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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为工厦分间楼宇单位住户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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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日)立法会会议上陈恒镔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本年四月二十九日,屋宇署人员联同警务人员对荃湾荣丰工业大厦内两个分间楼宇单位(俗称「浻房」)执行封闭令及进行清拆。其后,约二十多名受影响住客及支援团体的代表,到屋宇署旺角办事处请愿,要求当局「先安置、后清拆」,并在办事处外走廊通宵守候了数天。此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局在进行取缔工业大厦(工厦)「浻房」行动时对受影响住户的安置安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是否掌握现时工厦内的「浻房」数目;如是,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三年,各个中转房屋的入住率分别为何;当局会否考虑把中转房屋单位,用作临时安置受取缔工厦「浻房」行动影响的住户;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於上述取缔「浻房」行动引起住户的强烈反抗,政府会否暂缓计划中的取缔行动;及

(四)鉴於当局於二○一二年表示,正探讨如何在活化工厦的政策下,利便合适的工厦业主将整幢工厦改装为合规的过渡性住房作临时居住用途,该项工作现时的进展为何?


答覆:

主席:

  工业大厦并非设计作住用用途,因此在多方面的要求都与住用和综合用途楼宇有别。此外,工业大厦内的其他单位可能仍然有工业活动进行或被用作储存危险及易燃物品,对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的单位住户构成相当高的消防和其他安全风险。

  即使所有其他单位在住户搬入时已经空置,或没有单位用作工业活动或储存危险及易燃物品,有关单位仍可随时再被用作不适宜与住用用途并存的危险用途。因此,把工业大厦单位非法用作住用用途,对住户构成严重消防和其他安全风险。为了确保公众和有关住户的安全,政府有必要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予以取缔。

  政府的一贯政策是确保不会有人因政府的执法行动而无家可归。若有住户因政府的执法行动而导致失去居所,他们可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转介,入住屯门的宝田临时收容中心,以等候审核资格及作进一步安置或自行另觅居所。如有关住户在临时收容中心住上三个月及通过「无家可归评审」,证明别无居所,并且符合既定的公屋申请资格准则,房屋署会安排他们入住中转房屋,并申请轮候入住公屋。

  就问题的四个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屋宇署没有全港工业大厦作住用用途单位的数目。若要作出统计,屋宇署需要进入全港合共约1 900幢工业大厦单位视察,除会有实际困难外,亦会涉及大量人手和资源。此外,视察所得情况亦不时转变。

(二)根据房屋署提供的资料,现时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共有两个临时收容中心,分别为屯门宝田临时收容中心及大澳龙田临时收容中心,共提供超过400个床位。与此同时,房委会辖下共有三个中转房屋,分别为石篱中转房屋、宝田中转房屋及朗边中转房屋,合共提供约5 000多个中转房屋单位。中转房屋的入住率会因应情况及转介个案的数量而时有波动。截至二○一四年底,三个中转房屋在过去三年平均入住率接近七成。

  中转房屋与公屋同样为珍贵的社会资源,涉及大量的公帑资助。此外,房屋署在任何时间亦必须备有足够的中转房屋单位以处理突发情况。因此,政府必须以公平及合理的方式处理工业大厦非法住用单位的住户安置问题,以免对现时众多轮候公屋的申请者造成不公。容许原居於工业大厦非法住用单位的住户,在未经房屋署核实安置资格的情况下直接入住中转房屋,不单对其他有需要人士不公平,更会对社会发放错误信息,误以为入住工业大厦非法住用单位是入住中转房屋,以至公屋的捷径,反会引致更多住户租住工业大厦非法住用单位,对公众及住户的安全构成威胁,令问题进一步恶化。在屋宇署取缔工业大厦住用单位的执法行动中,房屋署会根据现行安排,在有需要时向受影响居民提供临时安置处所。

(三)如在前文中提及,由於工业大厦非法住用单位会对住户构成严重的消防和其他安全风险,屋宇署须继续致力予以取缔。屋宇署的执法行动若涉及需搬迁住户的情况,屋宇署会与社会福利署、民政事务总署及房屋署保持紧密联系,为受影响的居民提供适切的支援。屋宇署设有社工服务队,向受影响的住户提供所需的社福及情绪支援。屋宇署亦已在二○一一年十二月展开由关爱基金督导委员会通过的援助计划,向因屋宇署的执法行动而须迁出工业大厦非法住用单位的住户提供一次性的搬迁津贴。截至二○一五年四月底,屋宇署已批准141份申请,受惠人数约205人。

  屋宇署在进行取缔行动前,会先向区域法院申请封闭令,以确保清拆工程能顺利进行及保障住户的安全。屋宇署会在申请该令之前在现场张贴「拟申请封闭令通知书」,给予住户合理时间迁往其它自行安排的居所或由房屋署所安排的临时收容中心。

(四)有关将整幢工业大厦改装作「过渡性住房」的可行性方面,当局曾经研究相关规管制度,包括《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城市规划条例》(第131章)以及地契条款等,并向工业大厦业主了解实际情况。由於工业大厦一般不符合住用方面的设计及规划要求(例如天然照明和通风方面的规定),因此,如需将工业大厦按建筑标准和规定改装作「过渡性住房」用途,将牵涉大幅度改动楼宇或拆卸部分楼面,一些工业大厦业主表示相关工程费用相当昂贵,令计划未必可行。事实上,大部分工业大厦仍位处於有活跃工业活动的地区内,住用用途在多个方面包括交通或消防安全等均与现存用途未必相容,而现存规管制度亦无法有效管制邻近现存工业大厦的用途以确保不会对住用用途构成不良影响或危险。与此同时,工业大厦空置率一直下降,租金亦有上升,反映不同经济活动(尤其是中小企)对工业大厦空间有一定需求。因此,在全面考虑保障居民福祉为前提及整个社会的需要后,当局认为将整栋工业大厦改建作合标准的临时居住用途并不切实可行,并已於二○一三年七月向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辖下长远房屋策略小组委员会汇报相关研究结果。



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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