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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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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二月九日)在立法会大楼就《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大家好,今日立法会流会,未能够完成今日所有的议程,我觉得是可惜的。至于《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我们其实很希望能够按本来的程序审议这条草案,因为这条草案能够平衡各方面的权益。我们在二○○六年已开始讨论更新版权条例,我希望大家以理性和正面的态度去看这条条例,我们会利用这几日的时间,我和我的同事会尽量再跟各持份者,包括香港市民,尽量解释现时可能还有的一些误解。

  大家如果留意近日的报道,也见到有些专家,或者昨晚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女士,她也提到坊间可能对这条例还有一些误解。她提到,这个条例草案修订,绝对不会是一张刀,因为诉讼空间会减小了。而我的看法是,基本上加了一个盾,让大家可以在网上有些恒常的行为受到法律保障。

  刚才我提到的平衡是非常重要,在这个条例修订框架下,网民在二次创作的一些行为,是在法律上增加了明文的保障,这其实是增加了保障,而我刚才所说,大律师公会主席亦确认其实增加了这方面的保障。

  版权拥有人方面,他们得到什么呢?他们得到传播权,有法律效力,能更有效打击大量的盗版问题,这亦帮助了香港的经济发展。我相信一般正常网民的这些行为,不是现时版权拥有人所说的那种大量侵权的行为。所以我真的很希望大家在这段时间,可以再花点时间去审视条例草案的基本内容是怎样。此外,新条例修改之下有一个安全港,使我们的资讯更加流通,这方面有法律的明文保障。可惜今日(立法会)流会,但希望有多几日的时间,大家在这里有一些理性和正面的讨论,多谢大家。

记者:你觉得今日建制派是否刻意向泛民「放水」,希望你们政府再多些游说,以及会否重新考虑泛民的三项修正案?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觉得今日没有人想看到这件事情发生,可能有个别人士刚才说很高兴看到(立法会流会),但我相信大部分的议员都不想有流会出现。

记者:其实泛民讲明如果政府一日不接纳他们的修订,不单只拉布,其他党派都希望用方法令政府让步,是否政府……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刚才说过,这个平衡得来不易,是过去一段很长的时间里我们和不同的持份者讨论之后,这个(方案)是暂时现在能够在各方面,刚才我解释到,三方面,即网民、版权拥有人和网络的服务提供者,大家从中也取得平衡。其他未有共识、有争议的事项,我们已说过将来会作谘询,然后我们会审视这三项修订里大家关心的、暂时未有共识的部分。因为在版权法内,不时有新的议题出现,我们不可以一见有新议题出现便再审视这些新议题,然后将这些新议题包含在条例内,这是需要过程的。现时的法例已落后了十几年,我们要更新(法例),我们是 not a minute to waste,刻不容缓去进行这个更新。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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