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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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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三月二十一日)上午出席电台节目后,就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落实安排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环境局局长:大家早晨。

记者:局长,就今次的垃圾袋征费,有没有预计立法会要讨论多久?会否可以顺利、乐观地最快在一九年上半年做得到?

环境局局长:这里至少有两个关键时候。第一是下星期一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讨论相关政策建议,接我们希望可以尽早召开草案委员会,届时会在更好的场所讨论相关细节。我们拿早期塑胶购物袋收费全面扩大作例子,当时草案委员会讨论了差不多十一个月,接近一年。今次这条草案有其复杂性,一年左右的讨论是我们的预计。如果能够通过相关条例的话,时间上大约是明年年中左右就可以进入下一步的准备期,顺利的话希望最早可以在二○一九年下半年落实垃圾按量收费。

记者:会否觉得这属于民生议题,应该能够顺利通过?

环境局局长:我们接触了不同持份者及立法会议员,未来亦会继续接触,初步反应是正面的。很多市民,特别很多年青人,都觉得香港在这方面的立法是慢的。相比台北或首尔,他们在二十年前已推行相关法例,有效推动城市大幅减废,改变当地惜物减废的文化。香港作为先进城市,在这方面应该急起直追。

记者:就这个征费计划之后会否有检视机制,多少年后会再检视收费方面?会否三年就检视一下?

环境局局长:简单来说,因为这牵涉七百多万市民和不同业界,有垃圾弃置的均会受影响,所以我们现在的说法是首三年的定价不变,希望大家有较容易的估算。三年后至少要评估一下当时的成效,届时价钱会否再调整,我想要视乎当时的情况再看如何定夺。

记者:局长,在执法权力方面,怎样加大地面的执法人员?又会否好像首尔一样,如果以非专用垃圾袋弃置的话,会开胶袋去查究竟垃圾属于谁?

环境局局长:正如我刚才以英文回答时已经说过,早前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会)与民共议时,亦想过如何在香港比较复杂、高楼大厦多的环境能适当执法。参考亚洲其他城市,有一些方法未必适合香港的状况,特别香港人对私隐方面比较重视,所以我们亦要有所应变,研究如何在香港的情况执法。今次我们的具体说法,除了在一些公共空间,例如在垃圾站、垃圾车执法外,我们今次亦建议赋予相关同事能够入恏内的公共空间,与相关物管(物业管理公司)等配合在公共空间执法,以助减少弃置的情况。

记者:会不会「袋」?

环境局局长:刚才说过,我们参考委员会的建议,香港比较注重私隐问题,所以所谓「袋」、「破袋」的方法,我们暂时未思考。

记者:在乡村地带方面,政府可否说多一点,有没有机会像环保团体般说,好像「控烟办」一样,成立一些队伍去巡查,以防止非法弃置垃圾?

环境局局长:我们会加大相关人手,名称可以再想,成立类似的一队人员加强执法,是我们思考的一个方向。同时在不同场合亦说过,参考其他城市,加大教育宣传更为重要,因为牵涉到这么多人口,大家如何建立一个好习惯、好文化,是重要的。所以我们愿意,亦希望社会支持投放资源在不同社区,甚至外展的支援教育队伍,帮助大家了解这法规的原意,在源头建立一个好的公德心及文化。

记者:刚说过的队伍,有没有一些想法?规模大约是多少?

环境局局长:这些我们容后公布。

记者:局长,有公屋团体关注现时公屋租金已包括垃圾处置费用,担心日后会有双重征费的情况,会否有这情况存在?

环境局局长:到收费时,不同部门包括政府部门以至房委会,都是我们的收费对象。有关机构如何处理其收费,如何与其租户、住户等等处理,这是法规以外的事。当然我们会密切与相关部门沟通,但你的问题相信容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回答最妥善。从政策角度看,我们希望体现的是「污者自付」原则,鼓励大家从源头减废,「濳濜、悭多濜」,这是我们的政策原意。不同部门如何将之在其架构内推行,要问相关机构或部门。

记者:多问最后一个问题。有没有特首候选人跟你说希望你留任?或你自己的意愿是怎样?

环境局局长:我想这问题是言之尚早。谢谢!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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