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就传媒有关德尔斯公司(德尔斯)结束营业事宜的查询,劳工处发言人今日(八月五日)回应如下:
「劳工处十分关注德尔斯结业对员工的影响,正积极为有关员工提供所需协助。」
发言人表示,自德尔斯全面结业,劳工处已即时在该处劳资关系科各分区办事处为受影响的员工提供协助,包括向他们讲解有关的雇员权益,及登记他们的申索声请。
他说:「劳工处已即日设立雇员权益热线2927 7008,让受影响的员工查询他们的雇员权益,并於同日特别为他们设立就业服务热线2342 0486,以解答有关就业服务的查询。未登记的员工应尽快联络劳工处。」
在就业服务方面,劳工处已同时在全港十三所就业中心设立特别柜位,优先为受影响的员工提供登记及就业服务。受影响员工亦可使用位於湾仔的劳工处零售业招聘中心(电话:2594 7833)所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中心集中展示零售业的最新职位空缺,并经常举办招聘日,求职人士可获安排与零售业雇主进行即场面试。他们亦可登入「互动就业服务」网页(www.jobs.gov.hk)浏览最新零售业招聘活动。
此外,受影响员工亦可以参与劳工处於八月十九至二十一日一连三天在沙田大会堂举行的大型招聘会。包括多家零售业雇主在内的约七十间公司,将会提供约五千八百个空缺,并会进行即场招聘。招聘会详情亦已上载「互动就业服务」网页。
发言人续说,劳工处至今共接获三百多名受影响员工提出申索声请,向雇主追讨欠薪及解雇补偿。他说:「劳工处已为他们登记各自的详细追讨项目,并会继续积极协助受影响员工追讨欠薪及《雇佣条例》下的有关补偿,包括安排调停会议及进行其他有关的申索程序。」
发言人强调,劳工处会继续积极跟进事件,目前正继续采取不同途径尽力联络雇主或其代表及其董事,以了解个案详情,及协助员工进行民事申索。
就有关程序,发言人解释:「如劳资双方就雇员的申索,包括其申索的项目及款额未能达成共识,劳工处会转介雇员到属司法机构的劳资审裁处寻求仲裁。如劳资审裁处在颁下判令后,雇主没有根据判令支付申索的款项或证实雇主无法偿债,劳工处会协助雇员向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申请特惠款项。」
就雇员向破欠基金申请特惠款项的程序,发言人进一步解释:「雇主被入禀提出清盘或破产呈请是破欠基金发放特惠款项的先决条件。如有需要,劳工处会协助德尔斯雇员到法律援助署,向雇主提出清盘呈请。」
根据现时破欠基金的保障范围,每名雇员最高可获发放289,000元,包括四个月欠薪36,000元、一个月代通知金22,500元、遣散费首50,000元加余额的一半,以及最后两个假期年的未放年假薪酬及/或四个月的未放法定假日薪酬共10,500元。
劳工处发放破欠基金特惠款项的服务承诺是於收到处理申请所需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当中包括劳资审裁处的判令)后,在十星期内发放款项予合资格的申请人。劳工处会尽快处理德尔斯雇员向破欠基金申请特惠款项的个案。处理和核实每宗申请所需的时间,须视乎个案的资料和证据是否充分。劳工处会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支付款项。
发言人表示,劳工处十分重视打击欠薪罪行,并十分关注有关公司拖欠薪金的情况。他说:「如有证据显示有关公司蓄意违例欠薪,我们会迅速展开侦查,并视乎证据考虑向该公司及其公司董事或其他负责人士提出检控。」
根据《雇佣条例》,雇主故意及无合理辩解未有在工资期届满后或雇佣合约终止后的七天内支付工资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350,000元及监禁三年。
发言人说:「劳工处呼吁任何德尔斯员工如发现雇主蓄意违例欠薪,应挺身而出,任控方证人,以便本处即时跟进,展开调查。我们亦已和其他相关执法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以跟进事件。」
完
2015年8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2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