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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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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和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人工智能(AI)的发展和应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提倡发展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府,政府会否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在公共服务引入及应用AI;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2023年施政报告》提出,会进一步于中小学大力推动STEAM教育,政府有何措施进一步加强AI的研究和教育工作,并提升教师及学生对AI的知识和应用,例如在中小学加入教授使用ChatGPT或其他AI工具的课程,或引入AI协助日常教学,以助分析学生表现并进行针对性支援,从而提升教学效能等;

(三)鉴于有意见指出,AI生成的图片或内容几可乱真,或造成信息泄露及内容造假等资讯安全隐患,而政府于去年五月三十一日回覆本会议员质询时表示,会密切注视AI在香港的技术开发、应用及发展的情况,以期作出适当的应对,相关工作的进展为何;

(四)鉴于政府在《香港促进数据流通及保障数据安全的政策宣言》(《政策宣言》)中表示,会研究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加强对个人资料的保障及应对网络科技挑战,政府如何在保护个人资料和促进生成式AI技术健康发展之间取得平衡;

(五)鉴于有意见认为,生成式AI的资料来源来自其训练数据库,内容几乎涵盖所有能收集到的人类数字化资讯,或会造成知识产权问题,而政府在《政策宣言》中表示,会探讨完善《版权条例》(第528章)对AI技术发展所提供的保障,相关工作的进展为何;及

(六)鉴于美国扩大对华高端晶片出口限制,香港不能再获得高端算力晶片供应,政府有何措施加快推动本地技术生态与人才的发展,以确保香港科创研发在未来几年内在内地与全球市场的抗风险能力与长期竞争力?

答覆:

主席:

  就葛议员的提问,经统筹教育局、保安局、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提供的资料后,我现答覆如下:

(一)政府一直积极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以促进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的发展。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资科办)制订了《人工智能道德框架》,为各政府决策局/部门(局/部门)在推行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项目时提供指引。因应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最新发展,资科办于二○二三年八月更新《人工智能道德框架》,为局/部门就开发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技术及应用方案提供更清晰的指引。为推动各局/部门以更具效率及成本效益的方式采用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分析等技术,以推行更多便民利商的电子政务项目,资科办于二○二○年已推出大数据分析平台。

  至今,不少电子政务项目已应用了人工智能技术,例如资科办联同运输署开发交通数据分析系统,利用大数据分析各类交通运输数据和天气数据;以及协助地政总署及路政署于二○二一年以图像分析技术,遮蔽部门内部使用的街景图像中的人面及车牌等资料以保障私隐。

  为进一步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的发展,资科办在二○二二年起开展电子政府审计,检视各局/部门的系统和服务,并提出利用先进科技(如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分析、地理空间分析等)优化公共服务的资讯科技方案。审计工作已于二○二三年年底完成。各局/部门会在今年起陆续推出数字政府及智慧城市「百项方案」,当中涉及人工智能的方案,例如利用人工智能提升公众货物装卸区的保安以及在1823查询服务中扩展人工智能聊天机械人服务等。

(二)配合行政长官于《2023年施政报告》提出进一步于中小学大力推动STEAM教育,加强学生对科学及创新科技的兴趣和能力,提升创意思维和解难能力,教育局持续更新学校课程,加强教师培训,为学校提供资源支援等,以普及创新科技(创科)学习。

  在课程方面,教育局于二○二三年中推出「初中人工智能课程单元」,课程内容涵盖人工智能基础、社会及伦理、视觉和语音应用、人工智能的未来发展等,当中包括人工智能的最新发展和生成式人工智能ChatGPT;又推出了「高小增润编程教育课程单元」,协助小学规划和优化编程教育的推展,更有系统地培养学生的计算思维能力,有助小学生衔接于中学阶段学习人工智能的基础和应用。上述课程单元分别供中小学由本学年起推行。此外,更新的「高中资讯及通讯科技课程」已于二○二二/二三学年开始于中四级开始实施,课程加入创新科技的课题(例如人工智能),并大幅增加教授编程的课时。以上更新的课程有助学生更掌握科技和资讯科技的最新发展及其应用,引导他们善用创科及资讯科技工具解决问题。

  教育局持续为教师举办教师专业培训课程(包括工作坊),并会为学校提供足够的培训名额,让教师进一步掌握相关的教学策略,包括评估学生学习的策略。另一方面,教育局又为教师提供涵盖人工智能多个范畴的专业培训,包括人工智能的发展、规划人工智能在教育上的应用,以及人工智能工具在不同科目的应用。教育局资讯科技教育卓越中心亦提供培训和到校支援服务,向其他学校分享相关的良好做法和成功经验。

  此外,教育局的优质教育基金拨出五亿元,推行「电子学习配套计划」,透过学校、专上院校、教育团体,以及商界之间的深入合作,共同开发及提供优质的电子学习配套。合共22个项目已于二○二三/二四学年初展开,项目会运用创新科技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提升多个学科的教与学效能,并会开发适性化学习平台,利用数据分析,提供即时反馈,以照顾学生的多样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预计在二○二四/二五学年底,部分项目的成果将发布给学校使用。

