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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贫穷线、港珠澳大桥工业意外和加强保障外籍家庭佣工和雇主权益与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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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出席2016年高分猛龙慈善跑启动仪式后,就贫穷线、港珠澳大桥工业意外和加强保障外籍家庭佣工和雇主权益事宜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知道大家有几个问题。第一,大家对贫穷线的公屋效应,第二是港珠澳大桥的工业意外,以及监管外佣中介公司三个问题都有兴趣,所以我会简单地说一说。

  首先,在贫穷线方面,昨日政务司司长已经解释了,扶贫委员会明天会开会,主要讨论优化贫穷线。背景是三年前订下贫穷线的时候,我们已经深入讨论,但当时考虑到需要更多时间作深入分析以及观察其实际效应。目前的贫穷线因为只计及政府政策介入后的现金支援,是经常性现金支援,例如社会保障等等,只计算经常性支援,一次性的例如双粮、三粮综援,我们是完全没有计算,而且非现金都不会计及。但当时大家都有一个共识,就是大家在会议上都认同公屋对扶贫有一个极大的纾缓作用。因为居於私人租住的单位,浻房好,板房也好,动辄需要五、六千元,这对一个基层家庭来说影响很大。我们明天主要会讨论如果将这公屋效应──香港目前有三成人口约二百多万人住於公屋──若计入这公屋效应,实际情况会如何?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客观反映现实情况,绝非部分人士认为政府有心将贫穷人口蓄意降低,或把政府将来的扶贫开支减少,这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时常说贫穷线并不等如扶贫线。我们将於五月三日推出的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低津)就是一个明显例子,我们除了会帮助贫穷线以下的贫穷户,贫穷线以上,即工资中位数六成的那些,我们都会给予一半的援助,目的就是防止他们跌入贫穷线,即是有一个防贫效应。所以大家不用担心政府的目的是不是想悭钱,这并不是出发点,出发点是想如实反映公屋介入后的效应。但我们要先讨论如何订立公屋介入的现金水平,因为物业市场的租值有波动。所以我们明天要讨论这个水平,例如6,000元的市值租金与1,800元至2,000元的公屋租金之间,究竟应如何选取这个水平才比较合理?我们明天会深入讨论。

记者:政府已经表示有一个固定的方案?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们大家已在三年前讨论过,并非新的东西,在去年的扶贫高峰会大家都认为值得探讨和跟进。所以不要听到加入公屋便认为这是新的方案又或政府是否有什么目的?不是这样。我们三年前已经说过要先观察其实际效应,当时亦希望不要太复杂,这只是一条辅助线。例如政府介入后的90多万贫穷人口,公屋介入后会减少30万人口,但这并非等同政府开支可以相应减少30万人的支援。我们现在每一个社会保障项目都是针对性地帮助一个组群,我们的实际目的并非节约资源,而是要反映现实,公屋的的确确有一个很重要的扶贫效应,这点是不可否认的。

记者:但会否低估了贫穷人数?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不会的,因为我刚才已清楚说明,贫穷人口实际上是看需要。例如综援计划、长者生活津贴(长生津)等(各有不同政策目标),不会因为有贫穷线而将长生津的要求提高。我们还有十日、八日便要推出的低津,我们都是按所订下那把尺去做,不会因为有一些变动而「搬龙门」或修改门槛,我们暂时没有这个意图。但进一步分析是有用的,可以方便我们多点了解贫穷情况。

记者:但如何厘订租金在三、四成的水平?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们会订立一个水平。例如公屋租金是1,800、2,000元,如果是租一个私人单位可能要6,500元,以牛头角作一个例子,在1,800元至6,500元之间,我们不能取6,500元这么高的水平,这亦是不合理。所以我们要选取一个大家都认为合理的水平,我们明天会深入讨论,政府并没有一个腹稿,所以我们认为要深化这个问题,做好分析的工作。我们订立扶贫线其实是需要政治勇气的工作,我们三年前决定要做其实是不容易的。我们做了后发觉相当有用,因为可以看到政府介入后,实际情况有没有改善,亦可以评估我们工作的效率和针对性。例如我们可以看到有29万长者在贫穷线之下,但当中的14万长者向统计处表示他们没有经济需要,因为部分可能有资产和物业,但他们的收入是低的,我们要进一步看看可以如何优化这些数据,让我们更准确、针对性和到位的帮助一些不同的组群。

