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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医务卫生局局长就「加快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安老规划」议员议案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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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就「加快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安老规划」议员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很感谢李世荣议员提出这个动议,以及四位议员的修正,更加多谢31位议员刚才提出了很多不同方面和很具建设性的意见。我特别要多谢议员在发言时对二○二三年《施政报告》中提出多项关于大湾区医疗卫生跨境服务的措施表示支持。接下来,我会对议员刚才提出的一些意见作出回应。

「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

  首先关于长者医疗券方面,我留意到许多议员都对此非常关心,特别是《施政报告》中提出「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试点计划」)的适用范围,有很多意见认为应该把医疗券扩展至广东省所有「三甲医院」,甚至可能其他(地方),例如福建省的医院。我相信大家都同意,在考虑为所有长者提供便利的同时,我们都要确保∶第一是医疗的质素,第二是公帑能够用得其所。

  具体而言,在大湾区内,我们会选择一些与香港长者的活动,特别是与他们居住的地方有比较密切关系,例如一些长者经常会选择的养老地方。这些医疗机构,我们要确保其质素、管理和营运经验,特别是他们需要了解长者医疗券计划的整体运作──医疗券只是用于门诊服务,以及其收费过程是有一定的流程和机制。所以,特区政府在考虑选择时,首选当然是以香港管理模式的医院,但我们同样不会排除一些在内地的高质量医疗机构,例如「三甲医院」。不过,我们要强调,其实广东省内有百多间「三甲医院」,当然它们均有很高的水准,但未必每一间都了解长者医疗券计划的整体运作。加上在行政上,我们需要确立跨境电脑系统的对接,他们亦要知道如何运作。考虑到资源运用,以及我们希望做到按部就班、穏步推进,所以我们选择会首先考虑围绕珠江三角洲五间医疗机构,以扩大长者医疗券计划。

  至于林哲玄议员提到社康内与家庭医生签约,毫无疑问,国家在推动家庭医生门诊,在社康内是非常成功,但如果用一个家庭医生签约模式,其实对长者会有一定限制。这是我对内地情况的理解,如果签约后,他会只限于看社康的家庭医生,如果他要选择看专科,便需要通过家庭医生(转介)。我们现在考虑使用一些大型的「三甲医院」,主要是考虑到会比较方便长者,长者医疗券除了看家庭医生,亦可以接受专科医生的服务。所以,一些综合性的医院,可以给予长者方便和弹性。

  我们会按部就班推展「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除了与一些在大湾区有设置的香港医疗机构做市场调查外,我们亦会邀请内地相关部委推荐一些合适的、高质量的「三甲医院」,考虑把它们纳入这个试点计划的医疗机构。

  另外,亦有议员提议将「试点计划」扩展──即除了服务点外,亦扩展服务性质,例如住院服务。但我们想强调,医疗券本身是希望资助一些合资格长者,在香港选择一些切合他们健康需要的私营门诊和基层医疗服务,以达致预防疾病和管理健康的目的。即使在香港,长者医疗券本身都不包括住院服务、一些日间手术或要先预缴的医疗服务。所以,我们认为在现阶段,同一安排和原则──即医疗券不适用于住院服务,亦应该在大湾区「试点计划」作同一考虑。

  至于长者医疗券最近亦已经增加了金额,在一定的条件下,医疗券已经由2,000元增加至2,500元。

内地医疗保险安排

  关于内地医疗保险方面,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于二○一九年已经发布《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容许符合资格的香港居民,在内地可以参加医疗保险。不过,香港市民在内地的医保安排属于国家相关部委和各省市、各地的医保局(医疗保障局)的职责和权限范围,我们会继续留意《暂行办法》的执行安排,在适当时候和有需要时,向相关部委或省市的医保局反映实际情况。事实上,香港居民在内地参加医保的数字持续增加。不过,我相信议员亦同意,各地政府在考虑其医疗保险的政策时,都需要顾及整体的社会资源和政策目标等重要因素。

  事实上,内地本身的长者在他们的跨省移居方面,即例如一位广东省外的长者,移居到广东省内一个城市,他的医保转移搬迁其实本身亦有限制,原居地的医保有时未必能够转移至其新居住的城市,而该长者要选择继续以异地结算,即用原居地的医保以维持新居住点的医疗保险。内地的医保,市民亦有一个共付比率,共付比率一般介乎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四十。调转来说,我们的香港医疗券在内地使用,其实长者只是用一个标准的共付额(人民币)100元,而不是与费用挂钩,不是一个比率。相对来说,其实医疗券的资助都相当理想。

数码健康纪录跨境使用

  有关数码健康,即病历的跨境使用,为配合我们支援大湾区跨境医疗措施,我们一直希望跨境电子病历可以互通。在新冠疫情期间,我们推出一个特别措施,医管局(医院管理局)在粤病人覆诊的特别支援计划,当时已经做了一个跨境医疗病历互通的突破,授权港大深圳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在得到病人的同意时,可以取得病人在香港的医健通的电子病历纪录复本,便利医护人员提供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未来,我们会将有关安排扩展至其他跨境医疗服务,例如「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亦会研究进一步把电子病历跨境传送机制扩大,达致「南北相向」。例子是现时在港大深圳医院已经覆诊了一段时间的病人,如果他有需要返回香港医管局看病时,他可以把他在港大深圳医院的一些病历,通过自携方式,带回香港医管局,我们可以把其病历上传至其电子病历系统中。我们亦会在来年在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新增一些功能,方便需要在大湾区就医的市民可以下载自己的「可携式跨境电子病历」,以数码方式自行携带病历过关。

遥距医疗服务

  关于遥距医疗服务方面,有议员亦提到能否安排跨境遥距医疗服务。香港的医管局一直致力采用科技以提升服务,其中一项是以遥距方式为覆诊病人提供一个选择。在第五波疫情期间,大家知道有远程医疗服务,包括公、私营方面。但在考虑跨境遥距医疗时,我们要明白跨境遥距医疗会牵涉境外行医,法律上有一个限制,就是香港的医护人员,如果向身处内地的居民提供医疗服务时,必须要符合内地、国家的医疗注册等各项要求。第二点是跨境医疗服务,除了法例方面,专业方面都有要求,确保医疗质量。另外一点是我们需要考虑遥距医疗的效率,其实遥距医疗对医护人员来说,所需要花的时间、精神,会较现场医疗为多。至于国家方面对遥距医疗本身有其规则,在互联网医院建设有规范定明,(遥距医疗)主要用作覆诊或会诊,而不是作首诊。换句话说,在内地做(遥距医疗)首次诊症,在我们国家互联网建设中,是不鼓励这样做。所以,我们要明白此事,如果要由香港提供跨境遥距医疗,要符合这些规则才可。

总结

  主席,总体而言,特区政府非常重视在大湾区与其他城市的医疗合作,以便利选择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居住或养老的香港居民。我们会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寻求更多的,在「一国两制」下的政策创新和突破,致力争取更多惠及香港市民的医养结合,同时亦要有利于国家和大湾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深港医疗卫生合作专班上一次会议在九月二十六日举行,我很感谢广东省和深圳市卫健委(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支持。我们有九个项目正积极推进,其中一项是支持港大深圳医院继续发展,因为这是跨境医疗的最大平台,我们希望继续支持港大深圳医院在提供跨境医疗服务的发展,甚至正如一些议员提出的,把港大深圳医院的服务模式可以扩大、辐射至其他大湾区城市,多谢主席。
 
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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