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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拟议的《版权条例》附属法例展开公众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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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十五日)就拟议的《版权条例》(第528章)(《条例》)附属法例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公众谘询。该附属法例旨在根据《条例》,指明某些使用版权作品的允许作为所适用的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室,以及就该等允许作为订明条件。
   
  随着《2022年版权(修订)条例》(《修订条例》)于二○二三年五月一日生效,现行的《条例》加强了数码环境的版权保护,并在保护版权和合理使用版权作品之间维持平衡。其中,《修订条例》已新增和扩阔允许作为,以便利指明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室的日常合理运作,从而促进研究、私人研习,以及知识的保存和传播。因此,现行《条例》下规管相关允许作为的《版权(图书馆)规例》(第528B章)需要作出更新。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表示:「政府致力维护一个健全的版权制度,这制度涵盖图书馆、博物馆、档案室等不同界别合理使用版权作品的各种允许作为。为了让指明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室在履行保存及保护文化遗产的职责时,有效地利用《条例》下的该等允许作为,政府有必要提供一套清晰且符合现况的法定框架,以供指明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室在适当的情况下遵守。」
   
  发言人续说,政府建议根据《条例》第46(1)条,订立两项新的附属法例以取代现行的附属法例。拟议的法例旨在指明合资格行使《条例》下相关允许作为的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室的类型和种类,并就该等允许作为订明适用的条件。
   
  谘询文件已分别上载至商务及经济发展局(www.cedb.gov.hk)和知识产权署网页(www.ipd.gov.hk)。市民可于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或之前透过电邮(libreg_consultation@cedb.gov.hk)、传真(2147 3065)或邮寄(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西翼二十三楼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第三部)提交意见。
 
2024年2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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