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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雇主及雇员在农历年假后注意工作场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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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吁请承建商、雇主及雇员,在农历新年假期后并在恢复工作前,应提高警觉、检查工作场地及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

  劳工处发言人今日(二月十六日)表示,在长假期后,管理人员及雇员的安全警觉可能有所松懈,工作场地的情况亦可能有变,因此劳资双方都要加倍注意工作安全。

  他说:「如工作涉及有潜在危险的工序、机器或工具,应在开始工作前作检查、准备及采取合适的安全措施,这个步骤是十分重要的。」

  「所有棚架、工作台、起重机械、临时供电设施、气体焊接及火焰切割工序、化学品工序、密闭空间、渠务及挖掘工程均须由合资格人员检查,并在确保安全后,才可再次使用或复工。」

  他续说:「管理人员亦须充分提醒及指导雇员,在从事高处工作、吊运工作、隧道工程、电力工作及其他危险工作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为防止意外发生,发言人吁请承建商和雇主加强监察,确保工作场地在假期后仍然安全。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违反有关规定,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两年;或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三百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此外,雇员亦应合作,遵守安全指示及使用安全设备。

  如有任何有关职业安全及健康的问题,可致电二五五九 二二九七,与劳工处职业安全主任联络。
 
2024年2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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