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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一题:建筑物的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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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继昌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近年推广建筑物绿化,透过提升建筑物的隔热功能,节省能源及降低碳排放。各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和受资助机构亦有为辖下建筑物进行绿化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就推动建筑物绿化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制订成效指标,以及该等政策和措施上次修订的日期为何;

(二)过去三年,每年上述部门及机构为辖下建筑物进行并已完成绿化工程的总绿化面积,并按建筑物所在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该等建筑物的名称,以及绿化工程的类型(例如屋顶及/或垂直绿化等)和绿化面积;

(三)过去三年,每年用於上述部门及机构辖下建筑物绿化工程的总开支分别为何,并列出工程、维修及保养等费用的分项数字;

(四)未来三年,上述部门及机构将会为辖下建筑物进行的绿化工程的预计总绿化面积,并按建筑物所在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该等建筑物的名称,以及有关绿化工程的类型(例如屋顶及/或垂直绿化等)和绿化面积;

(五)上述部门及机构决定各项建筑物绿化工程的绿化面积及栽种植物的品种时所参考的标准为何,以及有否参考有关建筑物所在地区的空气污染指数、碳排放和城市热岛效应等因素;如有,详情如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上述部门及机构辖下建筑物的天台绿化及/或垂直绿化工程现时采用灌溉植物的系统为何;有否量度该等灌溉系统的能源及水的耗用量;如有,详情及具体数字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七)上述部门及机构有否评估各项绿化工程的成效,包括在工程完成后,量度有关建筑物的碳排放量及平均室内温度下降的水平、节省的能源,以及对改善周遭的空气质素的成效;如有评估,详情及评估所得具体数据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八)为配合环境保护署顾问在二○○八年建议的在二○二○年把香港的碳强度由二○○五年的水平降低50%至60%的目标,政府会否重新检讨现行的建筑物绿化工程的规划标准,以及政府部门和法定机构加强建筑物能源效益的措施,以期减低碳排放;如会检讨,详情及具体工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发展局和环境局的综合答覆如下:

(一)在推动私人建筑物绿化方面,屋宇署自二○一一年四月起实施《可持续建筑设计指引》,新建筑发展项目必须遵从指引下的建筑设计标准(包括绿化上盖面积),作为获得环保及完善生活设施总楼面面积宽免的先决条件。

  至於政府建筑物,建筑署一直采取有效的绿化措施,以美化公共设施的环境、提高建筑物的能源效益和舒缓都市热岛效应。建筑署在可行的情况下,会在有可利用屋顶面积的新政府建筑物上,加入屋顶绿化,并鼓励现有政府建筑物的管理部门,每当有关建筑物屋顶进行主要工程时,便应考虑进行屋顶绿化工程。同时,建筑署又会寻求机会,在新政府建筑物进行垂直绿化,并且鼓励现有政府建筑物的管理部门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考虑进行垂直绿化。此外,政府正按计划落实两个节能示范项目,以示范最新的节能设计和技术。位於彩云道的圣言中学,已於二○一一年启用,而另一示范项目在启德发展区兴建工业贸易大楼,建造工程预计在二○一五年内年完成。我们希望政府的工作能起带头作用,以鼓励私人机构一同提升建筑物的环保表现,共同建设一个绿色的社会,并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

(二)过去三年,有关政府建筑物的屋顶及垂直绿化所提供的资料详列在附件一及二。

(三)过去三年,在政府建筑物已完成的绿化工程的总开支见附件三。

  由於天台绿化和垂直绿化的部分构件是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维修及保养费用亦归纳於建筑物整体的保养费用,故此发展局并没有这些费用的分项数字。

(四)未来三年政府建筑物绿化工程项目的数量和面积会因应工程发展而修订。基於现有资料,未来三年预计绿化面积已详列在附件四及五。

(五)在建筑物绿化设计及选择植物的过程中,工程部门会按项目的设计及工程要求、环境因素(如土壤质素、地上及地下的生长空间、排水、盛行风、小气候和日照、对视线及交通的影响等)和植物的生长习性(如耐旱、耐阴、抗污染等),采取以「合适的地点种植合适的植物」及可持续性的原则作配对,然后落实绿化方案。

(六)建筑署会就已完成的天台绿化及/或垂直绿化工程,因应不同因素,如绿化地区的大小、栽种植物的种类,以及管理/保养部门对保养工作的要求,提供适当的灌溉设施,包括人手操作系统或自动操作系统。灌溉绿化地区的设施,在操作时所耗用的电和水,一般只占相关建筑物的总耗电量和总耗水量的小部分。建筑署并没有就个别灌溉设施在耗电量和耗水量方面收集资料。

(七)建筑署於二○○七年完成了《香港绿化屋顶应用研究》。该项研究的报告提及天台绿化的各种效益,包括环境效益如改善空气质素及减少热岛效应等,和经济效益如楼宇隔热及能源效益及延长屋顶使用期等。但建筑署并没有特别就个别项目内有关绿化的各种效益逐一评估。

(八)建筑物占全港耗电量约90%,这些耗电量占全港60%温室气体排放。推广环保建筑可以为香港建筑环境带来庞大环保效益。政府以身作则,在政府楼宇推动环保。我们自二○○九年已为新建及现有政府楼宇实施一套以目标为本的综合环保表现架构。在这个目标为本架构下,我们就不同范畴的环保表现设定目标,包括能源效益、可再生能源、室内空气质素、废物管理、水资源管理、温室气体排放等,以推动政府楼宇的环保表现。政府现正检讨现时政府建筑物的综合环保表现架构,以期进一步在香港推动环保建筑。在节能方面,政府一直以身作则订立节电目标。我们在二○○九年定下节电目标,要求政府建筑物在与二○○七至○八年操作环境相若的基础上,在五年内把用电量减少5%。政府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的用电量的减幅已达至5%的节电目标。我们会参考过往经验,在未来五年,即二○一五至一六至二○一九至二○财政年度,在二○一三至一四年操作环境相若的基础上,将政府建筑物用电量再进一步减少5%。我们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为用电量较多并且具有较高节电潜力的政府建筑物进行能源审核,以助相关政策局及政府部门为其建筑物制定提升能源管理的方案。我们会要求各政府部门根据能源审核的结果,实施节电工程项目及加强部门的用电管理措施。

  至於建筑物绿化工程的规划标准,发展局於二○一二年为政府建筑物绿化的上盖面积制定标准和规定,以及就建筑物绿化上盖面积的规定订定测量和计算的方法。绿化上盖面积的最低要求包括:地盘面积达20 000平方米或以上,其总绿化上盖面积须达到30%,而地盘面积为20 000平方米以下,则其总绿化上盖面积须达到20%;及至少一半的绿化上盖面积为地面绿化面积。除了实现绿化上盖面积的最低标准,发展局也鼓励各部门设定目标,优先以地盘面积达10 000平方米以上有30%绿化上盖面积作为规划或设计参数。发展局没有计划检讨有关的标准和要求。



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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