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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燃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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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廖长江议员的提问和署理环境局局长陆恭蕙的答覆:

问题:

  根据消费者委员会在本年二月公布有关二○一三及二○一四两年间国际原油价格和本地汽油牌价公开数据的分析结果,本地五间油公司在调整汽油牌价时,在个别时段有「加快减慢」迹象。此外,国际原油价格在去年下半年持续下跌,但油公司未有下调汽油牌价至相应的幅度。另一方面,当局曾指出成品油入口价只是本地汽油零售价的其中一项成本,而零售价亦包含税项及其他各种营运成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在去年下半年,各油公司各项营运成本的上升比率;若知悉,该等上升比率为何;当局有何新措施改善汽油牌价出现「加快减慢」的现象,例如要求油公司因应每天变动的国际原油价格,较频密地调整汽油牌价;

(二)鉴於据悉有部分国家以竞争法规管油品行业,而香港的《竞争条例》尚未全面实施,当局会否要求竞争事务委员会制订规管汽油牌价的措施,例如要求油公司提高调整汽油牌价机制的透明度,以便消费者监察;及

(三)鉴於有市民质疑为何在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公共交通票价未有相应地下调,当局是否知悉燃料开支占各公共交通营办商的经营成本的比例;若知悉,过去三年,该等比例为何;是否知悉公共交通营办商有否计划调低票价?

答覆:

主席∶

  综合环境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和运输及房屋局对问题三个部分的回覆如下:

(一)香港车用燃油的零售价,一向是个别油公司按商业运作原则和本身的运作成本而厘定。然而,政府理解车用燃油价格对市民的影响,故此在政策上,政府为加强竞争,自二○○三年开始,在现有油站的租约期满后,取消让现时的承租人自动续约的安排,而把油站用地推出招标,并且取消油站投标者必须持有特别进口牌照或燃油供应合约的规定。自引入这招标安排后,两个新营办商成功进入市场;原有的三个主要营办商的油站数目份额由超过90%降至约70%。现时全港有超过180个油站,由六家公司营运,以香港市场的规模来说,这招标措施已有效地促进车用燃油市场的竞争。此外,政府一直监察本地车用燃油零售价,以及与国际油价(以新加坡无铅汽油和车用柴油的离岸价作指标)的升跌走势的比较。

  由於本港没有原油的提炼,本地出售的车用燃油全是进口成品油,而并非原油。成品油(如车用无铅汽油及柴油等)是把原油经过提炼加工等工序而制成的产品,与原油是不同的产品,所以国际原油价格与无铅汽油及柴油的价格变动不一定相同。如要比较国际油价及本地燃油价格,以新加坡离岸价(即普氏平均价)以及油公司的石油产品进口价作为参考,比较适合。

  根据我们的资料分析,普氏平均价在去年七月初至今年五月以来,累积下跌超过三成。在这段期间,油公司因应入口价回落而调低其汽油的售价,累积减幅超过每公升两元,约为七月成品油入口价每公升6.34元的30%,所以,这大致上与同期的国际油价走势相若。而近日由於新加坡无铅汽油和车用柴油的离岸价格上升,油公司因此将无铅汽油和车用柴油的零售价调高。然而,最近的零售价上调幅度,均低於或与普氏平均价的增幅相若,并没有察觉「加快减慢」的现象。此外,由於油公司会向消费者提供各种折扣及其他不同的优惠(包括零售层面),消费者实际要支付的价钱,会比油站所标示的售价为低。

  在自由市场经济运作下,油公司的营运成本数据为商业敏感资料,政府并无权要求商业营运公司公开这些资料。

  政府一直有和油公司联络,敦促他们当有空间时,尽快调低其零售价格,以减轻市民的负担。

(二)於二○一二年六月制定的《竞争条例》(《条例》),为打击不同行业内可能出现的反竞争行为(包括合谋定价和滥用市场权势等)提供法律框架,藉以维持市场公平及可持续的竞争。竞争事务委员会为《条例》下成立的独立法定团体,当《条例》全面生效后,可自行或因应接获的投诉、或按政府或法庭转介,调查据称反竞争的行为,以及向竞争事务审裁处提起法律程序。我们会适当地配合竞争事务委员会对油公司的研究工作。

  此外,政府一直致力提高燃油产品价格的透明度,以提供更多资讯让消费者能作出选择。在这方面,我们已在环境局网站内,定期公布本地车用燃油进口价、零售价和新加坡无铅汽油和车用柴油离岸价的走势。我们亦已把主要石油产品进口价及零售价数据的资料连结列载於环境局网站。我们亦委托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推出「油价计算机」。消委会每天会在其网站及智能手机应用程式公布本地油公司的车用燃油零售价格以及各种形式的现金或非现金优惠资料,消费者可以利用有关的资料选择惠顾合适的油站。

(三)就使用石油产品作燃料而票价受规管的公共交通工具而言(即专营巴士、专线小巴、的士及渡轮),它们的票价一律不设燃料附加费。票价调整向来是按整体成本和收入的变化(而非单看燃料价格变化)而作出,亦没有追溯力。在过去三年,就上述有关的陆上公共交通服务而言,燃料开支占整体成本的比例维持在两成半左右;渡轮方面,同期的比例则一直维持在三成半左右。去年下半年油价大幅下调,未见对燃料开支占总成本的比例产生显著影响,原因是除了燃料开支外,营运成本还包括近年因通胀环境而基本上持续向上的工资开支、维修、保险等多个元素。不过,油价自今年一月低位开始回升,升幅达三成半。政府一直密切注意油价的变动对公共交通服务票价的影响;目前有关的公共交通服务的营办商并无计划调低票价。



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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