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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处推广自行在家居设置手提灭火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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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处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公布,《2023年消防(装置及设备)(修订)规例》(《修订规例》)将于明日(十一月一日)生效,以便利市民在家居自行设置手提灭火设备,例如灭火筒及灭火毡,当发生火警时,市民可及早灭火,从而提升整体家居消防安全。

  《修订规例》把市民自行在住用处所设置(即非按法律规定或依据法律的规定而设置)的认可手提灭火设备,豁除于《消防(装置及设备)规例》第8(1)条的适用范围之外,使该手提灭火设备的拥有人获豁免履行相关法定责任,即无须保持该手提灭火设备时刻在有效操作状态,亦无须每12个月由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检查手提灭火设备至少一次。

  然而,对于按法律规定而装置在任何处所内的手提灭火设备、自行在住宅楼宇公用地方(例如公用走廊、大堂、楼梯等)设置的手提灭火设备,以及于并非设计作住用用途的处所内(例如工业大厦等)自行设置的手提灭火设备,其拥有人须继续履行相关法定责任。

  为方便市民辨别手提灭火设备是否已获得消防处认可,消防处流动应用程式已由十月二十七日起,增设一项名为「手提设备『扫』易认」的新功能。市民只需以手机镜头扫描手提灭火设备上的标签资料,应用程式便会从消防处认可手提灭火设备清单上进行搜寻,辨识其是否获认可的型号。

  为推动市民广泛在家居设置手提灭火设备,消防处已设立专题网页(www.hkfsd.gov.hk/chi/fire_protection/pedp/),介绍《修订规例》详情及提供选择手提灭火设备的指引,以便市民选购合适的手提设备及自行检查其效能。同时,消防处亦会透过不同渠道,向公众广传在家居设置手提灭火设备的好处及其使用方法。
 
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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