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即将就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提交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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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五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电气设备及电子设备)(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将於明日(三月十三日)刊宪,并将於下星期三(三月十八日)由环境局局长在立法会提出首读及二读。

  条例草案旨在按污染者自付的原则,落实推行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以便有效收集并妥善循环再造本地所产生的废电器电子产品。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说:「生产者责任计划是《香港资源循环蓝图2013-2022》下重要的减废措施,用以推动行为改变,尽量从源头减少废物,其中一项主要工作便是推行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

  条例草案建议把空调机、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以及电脑和若干相关设备(包括列印机、扫描器及显示器)(统称为「受管制电器」)纳入生产者责任计划,有关的制造商及进口商须登记成为登记供应商,并就其在香港分发的受管制电器缴付循环再造费。同时,条例草案亦就收集、循环再造和处置受管制电器废物,建议以下措施:

* 销售商供应受管制电器后,须免费为消费者安排除旧服务,安排把旧件送交妥善的循环再造商;

* 任何人贮存、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受管制电器废物,均须取得废物处置牌照;

* 进、出口受管制电器废物,须取得许可证;以及

* 堆填区不再接收受管制电器废物。

  环保署发言人说:「我们将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并会在条例草案获通过后,进一步向立法会提交相关的附属法例,就相关的执行细节订定条文,包括各类受管制电器的循环再造费水平。」

  为配合新的生产者责任计划,政府已於本年二月二十七日取得立法会的拨款批准,并即将根据招标结果,委聘营办商以「设计、建造及营运」的合约安排,在环保园发展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及回收设施,每年提供约三万公吨的处理量,透过除毒、拆解和循环再造等工序,妥善处理生产者责任计划收集得来的受管制电器废物,将之变成各类原材料或零件。预计新设施可於二○一七年内落成启用。



2015年3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