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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推动更广泛使用电动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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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继昌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於二○一○年宣布全港最终只使用零排放巴士的政策目标,并随后拨款1.8亿元全数资助五家专营巴士公司购置八辆超级电容巴士及28辆电池电动巴士(即合共36辆),以及相关充电设施,作为期两年的试验行驶(试验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首五辆电池电动巴士於上月底展开测试后,曾经由於车门有安全问题而一度交回制造商维修,该问题的详情为何,以及该等巴士的性能及表现为何;当局有否跟进将会投入测试的其他电动巴士有否类似问题;

(二)有否计划在试验计划结束后,逐步以电动巴士取代现有的柴油巴士,以及有否为全港最终只使用零排放巴士的政策目标订下时间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上述两类共36辆的电动巴士将如何分配予各个专营巴士公司,以及它们的制造商分别为何;有否考虑引入外国生产的电动巴士作测试,以比较不同国家生产的电动巴士的性能及安全性;

(四)有否订定配合香港独特气候和起伏地势的电动公共巴士性能及表现标准,以供制造商在制造供香港使用的电动巴士时遵从,使专营巴士公司接收电动巴士后无需作大规模改装,以适应香港的环境;若有,详情如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鉴於生产力促进局耗资3,800万元参与研发,由本港设计及交由内地生产的首部「香港品牌」单层电动巴士於去年十月在香港进行路面测试后,於上月在停车场突然焚毁,当局是否知悉该事件的成因,以及有否调查该辆电动巴士的设计是否有严重安全问题;及

(六)是否知悉本港现时分别有哪些充电设施可配合上述两类电动巴士的运作,以及它们的性能及表现如何;有否增设该等充电设施的计划;若有,详情为何(包括设置的地点、采用的充电技术等);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的最终政策目标是全港使用零排放的巴士。为此,政府拨款1.8亿元全数资助专营巴士公司购置36辆单层电动巴士,包括八辆超级电容巴士及28辆电池电动巴士和相关充电设施,以全面测试它们在本地环境下的运作表现。虽然单层巴士占本港专营巴士总数不足一成,但由於现时市场供应的电动巴士主要是单层巴士,因此,我们首先试验单层电动巴士。有关试验仍有助鼓励电动巴士供应商加快研发适合本港使用的双层电动巴士。当市场上有适合的双层电动巴士供应时,我们亦会鼓励专营巴士公司试验使用。

  政府资助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新巴)和城巴有限公司(城巴)购买的首批(共五辆)电动专营巴士已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行走香港岛五条路线。其余的电动巴士,专营巴士公司正手完成采购安排及筹备安装充电设施,以期於二○一六年内陆续开始试验。

  我们就梁继昌议员提问的回覆如下:

(一)新巴和城巴在本年一月初例行车辆检查时,发现五辆电动巴士停车后,若在车内大力挤压车门间的防夹胶边,车门便会打开。巴士行驶时则不会出现这情况。为安全起见,新巴和城巴於一月八日起暂停使用有关巴士。巴士制造商检查后,发现巴士的控制软件出现问题,并随即更新软件。巴士公司确认问题已解决后,有关巴士已於一月十一日恢复投入服务。

  为监察及评估电动巴士的性能和表现,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已成立一个专家小组,成员包括参与试验的专营巴士公司、环保署和运输署代表和本地专家。环保署在明年初会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汇报试验的中期进展。

(二)电动巴士试验为期两年。测试范围包括车辆、电池或超级电容及充电设施的可靠性、维修要求,以及经济可行性等,以确定该等车辆是否适合在本港作专营巴士之用。如试验结果理想,政府会在顾及专营巴士公司及乘客的负担能力下,推动专营巴士公司更广泛使用电动巴士。

(三)环保署经谘询五间专营巴士公司后,按其车队规模、服务范围和倾向采用的电动巴士技术,从而分配36辆电动巴士。另外,专营巴士公司在采购电动巴士时,均会按其运作需要,订出电动巴士的技术规格,并公开招标,招标并不限制电动巴士的生产地。视乎投标结果,每间专营巴士公司在可行情况下会尽量采购多於一间制造商的电动巴士作试验。

  各专营巴士公司试用的电动巴士的数目及其制造商详见附件一。

(四)专营巴士公司负责采购电动巴士作试验。在制订电动巴士的技术规格时,专营巴士公司已考虑其运作需要及香港的环境。

  所有新型号的电动车辆(包括公共巴士)必须通过运输署的类型评定及登记前的车辆检验,以符合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附属规例的要求,才可在道路上使用。运输署在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及征询本地电动车专家意见后,已制定一套《电动汽车的车辆构造审批要求》,包括功能安全及乘员触电防护、电池安全及充电系统等规格要求,并已於二○一○年上载运输署的网页,有关要求亦会因应电动车的最新发展而更新。

(五)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於二○一三年获创新科技署辖下的创新及科技基金支持,与业界合作展开一项电动巴士的研发项目。项目的批核开支为3,800万元,其中过半金额由参与公司赞助。项目包括设计和制造两辆作研发、功能检定及测试工作使用的电动巴士原型车。该两辆原型车於去年年初起在内地及本港进行为期八个月的路面测试,行走超过15 000公里。研发团队亦邀请了独立认证机构参与测试。有关测试於去年十一月完成,所有测试表现均合乎要求。

  对於其中一辆原型车於去年十二月十三日焚毁一事,创新科技署非常关注。为了解事故成因,生产力局与项目的赞助公司已成立联合技术调查小组,对事故展开调查,并邀请电动车相关技术的权威专家和学者提供独立意见。生产力局完成调查后,会尽快向创新科技署提交报告。由於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我们现阶段不适宜对事故的起因作出揣测或定论。

  另外,运输署尚未有收到有关该电动巴士的「车辆类型评定」审批申请,因此相关电动巴士未曾在本港进行车辆登记。

(六)现时国际间对电动巴士仍没有统一充电器设计标准。电动巴士制造商须为其电动巴士设计合适的充电设施。为配合电动巴士试验,专营巴士公司会因应其电动巴士的运作需要在车厂或巴士站安装充电设施,以确保电动巴士能够提供畅顺及可靠的服务。各专营巴士公司安装充电设施的详情见附件二。

  在两年的试验期内,我们在评估电动巴士的性能和表现时,亦会评估充电设施的表现,以研究进一步推广电动巴士时所需要的相关配套措施(包括充电设施)。



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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