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环境卫生相关法例修订建议公众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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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言人表示,政府着力提升香港的环境卫生和市容。为此,政府全面检讨现行环境卫生法例的权限和罚则,以提升政府处理各项棘手环境卫生问题的效率、成效和阻吓力。有关法例检讨工作分两阶段进行。首阶段提高环境卫生及店铺阻街罪行的定额罚款金额和法庭可判处的最高罚则的建议已于今年十月二十二日生效。
政府现建议修改《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及其他相关法例,配合额外的行政措施,以提高执法效率和阻吓力,长远改善以下「老、大、难」环境卫生、公共卫生妨扰及街道管理问题:
- 店铺阻街;
- 楼宇渗水、冷气机滴水和「垃圾屋」等公共卫生妨扰问题;
- 虫鼠滋生;
- 杂物霸占公众地方(如后巷)以致妨碍垃圾清扫;及
- 非法展示或张贴招贴或海报。
政府的初步法例修订建议包括赋权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可在无需警方的协助下,移除阻街店铺的阻碍物品,以提升食环署独立处理店铺阻街问题的能力;延长政府人员可进入处所调查妨扰事故(如渗水问题)的时段,并将不遵从政府人员发出的「拟进入处所通知书」订为违法行为,以确保执法人员在合理时间内进入有关处所调查公共卫生妨扰事故;赋权食环署于受虫鼠侵扰的地方设置器材以监测虫鼠滋生的情况,并将干扰有关器材订为违法行为;以及提高妨碍垃圾清扫、非法展示招贴或海报、不遵从「妨扰事故通知」及「妨扰事故命令」的罚则等。政府已于二○二三年七月就第二阶段法例修订的初步建议谘询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政府发言人说∶「我们明白社会各界就各项环境卫生问题有不同的看法。在今日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公众谘询,我们会切实聆听各界就第二阶段法例修订建议的意见,再敲定最终建议。」
谘询文件已上载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public_consultation/2023.html),公众人士可由今日起至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一日透过邮寄(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5楼食物环境卫生署)、传真(2530 1368)、电邮(eh_legislative_review@fehd.gov.hk)或电子表格(eform.cefs.gov.hk/form/feh006/tc/)提交意见。
完
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15分
香港时间12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