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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港高层会晤暨苏港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香港举行(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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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李家超率领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代表团与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率领的江苏省政府代表团今日(十月十三日)在香港举行苏港高层会晤暨苏港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共同见证香港和江苏两地签署多项合作协议,推进深化双方的共同发展,强化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

  李家超表示,香港与江苏都是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江苏省是国家的经济大省,在长三角一体化及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战略中担当重要角色;而香港则是粤港澳大湾区其中一个核心城市,具备「一国两制」、「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香港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八大中心」,正好与江苏的「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发展定位优势互补,两地深化合作必定能够创造更大、更多、更好的发展机遇。

  苏港就12个合作领域所达成的共识包括:

 「一带一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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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鼓励江苏企业利用香港平台对外投资,设立总部和资本管理中心。
 
    组织江苏企业参加香港「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共同举办「一带一路」沙龙等活动,携手开拓第三方市场,实现合作共赢。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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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双方金融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科技金融、资本市场等领域开展人员和业务交流合作。
 
  鼓励江苏企业利用香港金融市场赴港上市发债融资,促进江苏实体经济与香港金融资源深度融合。
 
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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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江苏有关高新区、省产研院、企业等与香港研发机构和创科平台加强合作,探索设立联合科研创新设施、离岸创新中心或科创空间。

    支持香港高校在江苏设立技术孵化转移等创新合作载体。组织江苏企业参加香港国际创科展、创业快线国际大赛等活动,推动苏港双方技术交流对接及成果落地转化。

经贸及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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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港资企业及跨国公司香港总部在苏扩大投资规模,设立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机构。支持港资企业参与江苏重点集群培育建设、实施技术改造,鼓励引导港资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支持苏港知识产权相关组织、人员和企业参加在两地举行的交流会及论坛等活动,推动知识产权商品化及知识产权贸易。

工程建设及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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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开展合作,推动双方政府、协会、企业三方主体在工程建设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
 
  发挥江苏先进制造业集中度高和香港服务业国际化程度高的优势,促进苏港「两业」优势互补,积极探索和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资本与业务向高端服务业领域延伸。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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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在江苏实行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行办法,两地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伙联营、互设分支机构,鼓励江苏律师事务所聘请香港法律执业者担任法律顾问。
 
  支持两地调解机构和仲裁机构对接及建立合作关系,为两地企业提供专业化、国际化的商事仲裁和调解服务。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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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苏港澳高校合作联盟建设,鼓励双方高校开展教育交流合作,加强人才培养、教师交流、学术研究等交流。
 
  鼓励两地中小学缔结姊妹学校开展多元化的交流活动。支持两地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开展学生联合培养、校企合作等项目。

文化及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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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育打造苏港文化交流合作项目,支持双方开展文艺演出、非遗展演、艺术展览等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推进两地文博机构等开展学术交流、展品互展巡展等活动。
 
  加强苏港区域旅游交流合作,相互支持两地文旅推介,拓展商务会展、休闲度假、研学旅游等专项市场。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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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双方医护人员开展交流学习,加快两地中医药学术和人才交流,加强在中医药国际标准化领域合作。
 
  支持香港举办「亚洲医疗健康高峰论坛」,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参与交流,并加强双方在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公立医院管理、健康促进等领域的合作交流。
 
人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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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香港高层次人才参与江苏省「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香港青年人才在江苏创新创业,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人才政策,以及创业项目扶持、融资支持、生产经营场所使用等有关政策和服务。
 
  承办好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国家事务研习班在江苏研学活动,彼此分享公共服务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青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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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两地相关组织深入开展苏港青少年多领域交流合作。支持香港青年在江苏创业,加强苏港(国际)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为香港青年在江苏创新创业搭建专业化平台。
 
  香港特区政府透过「青年发展基金」或引导社会资本每年支持一定数量的香港青年赴江苏交流实践和创新创业。
 
便利港人在内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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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门出台的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在苏香港机构开展工作,保障在苏港人在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有关权益。

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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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与江苏省副省长方伟于仪式上签署《江苏省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深化苏港交流合作协议》,文件内容见附件一。

  此外,两地政府部门和机构亦在仪式上签署五份合作文件:
 
  • 《江苏省教育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合作备忘录》;
  • 《江苏省青年联合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关于共同深化青年交流发展合作备忘录》;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关于开展创新科技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 《江苏省商务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投资推广署合作备忘录》;及
  • 《江苏省商务厅与香港贸易发展局深化苏港经贸合作备忘录》。

  由香港特区政府政策局及部门与江苏省签署的《江苏省教育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合作备忘录》、《江苏省青年联合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关于共同深化青年交流发展合作备忘录》、《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关于开展创新科技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及《江苏省商务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投资推广署合作备忘录》内容,分别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及附件五。

  陪同行政长官出席签署仪式的特区政府官员包括政务司司长陈国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博士、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教授、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叶文娟等。
 
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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