  鉴于人工智能技术衍生关于法律法规、伦理道德、资讯真僞、私隐保护、知识产权、沉迷及过分依赖等备受关注的事宜,因此,我们在加强资讯及创新科技教育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建立学生正面的价值观和态度,注重培育数字科技世代下学生的媒体和资讯素养。教育局为学校提供《香港学生资讯素养》学习架构,并不断加强中小学课程中与资讯素养相关的学习元素,包括于二○二二年公布的更新学习架构中,加入了创科应用所涉及的道德议题,教导学生拒绝不道德地使用新兴和先进资讯科技。同时,我们举办一系列教师培训课程,开发教材,培育学生成为具道德操守的资讯科技使用者。

  至于课程以外,资科办亦推行「中学IT创新实验室」及「奇趣IT识多啲」计划,分别资助中小学举办与资讯科技相关的课外活动,包括人工智能相关的课程、工作坊及比赛等。截至二○二四年一月中,约有940多所学校举办的约4 400个活动获得资助,当中约两成涉及人工智能。

(三)互联网的世界并不是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根据香港现行法例,大部分在现实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原则上均适用于网络世界。现有法律框架下有若干条文可处理散播不实或不当资讯,例如《2021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就加入未经同意下发布或威胁发布私密影像的罪行,该罪行也适用经修改或移花接木(包括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私密影像。

  人工智能(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正在不断演变。有关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对科研、教学与各行各业皆带来转变。就此,政府已委托了专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InnoHK创新香港研发中心,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的准确性、责任、资讯保安等范畴,研究及建议适当的规则和指引。我们会因应业界专家的建议,研究合适的策略和对应措施,平衡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及保障安全等的需要。

(四)《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第486章)属「科技中立」的原则性法例,保障个人资料的条文和原则对收集、使用、储存、保留及传送个人资料的不同技术手段一视同仁。《私隐条例》的规管涵盖六项个人资料保障原则,包括规管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及方式;资料的准确性、储存及保留;资料的使用;资料的保安;资料政策的透明度,以及资料的查阅及更正,以确保处理个人资料的整个程序受到法律保障,而这些原则都反映了国际上通用的准则。机构在开发及使用人工智能时处理个人资料,须遵守《私隐条例》下的相关规定及六项保障资料原则。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私隐专员公署)在二○二一年发布《开发及使用人工智能道德标准指引》(《人工智能指引》),以协助机构在开发及使用人工智能时,明白并遵从《私隐条例》就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的相关规定。《人工智能指引》包涵倡议的数据管理价值及人工智能道德原则,并就人工智能策略管治提供实务指引,以协助机构制订合适的人工智能策略及管理模式,并作出风险评估及制定相关监察安排等。《人工智能指引》已经反映国际上共同认可的价值及原则。此外,私隐专员公署亦主动对机构使用人工智能的情况采取循规审查行动,并将于今年第一季就相关情况发表审查结果。

  政府和私隐专员公署明白到《私隐条例》需要与时俱进,一方面确保《私隐条例》对个人资料私隐提供适当保障,同时亦有助促进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本港社会、经济和科技各方面的发展。事实上,人工智能的发展和《私隐条例》对个人资料私隐的保障并无基本的冲突。政府和私隐专员公署会积极参考其他地区在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及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的经验,包括研究相关法律条文,私隐专员公署亦会适时检视及更新《人工智能指引》。

(五)在开发、训练和提升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的过程中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的作为,受《版权条例》(第528章)及本地其他的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包括《专利条例》(第514章)、《注册外观设计条例》(第522章)及《商标条例》(第559章),如适用)所规管。就此,如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现行《版权条例》的法律原则会适用于相关个案。具体来说,《版权条例》订明作品的版权拥有人对其作品享有专有权利,作出「受版权所限制的作为」,包括复制其版权作品、以任何电子方式向公众传播其版权作品,以及制作其版权作品的改编本等。除非有关「受版权所限制的作为」属于《版权条例》订明的豁免范围,任何人未获版权拥有人的同意,自行或授权他人作出「受版权所限制的作为」,均属侵犯版权,可招致民事及/或刑事法律责任。

  因应人工智能技术的急速发展所衍生的版权议题,政府正研究相关议题,并将在今年进行谘询,探讨继续完善《版权条例》所提供的相关保障,以确保本港的版权制度持续健全和具竞争力。

(六)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生态圈方面,行政长官在去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要加速建设超算中心,助力人工智能发展。数码港现正积极筹备今年起分阶段设立人工智能超算中心,以支撑大学、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及相关行业的强大算力需求,提升香港在不同科研及应用领域的研发能力,推动产业发展。

  此外,政府的重点创科项目「InnoHK创新香港研发平台」已建设专注于人工智能及机械人科技的「AIR@InnoHK」,当中包括一所专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研发中心。我们亦会于今年内成立香港微电子研发院,引领和促进大学、研发中心和业界合作,包括研发第三代半导体核心技术,推动「从一到N」的科研成果转化,协助业界提升效益以至升级转型,完善香港的创科生态圈。

  另一方面,政府一直透过一系列措施,壮大本地创科人才库。举例来说,我们通过「研究人才库」资助合资格机构和企业聘请大学毕业生进行研发工作。「科技人才入境计划」亦为输入海内外科技人才来港从事研发工作实施快速处理。我们期望人工智能超算中心能吸引海外和内地的人才及企业来港,有助提升香港的研究水平及数字经济发展,并促进人工智能方面国际及区域性合作。
 
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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