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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改善施行全港性系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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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大辉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全港性系统评估(系统评估)旨在评估学生分别在三个主要学习阶段(即小三、小六及中三)完成时,中、英、数三科的基本能力。政府表示,全港的系统评估数据有助政府检讨政策及为学校提供适切支援,而学校则可利用学校层面报告制订计划,以改善学与教。近年有教育团体、家长等持份者高度关注学校为应付系统评估而过度操练学生,并要求教育局取消小三的系统评估,亦有个别私立学校决定不再参加系统评估。有办学团体向本人反映,由于有学校所获分派的部分学生的学术水平未如理想,加上系统评估试题日趋艰深,所以各学校的系统评估表现有较大差异实属平常。然而,教育局往往在未有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便将学校系统评估表现视作其办学能力及质素的指标,因此对学校带来极大压力。另一方面,教育局局长近日表示已成立基本能力评估及评估素养统筹委员会,在未来三个月内检讨系统评估的试题内容、题型及操作问题。教育局亦已向全港学校发出经修订的指引,要求学校无须为系统评估而操练学生。教育局局长重申系统评估是现时唯一客观反映学生中、英、数基本能力的评估,不能轻言取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有否检讨系统评估的成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三年,有否检讨系统评估在推行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问题;若有,详情为何,以及进行过多少次有关检讨;

(三)过去三年,当局举行过多少次公听会及座谈会,以收集持份者对系统评估的意见,以及出席的家长、老师、校长及学生,以及办学团体代表的人数分别为何;

(四)过去三年,有否与个别学校或其办学团体商讨有关学校的系统评估数据;若有,商讨的目的为何,以及有否向有关学校提出改善其系统评估表现的要求或建议;若有,详情(包括所涉学校数目)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有否将各学校的系统评估数据交予外评人员作参考;若有,详情为何,有否评估此做法会否影响外评人员进行评估的独立、公平和公正性;

(六)有否了解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在过去十年设定的系统评估试题是否日趋艰深;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七)有否评估目前的系统评估试题是否过分艰深及题形过分复杂及刁钻,以致学生难以应付;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八)有否邀请独立专业人士对历届系统评估的试题进行分析和比较;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九)教育局除了向学校提供其系统评估数据以改善其教与学,还会将有关数据用作什么用途;

(十)有否将系统评估数据用作判断学校的办学能力和质素的指标;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十一)会否将系统评估数据和学生入学时的学术水平进行合并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评估学校的办学能力和质素;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十二)教育局有否确保个别学校的系统评估数据是全面保密;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十三)教育局有否发出内部指引,订明系统评估数据的保密时限,以及不可以把该等数据用作其他用途,例如作为学校质素评估、「杀校」依据等;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十四)会否确保将系统评估数据的使用权交回学校,并只供学校为改善其学与教作参考之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十五)会否确保教育局内各单位不会利用系统评估数据(i)评估学校的表现,以及(ii)作为指令学校或其办学团体进行改革的理据;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十六)教育局会否把系统评估改为学校进行的内部评估,并由教育局抽取评估样本作全港性比较,以向学校提供参照水平;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十七)教育局目前不会考虑取消小三系统评估的理据为何;

(十八)会否考虑将小六系统评估与中一入学前香港学科测验合并,或取消其中一项公开考试;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十九)会否考虑把小三系统评估改为隔年举行的建议;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十)会否邀请更多持份者加入上述统筹委员会,以增加其认受性;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十一)有否参考和比较外国的评估系统;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十二)鉴于教育局局长因私人理由未能出席本会教育事务委员会定于本月二十九日举行有关系统评估的公听会,局长会否更改其行程以便出席公听会,直接听取持份者的意见;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十三)教育局局长会否出席本会教育事务委员会定于下月五日及六日举行的另一场公听会;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全港性系统评估(系统评估)旨在评估整体学生分别在完成小三、小六及中三时中、英、数三科的基本能力,以进行更高阶的学习。全港的评估数据有助政府检讨政策及为学校提供适切支援;而学校则可利用学校层面报告制订计划,以改善学与教。

  系统评估是一项非考核学生个人成绩的低风险评估,绝不会汇报学生的个人成绩;不会影响升学;不会用作小六升中派位;不会用作标签学校的组别;更不会用作「杀校」的指标。

  就近期社会上有关系统评估的讨论,教育局于二○一四年十月成立的「基本能力评估及评估素养统筹委员会」,会在未来数月就系统评估的操作和不同实施的方案进行研究及检讨。同时,教育局亦会以不同途径收集各持份者,包括办学团体、校长、老师、家长等的意见,以协助系统评估的检讨工作。此外,教育局已在本年十月底向学校发出通告和指引要求学校正视操练及功课量问题,学校应以具体和具透明度的方式,让家长了解学校家课和评估的政策及家课的类别。

  就林大辉议员的提问,现分项回覆如下:

