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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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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严刚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跨境理财通」)于二○二一年九月正式启动,为粤港澳大湾区居民提供一条正式、直接和便捷的渠道,跨境投资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跨境理财通」下的「南向通」和「北向通」各设1,500亿元人民币单边总额度。然而,有意见认为,受制于对理财产品、投资者和服务机构的资格限制,相关业务的发展未达预期。截至今年八月底,「跨境理财通」涉及的跨境汇划资金金额(包括港澳)为63亿1,000万元人民币,额度使用量与「南向通」和「北向通」的总额度(即3,000亿元人民币)相距甚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自「跨境理财通」启动至今的成效、遇到的问题和面对的挑战;若有,详情和主要结论为何;
 
(二)鉴于内地和港澳金融管理部门于今年九月二十八日宣布,将进一步优化「跨境理财通」(当中包括扩大合格投资产品范围及参与机构范围,以及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有关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及
 
(三)会否考虑与内地当局研究,在「跨境理财通」运作成熟后将其扩展至其他内地城市?
 
答覆:
 
主席: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跨境理财通」)于二○二一年九月正式启动,让包括香港、澳门和广东省内九市居民可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跨境理财通」为大湾区居民提供一条正式、直接和便捷的渠道,跨境投资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是大湾区金融发展的一项里程碑,是深化并扩大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举措。
 
  就严议员的提问,我现回覆如下:
 
(一)「跨境理财通」为本地财富管理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惠及香港整个金融产业链,令国际金融机构有更大诱因在香港投放资源进行产品开发、产品销售及资产管理等业务,以服务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投资者。「跨境理财通」亦促进人民币跨境流通和使用,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地位。
 
  「跨境理财通」自启动至今稳步发展。目前共有24家合资格香港银行已开始与其内地伙伴银行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二○二三年九月底,参与「跨境理财通」的大湾区个人投资者超过60 000人,计划共录得超过32 000笔跨境汇划资金(包括港澳),跨境汇划金额(包括港澳)超过73.7亿元人民币。港澳个人投资者透过「跨境理财通」持有境内投资产品市值余额约为2.24亿元人民币,包括约1.5亿元人民币的理财产品、约7,400万元人民币的基金产品;内地个人投资者透过「跨境理财通」持有港澳投资产品市值余额约为18.8亿元人民币,包括约2,6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基金、约700万元人民币的债券及18.47亿元人民币的存款。截至二○二三年十月底,「南向通」和「北向通」总额度使用量(包括港澳)分别超过23亿3,000万元人民币和2亿5,000万元人民币(额度使用量均以跨境汇款净额计算)。
 
  「跨境理财通」启动时为疫情期间,出入境限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跨境投资的意欲及便利程度。此外,由于许多投资者属首次参与跨境投资,需要时间了解新的投资渠道,以及认识相关的产品和宏观环境。有见及此,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同业界加强了投资者教育工作,让投资者在透过「跨境理财通」投资时有更强的信心和更佳的使用体验。
 
(二)及(三)内地和港澳金融管理部门于今年九月底宣布决定循五大方向进一步优化「跨境理财通」,包括投资者准入条件,支持更多大湾区居民参与试点;扩大参与机构范围,新增符合要求的证券公司作为参与主体;扩大合格投资产品范围;适当提高个人投资者额度;以及进一步优化宣传销售安排。三地相关部门正完善实施细则及业务指引,推动各项举措尽早实施。
 
  「跨境理财通」作为大湾区金融合作创新措施,涉及三个不同的监管体系,采取先行先试、循序渐进的方式,在内地九市进行试点。三地相关监管机构在各自现有的监管框架和现行做法基础上,紧密合作,寻求富弹性的政策及实施空间。我们会按市场发展及「跨境理财通」运作情况,适时与相关监管机构检视应否扩大试点范围。
 
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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