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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出席二○二三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致辞(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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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十二月四日)在二○二三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的致辞:

尊敬的郑雁雄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董经纬署长(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署长)、方建明副特派员(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副特派员)、赖如鑫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政治委员)、张举能首席法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梁君彦主席(立法会主席)、叶刘淑仪召集人(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召集人)、范徐丽泰主席(励进教育中心主席)、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参与由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主办、励进教育中心支持的二○二三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为增强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一四年决定,将十二月四日订为「国家宪法日」。

  每年由特区政府和中联办合办的「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汇聚各位专家学者分享精辟见解,让市民对《宪法》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中国式现代化

  今天座谈会的主题是「宪法与中国式现代化」。什么是「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我们自身国情的中国特色。

  在二十大报告中所列举的中国式现代化特征之一,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中国十四亿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规模超过现有发达国家人口的总和,是前所未有的重要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四年以来,从艰难岁月走向光明辉煌,踏上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现在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成为现代化强国,成就斐然,得来不易。

  二十大报告提醒我们,全体人民要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努力,把国家进一步建设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宪法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关系

  国家实现全面中国式现代化的任务是任重而道远,我们更要打稳坚实的法治基础。二十大报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句精辟地点出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和重要作用,而法治的核心与基础就是《宪法》。这一部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宪法》的保驾护航。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依宪执政,依宪治国,坚持《宪法》确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这样,中国式现代化的路才能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才能有效应对任何风雨挑战,行得稳,走得远。

对香港特区的启示

  《宪法》和香港特区的关系,应该怎样解读呢?

  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拥有「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法治传统源远流长,营商环境自由开放,是世界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这些国际化优势的基础和保障,就是《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

  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要以《宪法》作保障,同样地,香港特区走「一国两制」这条在历史上崭新的道路,也一定要以《宪法》和《基本法》作为保障。

  《基本法》一开首就强调了「一国是根」、「一国是本」的最重要根基。《基本法》第一条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二条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授权」二字点出了中央的全面管治权是香港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源头,两者是「源」与「流」的关系。维护和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也是从根本上保障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接下来,我想就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以巩固香港繁荣安定作几点分享。

  第一,要守护好管治权,我们就必须坚决落实「爱国者治港」。下星期日,即十二月十日,是区议会选举投票日。这次选举是特区完善地区治理体系,重塑区议会后的第一场全港性大型选举,是将「爱国者治港」原则落实到特区治理架构的最后一块拼图,完成最后一公里。我再次呼吁各位嘉宾和市民在投票日踊跃投票,为建设美好社区共同努力。

  第二,必须培养爱国新一代,使他们成为心系国家、具世界视野、有能力、能担当香港「一国两制」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我在今年的《施政报告》提出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除了要继续大力推广《宪法》和《基本法》外,还要增强市民,特别是青年对国家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使他们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府将会全方位统筹协调,在社会建立以爱国爱港为核心,与「一国两制」方针相适应的主流价值观,让爱国之情扎根民心,团结一致为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作出努力。

  第三,必须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香港在二○一九年经历「黑暴」、港版「颜色革命」,社会秩序受到严重伤害,人心惶惶。在中央果断施展组合拳,颁布实施《香港国安法》,完善特区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后,香港实现由乱到治,现在已进入由治及兴新阶段。

  《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赋予香港特区宪制责任,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政府正全力准备,明年完成本地立法,并使有关法律与《香港国安法》联合起来,成为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系统,建立坚强的保护盾,奠下香港繁荣稳定最坚实的基石。

  各位嘉宾、各位市民,《宪法》是在法治轨道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最坚实根基。「一国两制」是史无前例的伟大创举,而《宪法》、《基本法》就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最佳保障。

  在国家迈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宪制秩序,向世界展示「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祖国统一事业作出贡献!

  最后,我感谢今日座谈会的各位讲者嘉宾,亦感谢多年来支持宪法日讲座的励进教育中心。谨祝大家有一个丰盛收获的「国家宪法日」。多谢大家!
 
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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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十二月四日)在二○二三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致辞。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十二月四日)出席二○二三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图示(左起)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晓峰、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政治委员赖如鑫海军少将、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郑雁雄、李家超、励进教育中心理事会主席范徐丽泰、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署长董经纬、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副特派员方建明、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教授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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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出席二○二三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