(一)至(四)系统评估由二○○四年小三开始推行以来,教育局及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考评局)从不同渠道聆听及搜集不同持份者对系统评估的意见及建议,当中包括对教师工作量和对学校及学生的影响。

  教育局于二○一一年十一月宣布检讨系统评估,范围包括实施安排、报告功能、考核内容及题目等。在是次检讨期间与持份者的沟通包括∶

(甲)二○一二年及二○一三年考评局以焦点小组搜集学校对系统评估的设计、对学生学习表现的影响、优化措施的安排及小六系统评估隔年安排的意见以及系统评估促进学与教的效益。出席者有小学及中学的校长、副校长、小学课程统筹主任、科主任及科目教师。当中有自愿参与小六系统评估的学校表示,系统评估「题目分析报告」具参考价值,有助了解学生的学习需要,以及规划课程。

(乙)在二○一三年,教育局更深入讨论和征询不同持份者对系统评估其他可行改善措施的意见及建议,与中小学议会、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家长教师会联会、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育统筹委员会、课程发展议会及全港性系统评估关注组等会面。

  以上谘询持份者的工作和所收集的意见已胪列于二○一四年一月十三日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在谘询及仔细考虑各持份者的意见后,教育局于二○一四年四月公布系统评估的检讨结果及有关的优化措施(包括取消向个别小学发放达标率、隔年举行小六系统评估及把系统评估从小学「表现评量」中剔除等),并继续与各持份者保持沟通。为配合系统评估优化措施的推行,教育局由二○一四年四月开始举办了多场研讨会向学校解释有关措施及聆听前线同工的意见。今年八月,考评局续以焦点小组形式向参与阅卷的小学教师谘询他们对系统评估优化措施的意见,大部份教师欢迎优化措施中的互动报告平台,认为有助回馈学与教。

  为了令学校更了解系统评估的政策和安排,教育局在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举办了一场研讨会,约380位小学校长、副校长、课程统筹主任、老师、办学团体代表参与是次研讨会,分享如何善用学生表现数据,利用网上题目分析报告资料作课程规划、评估课业的设计/安排,及如何选用优质课本和课程资源。从与会者提交的意见,反映他们大致认同系统评估报告有助了解学生强项和弱项、课程发展及调适教学。与会者除了对二○一四年优化措施有正面的评价外,也就进一步优化系统评估的试卷的设计(例如题量、篇章长短等)、评估的内容、加强教师专业支援等表达意见。

  由于课程、教学及评估必须互相配合,学校应善用不同的评估资料,包括测考、日常课业、学生课堂表现及系统评估等资料,调适课程,改善学与教,以及给予学生适切的回馈。教育局人员一直透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包括探访、视学、日常接触等,就学校各方面的运作和学生学习需要提供意见和支援,以促进学校自我完善和持续发展。

(五)在学校发展与问责架构之下,教育局推动学校进行实证为本的自我评估(自评),并辅以校外评核(外评),以提升学校自评的成效,促进学校的持续改善和发展。学校需运用不同的资料和数据进行自评,而外评人员会参考这些资料,并从整体角度评估学校各范畴的工作。教育局于二○一四年四月公布系统评估的检讨结果及有关的优化措施,当中已把系统评估从小学表现评量中剔除,惟学校进行自评时,仍可使用全港性系统评估题目分析报告的数据,作为检视学生表现的其中一项参考。外评期间,本局人员透过与学校的专业交流和讨论,了解学校如何运用不同的资料和数据,以回馈学与教,协助学生改善学习。

(六)至(八)系统评估试卷题目是根据课程文件,包括课程指引及基本能力文件设计,并由考评局所成立的各学习阶段审题委员会负责审阅和批核。审题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大专讲师、课程专家、本地教师(英国语文更会包括外籍英语教师)、考评局科目经理及教育局课程主任等。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就评估题目的深浅度、题型的订定及评卷准则等作讨论和提供意见,以确保考核内容不会超出课程的学习范围,评估题目不会过分艰深,而是符合「基本能力」要求,切合学生的学习经验。

  于每年系统评估结果发放后,考评局会分别召开各学习阶段的「试卷检讨小组」会议,就该年度试卷的评估内容、题目深浅、题型种类及评卷尺度和学生整体答对率(如有否过高或过低的答对率)等,向审题委员会反映意见,作为下年度拟题时的参考。小组成员尽可能不与审题委员会重覆,以保公正。

(九)至(十一)及(十五)政府可因应评估的数据,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例如发展适切的学与教教材以照顾学习差异、推动「从阅读中学习」,促进校园阅读文化等。在学校层面,系统评估数据主要协助学校掌握学生的基本能力水平,让学校能及早在有需要的地方加强支援,从而优化教学策略,提升学生学习效能。教育局会从整体角度了解学校各范畴的工作,系统评估数据只为其中一项参考资料,而非用作判断学校的办学能力和评估学校的表现,或指令学校或其办学团体进行改革的理据。

