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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打击网上及电话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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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健波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为了打击日益猖獗的网上及电话骗案,英国及新加坡近年制定新法例及引入不少新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考虑参考英国的做法,制定法例要求大型网络公司采取措施,防止市民接触欺诈性广告(包括由虚假名人代言的投资计划广告);
 
(二)会否考虑参考新加坡主动打击骗案的做法,立法授权政府在怀疑或有理由相信有关网上活动会引导行骗行为的情况下,指令停止传播有关网上内容;
 
(三)会否考虑参考新加坡的经验,推出利用人工智能的应用程式,透过将疑似诈骗的短讯及电话号码对比警方的骗案资料库,为已安装该应用程式的用户自动过滤诈骗短讯及来电;及
 
(四)除上述措施外,政府是否正在研究或将会推出其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打击网上及电话骗案;如是,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诈骗案近年日益严重,政府非常关注情况,各有关部门一直采用多管齐下的方法,持续透过加强执法、宣传教育、多机构合作、情报分析及跨境合作,全力打击各类型的诈骗案,并提高市民的警觉性。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香港警务处后,现回覆如下:
 
(一)及(二)警方及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一直和持份者保持紧密合作打击诈骗,包括停止诈骗内容在网上流传。
 
  在与电讯业合作方面,经参考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做法及考虑在香港实施的可行性,通讯局于二○二二年根据《电讯条例》(第106章)在电讯商的牌照中加入条款,清晰列明电讯商必须按执法机关提出的要求,尽快采取必要的行动封锁或停止怀疑涉及诈骗活动的电话服务及网站,以配合警方打击骗案。电讯商作为牌照持有人,必须遵守有关的牌照条件,如有违反,通讯局可按情况根据《电讯条例》施加罚则。电讯商按警方提供的资料,至今已成功拦截超过6 800个涉及诈骗案的网页连结及封锁或停止超过2 400个涉嫌进行诈骗的电话号码。
 
  此外,警方在执行职务时,如为防止及侦查罪案的需要,会要求有关人士/机构(包括资讯及通讯科技公司)提供资料或作出配合,包括向互联网平台提出移除帖文或其他资料(包括影片、文字及图像等)的要求,例如移除怀疑涉及诈骗的内容及伪冒他人以作行骗的假帐户等。警方和相关持份者在此方面一直合作畅顺,积极跟进警方要求。
 
  我们建议市民如在网上平台收到怀疑诈骗讯息,可按有关平台提供的功能作出封锁或举报,亦可向警方举报有关可疑连结,以便电讯商按警方的调查结果阻截用户登入至有关网址。
 
  上述与多机构合作及从源头堵截骗案的措施跟世界不同司法管辖区(包括英国及新加坡)的做法一致。我们会持续积极优化反诈措施,同时密切留意和参考外地应对骗案的手段和措施。
 
(三)二○二二年九月,警方推出一站式诈骗陷阱搜寻器「防骗视伏器」,并于翌年二月推出手机应用程式版本「防骗视伏App」,协助市民分辨可疑网上平台帐户、收款帐户、电话号码、电邮地址及网址等,并提供防骗提示。「防骗视伏器」截至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录得逾213万次搜寻,预警约36万次诈骗及网络安全风险。我们留意到其他国家(例如新加坡)也有类似的应用程式协助市民防止受骗。
 
  警方正积极优化「防骗视伏App」的功能,现计划于今年二月加入自动化元素,在用户浏览可疑网站及在接收可疑来电时即时发出警示,提醒市民要提高警觉;并推出公众报料机制,让市民遇到可疑来电或网站时,可透过程式举报,丰富资料库的内容,功能和新加坡防骗过滤流动应用程式相近似。我们会继续研究如何利用先进科技(包括人工智能)打击诈骗的不同方案的可行性。
 
(四)除上述的新措施,政府也不断加强现行措施,提升社会各界的反诈能力。
 
  在与金融界合作方面,警方已于二○二三年十一月底与主要银行成立「反诈骗联合情报中心」,由10间银行派员到警察总部工作,就追截骗款、识别潜在骗案受害人,以及情报交流与警方作更直接和即时的沟通和合作。新加坡也有类似让银行职员在警察处所办公以加强金融界合作的安排。
 
  此外,继「防骗视伏器」于去年十一月连接「转数快」平台,在市民转帐至可疑帐户时作出警示,警方会与相关持份者研究将警示机制延伸至其他平台,如一般网上银行服务、自动柜员机等,以扩大警示机制的涵盖范围。香港金融管理局亦已要求银行在今年三月底前落实一系列提升电子银行保安的措施,例如设立动态诈骗监测机制,透过更全面考虑客户的交易模式及数据,迅速辨识可疑的帐户活动并采取适当措施,包括在执行有关交易指示前要求客户再次确认交易。
 
  针对骗徒利用虚拟资产进行诈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与警方也在二○二三年九月成立跨机构专责工作小组,加强可疑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风险评估机制以及执法协作。如发现怀疑涉及严重的诈骗行为,证监会和警方会充分利用双方的调查和法定权力,包括向相关网站营运商发出终止及停止函以终止怀疑违法的活动,或要求电讯商封锁可疑网站,以最大力度合力打击罪案。
 
  在电讯服务方面,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和警方及主要电讯商于二○二二年九月成立的专责工作小组已推出不同措施打击网上及电话骗案,包括要求固定及流动电讯商监察并识别怀疑诈骗电话致电模式并暂停有关电话的服务;针对源自非本地的诈骗电话,用话音或文字提醒用户留意「+852」开首的境外来电;继续优化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包括要求电讯商加强进行定期抽样检查及跟进核实有可疑的电话储值卡、加强认证用户的资料等。
 
  此外,为协助市民识别短讯发送人的身分,提防电话及短讯诈骗,通讯办已于二○二三年十二月底推出「短讯发送人登记制」(登记制),并率先于电讯业实施。所有已登记的公司或机构会使用以「#」号开头的「已登记的短讯发送人名称」发出短讯予本地流动服务用户。通讯办会监察登记制的实施情况,并会主动邀请其他常用短讯与客户进行沟通的行业及政府部门参与登记制,以进一步扩展计划。
 
  警方会继续加强执法、提升检控效能,并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以打击诈骗集团利用傀儡户口清洗黑钱,同时以拦截骗款、骗案预警等方式减低受害人损失,并持续透过线上线下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的防骗意识。警方亦会积极寻求与各界持份者、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包括内地及海外执法机构保持紧密合作,共同打击骗案。
 
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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