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十一月六日起投寄内载货品邮件往印度尼西亚须提交电子报关资料
*****************************
  香港邮政今日(十一月一日)宣布,因应印度尼西亚邮政的最新要求,由十一月六日(星期一)起,所有寄往当地内载货品(即非文件类)的邮件,必须于投寄前提交电子报关资料。
 
  目前寄往内地、欧盟成员国、英国、美国、韩国及巴西等目的地的内载货品邮件已实施上述要求。电子报关所需的资料与现时以纸张表格申报的资料大致相同,包括:
 
  • 寄件人资料;
  • 收件人资料;
  • 内载物品的资料;以及
  • 货物协调制度编号(HS代码)。

  ​印度尼西亚邮政提醒,寄往当地的各类内载货品邮件如未能符合上述要求,可能会导致派递延误或被退回。寄件人应在邮件上填写回邮地址,以免退回的邮件因没有回邮地址而被销毁。此外,因以上情况而被退回或销毁的邮件,其邮费将不获退回。
 
  香港邮政已提供不同渠道,包括网上平台(「邮件清关易」、「投寄易」、「我的特快专递」及「立即寄件」)、香港邮政流动应用程式及各邮政局内配备的「邮件清关易」自助平台或平板电脑,供寄件人提交电子报关资料。详情可浏览香港邮政网页(www.hongkongpost.hk/tc/other/2020/ecustoms/index.html)。
 
 
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56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