(十二)至(十四)系统评估的学校报告为保密文件,有关资料只限学校管理层及有关教师阅览,相关学校必须同意及遵守「评估资料使用守则」。守则列明学校须承诺把评估资料保密并不会以任何途径(例如:印刷品、学校网站和刊物等)向校外人士披露全部或部分学校评估数据;守则中亦已列明系统评估数据是作为学校拟订改善学与教计划及学校发展需要的参考资料。

  我们一直强调系统评估是低风险的评估,目的是将评估资料回馈学校,作为教师规划课程、调适学与教的参考。因此教育局不会用系统评估成绩作「杀校」依据,向学校施压。学校质素评估有一套准则及指引去进行,他们会参考不同的数据,不会单一依赖系统评估成绩。由二○一四年开始,我们将系统评估数据从小学「表现评量」中剔除,以释除学校疑虑。

(十六)一直以来我们在谘询不同持份者时,也有收集他们就抽样方式进行系统评估的意见。发现就系统评估改以抽样方式进行没有一致的取向。虽然有部分持份者支持,但亦有不少意见认为抽样进行不能纾缓学校的压力,而其公平性也有待商榷。

  加上不论采用何种抽样方式,都不能为学校提供如现有模式的学校层面报告,教师会失去具体数据作为调适课程的依据,故此我们要小心研究及考虑,不能轻率行事。我们会在今次检讨探讨相关方案。

(十七)及(十九)过去在不同的访谈和谘询场合当中,对于小三系统评估的执行方案(例如:取消小三系统评估、隔年举行或抽样等)意见较为纷纭,没有一致的取向。在我们今次的检讨工作,会再次审视及探讨各种方案的可行性,最终目的是能提供适时的回馈给学校及学生。

(十八)衡量应否合并小六系统评估与中一入学前香港学科测验(「测验」)时,我们须考虑这两项评估的目的、性质、内容、运作等方面。首先,透过「测验」,只可知悉参与学生中、英、数三科的相对强弱,并非如系统评估般可知悉学生是否达到有关学科的基本能力,学校可按「测验」的成绩为其中一学生及早订定适切的教学策略。小六学生参与中一派位的人数众多,持份者一般认为在基础教育阶段,不应过于依赖以学业成绩(包括设立一个高风险的考试)作为中学甄选学生入读的准则,以避免扭曲小学课程,但同时明白需要有机制区分参与中一派位小六学生的校内表现,以便在某一中学学位求过于供时订定派位次序。为平衡不同持份者的意见,我们采用旨为区分学生校内表现的「测验」以调整来届升读中学的学生在小学的校内成绩,并以保密形式进行,以期尽量减低操练的诱因。

  「检讨小六考核安排专责工作小组」在二○一○年至二○一一年探讨不同方式的系统评估是否可行时,已指出若以合并方式来达到系统评估和「测验」的不同目的,相比现时的「测验」,有关评估的题目将会大量增加,内容亦会更繁复,并需进行严谨的模拟预试、精密计算等,需时颇长。因此,建议的合并方式未能纾缓部分小学生因「系统评估」带来的压力,甚至会影响中一派位的稳定性。

(二十)教育局于二○一四年十月成立了「基本能力评估及评估素养统筹委员会」(委员会)。就「基本能力评估」计划(包括「全港性系统评估」及「学生评估」)的发展及提升学校评估素养方面提供方向性的建议。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大专院校学者、校长及教师。我们会研究加入家长代表,在未来数月召开会议,考虑及讨论不同的建议方案。

  同时,教育局亦会以不同途径收集各持份者,包括办学团体、校长、老师、家长等的意见,以协助系统评估的检讨工作。

(二十一)一直以来,我们都有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必须注意不同国家地方会因应自己的国情、课程要求及学制去设置他们的系统评估,所以不宜直接比较或仿效。不过设置系统评估背后的理念却是相同,都认为一个客观具素质的评估工具,既可以提供客观资料让教育资源能恰当地运用,保障教学素质及学生均等机会学习,同时亦肩负起一个更重要的任务,便是能及早提供回馈,促进学与教,帮助学校识别学生的学习强弱项,尽早补救,为学生迈向更高阶学习打好基础。

(二十二)及(二十三)教育局局长非常重视和珍惜与各持份者透过不同渠道沟通的机会。在日常的工作中,局长亦把握机会与不同家长群组的沟通,了解他们的意见,例如在出席学校的毕业礼时,会与出席家长进行座谈;在出席大型活动时,亦会亲自与家长接触。

  教育局局长及各同事均乐意与各持份者保持沟通,了解他们的意见。由于订定公听会日期前未有机会与局长办公室作出沟通,不幸地局长因日程问题未能出席十一月二十九日有关会议,教育局将会安排合适人选出席。本局已与教育事务委员会秘书处沟通,若有需要,局长可安排于十二月十三日出席会议。



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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