记者:这会否开了一个先例,陆续将其他津贴纳入成为收入?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们现在的做法是很清晰的,亦是配合国际做法,即是政府恒常的现金支援,所谓恒常即代表不是一次过的纾缓措施,不是多派两个月的综援和「生果金」,我们不会计算那些。我们亦不会计及物质,例如医疗也没有计算在内。但房屋方面是一个实际的津贴,医疗都只是间中去看医生,但房屋是一个经常性支援,是需要转化为现金,但现金需要订立在一个合适水平,所以我们明天要深入讨论如何订立这个水平。大家在大原则上的大体意见是应该深入再分析考虑,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在港珠澳大桥方面,我们是极之关心昨日发生的工业意外。港珠澳大桥自二○一一年展开而来,前后有149宗工业意外导致工人受伤,有五宗是致命的,另有两宗涉及海上操作(涉及船上工作的致命意外),其工程当中有部分是海上工程,海上工程由海事处负责规管,陆上部分则由劳工处和有关部门负责。无论如何,我们都是关心这件事。事实上,在过去的一段日子,劳工处已经加强了港珠澳大桥工程的规管。例如在今年头数个月这么短的时间,我们已经做了百多次巡查,并配合海事处的海上作业,劳工处与海事处每月都会一齐做巡查。我们的教育工作亦不曾停下,我们与承办商和公营部门在源头加强监管和契合,以加强工作。

  (就第三个问题)在保障外佣方面,我们亦向前跨进一大步。香港目前有34万3千个外佣於接近27万个家庭中工作,外佣已是香港一个重要的劳动力,差不多占我们劳动力的百分之八至九那么多,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这股好好的劳动力,好好保障他们,并同样保障雇主的利益。所以我们上星期於立法会正式交代了我们三条腿走路的方案,第一,我们发表了一份雇主雇佣「应做」和「不应做」的宣传单张,英文称为「Dos and Don'ts」,在权益方面提点他们双方,特别是外佣的权益,若遇到剥削和不合理对待可以如何求助。亦包括如何保障雇主。中介公司亦很重要,大家亦有很多忧虑,有部分是良莠不齐,所以我们发表了一份工作守则,是对外佣中介公司的工作守则,我们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谘询,直至六月中旬,我们详细地包括所有法例强制性要求以及劳工处处长要求他们达到的最低限度标准。最简单来说,雇主与雇佣要有清晰的服务协议,例如雇佣公司要确实聘请的外佣真的有其宣称的技能,例如说懂得煮中国餐和照顾小朋友,便不能货不对办。第三,是规定外佣公司尽量避免卷入外佣的借贷和金钱问题,目的是进一步规管。当然,有人会问这是否「纸老虎」,因为这只是劳工处处长要求的最低标准,没有法律的效力。不是这样的,因为根据《雇佣条例》53(1)(c)(v)的条款,如果处长信纳这持牌人和经营者不是合适人选,处长是可以不发牌、不续牌,亦可以不作任何批示,所以这里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如果我们推行一至两年之后,情况仍未有改善,我们会毫不犹豫进行立法,以监管这些外佣公司的操作。我们有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听取持份者的意见,包括雇主、外佣组织和中介公司的意见。

记者:审计署说市场上有一些外佣职位的薪金低於平均薪金,会否担心降低了本地就业者的竞争能力?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外佣的最低工资最新是4,210元,是不能低过这个工资。

记者:有一些职位例如资讯科技经理只得二万多元,但平均数是三万多元……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你说的是由入境处审批的计划,入境处亦表示他们会严谨把关,劳工处主要是负责技术员以下的劳工,入境处则负责专才和专业人士,入境处处长已经回应了他们会适当地处理这个问题。

记者:港珠澳大桥方面,有人质疑是因为赶工或政府监管不足而导致这么多伤亡。根据传媒统计,应该是有八宗死亡个案,与你刚才说的数字不同,是否涉及隐瞒的问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不是隐瞒,因为劳工处有严格规定计算工伤数字,例如五宗是陆上,两宗是海上作业,有一宗是与工程没有关系,只是交通的问题等等,那些都是有很清晰的指引。但无论有多少宗也好,一宗我们都嫌多,不是八宗,不是九宗,不是七宗,因为每宗意外背后都有一个破碎的家庭,而且人命关天,所以我们在规管方面会加大力度,不只是港珠澳工程,对所有工程我们都希望将工伤意外减到最少。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6年4月24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6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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