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克罗地亚签订税务协定(附图)
****************
这份是香港签订的第48份全面性协定。它阐明双方的征税权,有助投资者更有效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连同克罗地亚在内,香港已经与17个欧洲联盟成员国签订全面性协定。
许正宇说:「克罗地亚是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其中一个经济体。我有信心全面性协定可进一步促进香港与克罗地亚的经济贸易联系,为双方业界进行商务或投资提供额外诱因。香港将继续与贸易及投资伙伴磋商,以拓展全面性协定网络,提升香港作为商业及投资枢纽的吸引力,并巩固香港作为国际经贸中心的地位。」
在香港与克罗地亚的全面性协定下,香港公司按照该协定在克罗地亚所缴付的税项,不论直接或以扣除方式缴付,将可根据本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从而获双重课税宽免。
此外,香港与克罗地亚的全面性协定亦提供以下税务宽免安排:
(一)克罗地亚向香港居民征收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税率上限为5%;及
(二)香港居民如在克罗地亚就国际航运赚取利润,无须在克罗地亚课税。
这份全面性协定在双方完成有关的批准程序后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就协定作出一项命令,有关命令会经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通过。
有关香港与克罗地亚的全面性协定详情载于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chi/pdf/Agreement_Croatia_HongKong.pdf)。
完
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8分
香港时间16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