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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扶弱基金和其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专款接受新一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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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社会福利署(社署)管理的携手扶弱基金(基金)今日(十二月二十日)开始接受恒常部分的第十七轮申请和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专款的第十轮申请。非政府福利机构及合资格的中小学可于今日起至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间递交申请。基金秘书处收到有关申请后会根据收到申请的日期顺序,分两个时段作出处理和批核。

  政府二○○五年设立携手扶弱基金,推动社福界、商界和政府三方合作,共同扶助弱势社群。基金透过政府提供的配对资金,鼓励商界伙伴作出捐赠,以支持非政府福利机构推行福利项目。政府至今已注资共12亿元,当中八亿元用作基金恒常部分,扶助弱势社群,而其余四亿元用作专款部分。专款于二○一五年推展以来,透过政府、社福界、商界和学校四方合作,为基层家庭的中小学生推行更多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协助他们全人发展。
   
  社署发言人表示,基金透过过往十六轮恒常部分的拨款申请,迄今共批出超过五亿八千八百万元配对资金予229间非政府福利机构,与1 860多间商业机构携手为约101万3千名弱势人士提供1 169项社会福利计划。专款部分的首九轮申请亦得到各界热烈支持,迄今共批出超过三亿三千九百万元拨款,以推行552个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而参与项目的商业机构超过480间,惠及约13万1千名中小学生。
 
  就新一轮申请,每个恒常项目的基金资助上限为300万元,而每个专款项目的基金资助上限为450万元。恒常部分和专款部分由今日起接受申请,详情如下:
 
   恒常部分第十七轮申请 专款部分第十轮申请
合资格申请者 凡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机构
  • 凡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机构
  • 公营中小学,包括官立学校、资助学校和按位津贴学校,以及直接资助计划学校
项目内容 为弱势社群推行福利项目 为基层家庭的中小学生推行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
申请须知
及表格
社署网页:
www.swd.gov.hk/tc/svcdesk/funds/
partnership/
社署网页:
www.swd.gov.hk/tc/svcdesk/funds/
dedicatedportion/
申请时段(注) 第一时段: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二时段: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一时段: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第二时段: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注:申请可于今日起至第一及第二时段届满前的任何时间递交,基金秘书处收到有关申请后会根据收到申请的日期顺序作出处理和批核。

  基金恒常和专款部分的详情已上载社署网页(www.swd.gov.hk)。有关基金申请的查询,请于办公时间联络基金秘书处(电话:3468 2710/3468 2718)或电邮至pfdenq@swd.gov.hk
 
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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