞助;政府又曾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披露政府与邮轮码头营运商之间的协议、向海洋公园公司提供54亿元借贷协议的利率等资料,以及就香港迪士尼乐园度假区与华特迪士尼公司所订协议的详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检讨,政府没有就上述表演赛要求主办单位提供其与球会之间的合约,有否导致「自缚手脚」,在未能克尽监管情况下,批出1,600万元「M」品牌活动赞助费;
 
(二)鉴于有意见指,上述多个项目均涉重大公众利益及巨额公帑,有否评估,政府拒绝公开有关资料的做法是否恰当,以及会否削弱公帑开支透明度和本会监察权;及
 
(三)会否借鉴上述球王表演赛经验,就北部都会区及交椅洲人工岛等涉公私营合作或庞大公帑开支的项目,尽量公开政府与发展商之间的合约,甚或参考两间电力公司现行向本会提交涉及商业机密文件的做法,容许本会议员在保密情况下阅览该等文件,以提高运用公帑透明度及公众监察力度?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积极配合立法会的工作,提供充足的资料,解答议员的提问。然而,政府的工作既是监管者,更是推动者、促成者。特区官员想干事、会干事,并以能干事、干成事和以结果为目标,所以我们的工作,远超一个监管者的工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文体旅局)在开展文体旅发展工作时,正正是以推动为主、促成为要。就文体旅盛事而言,我们在促成的过程中重视调动民间的自发性,而政府与民间包括商界的合作非常重要,不单可透过协同效应,增加有关项目的成效,更可带动相关产业甚至经济的发展。我们要尊重和平衡私人团体的运作模式,和他们之间的营运关系,但我们也必须同时确保它们符合法律法规,在涉及公帑时,更应做好把关工作,绝不妥协。
   
  若我们需要就个别项目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申请拨款时,会按既定的程序,交代项目的详细内容、财务安排、使用公帑的理据及其他相关资料,以便财委会考虑及批准申请。视乎具体情况及实际需要,我们也会适时向立法会事务委员会作出汇报,以保持透明度。如当中涉及商业资料,政府需平衡政策、法律、合约规范及公众知情权等多方面因素,亦以公众利益为依归,决定应否及如何披露这些资料。
   
  就谢伟俊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发展局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大型体育活动「M」品牌制度于二○○四年成立,以配对拨款和直接资助,支援在本地举办大型国际体育赛事,提升企业赞助体育盛事风气和活动的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推动香港体育发展。
 
  就问题提及的足球表演赛,「M」品牌的审批准则包括参赛运动员阵容/队伍实力、财政营运能力、带动经济的作用、传媒报道和市场推广计划、对公众的吸引力和社会效益、对体育发展的作用,以及主办机构的能力、技术和行政质素等。
   
  主办单位在签署了的协议条款中,承诺按照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活动提案举办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提交评估报告及经审计的帐目报表。文体旅局在进行检查(包括现场检查)、监察及评估活动的情况后,才决定最终拨款金额,以保障公帑。而该足球表演赛的主办单位已撤回申请,最终并没有使用大型体育活动「M」品牌制度的公帑。
   
  文体旅局和大型体育活动事务委员会正总结该个案和其他申请的经验,包括检视「M」品牌计划的审批及监管机制,以完善有关计划,促进更多大型国际体育活动在香港举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体育盛事之都的地位。
   
  启德邮轮码头获财委会拨款以工务工程兴建,其后在二○一二年以公开招标形式租予私人营运商以商业原则自负盈亏营运,并向政府缴交租金,政府没有向营运商提供资助。旅游事务署在公开招标前,已经向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介绍了邮轮码头租赁安排的主要条款,及后亦有向立法会交代营运商收入来源及缴交租金的安排等资料。
   
  海洋公园公司(公司)根据《海洋公园公司条例》(第388章)(《条例》)管理海洋公园,并按《条例》的要求每年向立法会提交其年度业绩报告,内容包括有关年度详尽的工作报告、财务报表及核数师报告。至于问题中提及政府与公司的借贷协议,是政府分别在二○○六年及二○一四年向公司贷款,支持其重新发展计划及大树湾发展项目。当时政府已就相关的贷款向财委会提供全面的资料,包括贷款额、相关利息及借贷/还款日期等。及后在二○二○年和二○二一年分别获财委会批准修订该两笔贷款的条款,令公司有足够的财政能力落实未来策略及达致长远财政稳健。
   
  香港迪士尼乐园度假区(乐园)是政府与华特迪士尼公司共同投资的一项重要旅游基建。乐园由二○○八财政年度起,每年均会向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披露其营运及财务表现的主要资料。过往政府向财委会申请注资发展和扩建乐园时,亦清楚交代投资的详情,包括政府与华特迪士尼公司协议的股本和借贷安排。
 
(三)有关土地发展项目的资讯,政府一向公开透明。例如在处理「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下北部都会区新发展区的原址换地申请时,政府会公开可供申请的用地资料,以及申请要求;亦会公布获批准申请的相关资料,包括用地面积及补地价金额等。政府透过公开招标出售土地时,亦会公布招标文件,以及中标者及中标地价。
 
  此外,为推动北部都会区及交椅洲人工岛等大型发展,政府正在探讨多元、灵活的开发模式。但即使政府最终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例如直接批地,我们都会贯彻公开透明的原则,向市民交代个中考虑,亦会公布地契和其他相关文书的具体要求和所收取的地价。

  ​多谢主席。
 
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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