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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回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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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九日)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运输署於二○○四年起推行试验计划(试验计划),把采用圆形道路标记的回旋处(传统式回旋处)改为采用螺旋形道路标记的回旋处(螺旋形回旋处),而回旋处的交通标志亦作相应修改。该两类回旋处有不同的使用守则。初步的试验结果显示,螺旋形回旋处的意外率较低和交通容量较高。然而,现时全港只设置了7个螺旋形回旋处,只占全港回旋处总数的3%。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7个螺旋形回旋处的下述详情:(i)改为该类回旋处的日期、(ii)改动前两年及改动后平均每年的交通意外宗数分别为何,以及(iii)有关改动所涉开支为何(按附表列出);

(二)过去10年,在全港各回旋处发生的交通意外的数目,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有多少个回旋处被列为交通意外黑点;

(三)鉴於传统式回旋处和螺旋形回旋处有不同的使用守则,运输署会否加强向驾驶者宣传有关使用守则的工作,以期减少交通意外的发生;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运输署有否将螺旋形回旋处的使用守则列为驾驶考试(包括笔试及路试)的必考内容;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鉴於试验计划推行至今将近12年,但运输署仍在收集有关数据,运输署会否检讨其工作效率,并尽快公布该两类回旋处的交通意外数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鉴於当局在二○一二年向交通谘询委员会表示,会在将军澳设置6个螺旋形回旋处,但至今只设置了3个,运输署是否已决定暂缓设置余下3个螺旋形回旋处;如是,原因为何,以及是否与已设置的螺旋形回旋处的交通意外率有关;如没有暂缓,设置余下3个螺旋形回旋处的时间表为何;

(七)鉴於据报运输署会采取循序渐进方式,先在交通流量较低的回旋处进行试验计划,然后推广至交通流量较高的回旋处,运输署会否公布界定回旋处交通流量属「较低」和「较高」的准则;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八)运输署会否考虑把所有回旋处改为螺旋形回旋处;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葛珮帆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现综合答覆如下:

  运输署於二○○四年谘询道路安全议会辖下的道路安全研究委员会(研究委员会)后,开展螺旋形回旋处(螺旋处)试验计划。螺旋处的使用主要是透过髹上适当的行车线,令在螺旋处外线行驶车辆的司机更清楚明白,必须先让路给从内线离开回旋处的车辆。传统式回旋处及螺旋处的图示载於附件一。

  由於未能确定驾驶人士是否适应螺旋处的道路标记模式,运输署经详细考虑后,决定以循序渐进方式进行测试。该署於二○○四年至二○○八年的首阶段试验计划中,选定了四个分别位於油塘(鲤鱼门道/高超道)、将军澳(宝宁路/昭信路/坑口道)、屯门(蓝地交汇处)及柴湾(柴湾道/环翠道)交通流量较低的两线回旋处进行试验。运输署其后联同本港大学学者收集及分析了就首阶段试验计划的相关数据,以评估其成效。由於有关数据包括在改建回旋处前后驾驶人士的使用情鶪,以及改建前后两年的交通意外纪录,因此需要较长时间方能完成收集及整理数据。根据所收集到的数据和意见,在交通流量较低的回旋处改建为螺旋处后的运作良好,亦受驾驶人士欢迎。

  根据评估结果,运输署於二○○九年及二○一○年再次谘询研究委员会,并获支持进行次阶段试验,将试验计划扩展至交通流量较高的回旋处(注)。为了进一步测试效果,研究委员会建议政府选择一个地区作地区性测试,以及选择一个三线回旋处,测试是否可改建为螺旋处。

  运输署其后选定了将军澳区作地区性测试,将该区四个交通流量较高的两线回旋处(环保大道/照信路、宝宁路/影业路/常宁路、宝康路/宝邑路及宝宁路/宝顺路/宝琳北路)及两个交通流量较低的两线回旋处(宝顺路/景岭路/唐明街及宝宁路/昭信路/坑口道(后者为首阶段已选取的回旋处))改作为螺旋处。运输署亦拣选了位於大角咀海辉道的一个三线回旋处作测试。

  运输署在二○一○年四月及二○一二年四月分别获油尖旺区议会及西贡区议会支持后,开展有关改建工程。由於次阶段试验计划的大部分回旋处的交通流量较高,为免影响日常交通运作,改建工程须尽量配合路政署的定期道路维修工程,以减少临时交通改道或封路的时间。位於大角咀海辉道的回旋处改建工程已於二○一一年六月完成,而位於将军澳区的回旋处的改建工程,则会於二○一五年十二月全部完成。

  运输署已开展次阶段试验计划数据的收集及分析工作,以评估螺旋处在较高交通流量的运作效益,预计在二○一七年有初步结果。若试验结果满意,运输署会拟备将其他回旋处改建为螺旋处的计划。在完成评估试验的成效前,运输署暂时未有计划将所有传统式回旋处改建为螺旋处。鉴於螺旋处仍在试验阶段,现时一般不会将其纳入驾驶考试的笔试或路试内。运输署会适时检讨有关安排。

  宣传教育方面,《道路使用者守则》第五章,以及运输署网页内的「提示助你驶过回旋处」,已详列驾驶人士使用回旋处的规则和指示,包括进入、环绕、离开的方法、驾驶者要注意的事项,以及使用回旋处时的行驶路线等。规则和指示亦适用於螺旋处。此外,《道路安全通讯》第三十期:回旋处使用守则知多少,亦详细介绍螺旋处及传统回旋处的使用方法。一般来说,使用螺旋处的驾驶人士只要遵守一般驾驶守则,即转线车辆须让在主线上行驶的车辆,便可以正确地使用螺旋处。

  全港各区回旋处过去10年发生的交通意外数目,请参阅附件二。当中有3个回旋处被列为交通意外黑点,包括车公庙路/美田路/红梅谷路、荃青交汇处/荃湾路,及荃锦交汇处/德士古道北回旋处。至於提问所要求的7个螺旋处的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三。

注:在一般情况下,当回旋处繁忙时间的「实际流量/设计容量比率」接近或达至100%时,即表示该回旋处属较高交通流量。



2015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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