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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及生态局与国家海关总署签署关于输往内地港产食品安全监管及口岸便利通关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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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与国家海关总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签署《关于输内地香港制造食品安全监管及口岸便利通关合作协议》(《合作协议》),贯彻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发展纲要》,为符合要求的食品设立便利通关安排以缩短清关所需时间,进一步保障香港输往内地食品的安全及促进贸易便利化。
 
  《合作协议》首阶段先涵盖三大类食品,包括(1)饮料及冷冻饮品(不包括含酒精类及奶类饮品);(2)饼干、糕点及面包;以及(3)糖果及巧克力(包括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实施便利通关安排的内地口岸包括深圳海关辖区口岸和拱北海关辖区口岸。根据政府统计处资料,二○二二年相关类别的港产食品输往内地的出口货量共超过4 640万公斤,货值约为28.8亿元,占同年输往内地所有港产食品总货值约75%,以输往内地所有港产货品总货值计则约为12%。
 
  《合作协议》有助对输内地香港制造食品实现从源头监控食物安全,达致口岸便利通关的目标;既促进香港与内地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食品贸易,亦深化两地在食物安全监管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合作协议》所涵盖的港产食品类别在确认符合特定要求后,内地海关对实地查验无异常但须抽样的食品,可以在抽样后直接放行,无需等待检测结果,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本地相关生产业发展。
 
  在《合作协议》签署后,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将与国家海关总署继续商讨协议当中的操作细节,包括食品标准、检测方法、抽样安排及官方证书式样等,并为推出相关措施作准备。新措施预计将于明年上半年推出。
 
 
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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