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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有特殊教育需要的专上学生在校内所获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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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家洛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最近有一名去年九月入读本地专上院校的视障学生的家长向本人求助,指称该学生至今仍未获有关院校提供足够的辅助器材,故此需要每天从家中携带沉重的辅助器材回校上课。关于有特殊教育需要的专上学生在校内所获支援,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该等专上学生的数目,并按院校及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二)会不会与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及各间专上院校商讨,就向该等学生提供支援事宜制订一套统一指引;若会,商讨和制订指引的工作计划的详情;若不会,原因是什么;

(三)过去三年,政府和教资会每年向专上院校提供的有关拨款是多少,并按院校列出分项数字;会不会考虑改善有关的拨款政策、增加有关的拨款,以及向非政府机构拨款,以提供相关支援;若会,详情是什么;若不会,原因是什么;及

(四)除了向专上院校提供财政支援外,会不会考虑在教育局内设立一个单位,统筹各专上院校向该等学生提供支援事宜;若会,详情和时间表是什么;若不会,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

  就以上问题答覆如下:

(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资料,二○一四/一五学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副学位和学士学位课程的人数,按特殊教育需要的类别载列于附件一。二○一四/一五学年修读公帑资助全日制经本地评审副学位和学士学位课程的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按特殊教育需要的类别及院校划分的人数载于附件二。至于修读自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副学位和学士学位课程的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方面,由于有关院校众多,其规模与设备各有不同,有部分院校对公开数据及用途表示关注,因此我们没有按个别院校列出有关数据。

(二)鉴于有特殊教育需要的专上学生需要各有不同,我们一直鼓励政府、院校及不同的相关非政府机构互相分享资讯,从而讨论、分享并交换有关支援各类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指引、守则及经验。就此,教育局曾于二○一四年三月把一套由香港儿童脑科及体智发展学会、香港特殊学习障碍协会以及十所高等教育院校编订的「香港专上院校支援有特殊学习困难学生指引」,发给本港其他专上院校,以回应院校提出的需要。我们会继续与院校及相关非政府机构保持联系,鼓励资讯分享。

(三)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而言,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拨款已被归入拨予有关院校的整体补助金内,因此教资会未能提供用于支援这类学生的实际支出金额。

  至于政府资助的职业训练局(职训局)方面,自二○一三至一四财政年度起,教育局每年向其拨款1,200万元,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购买所需的仪器和学习用具、提供心理和学生辅导,以及加强教与学的支援。另外,职训局于二○一二/一三学年成立新的青年学院(青年学院(邱子文)),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及非华语学生提供专项支援。二○一二/一三及二○一三/一四学年,政府拨予营办青年学院(邱子文)的资助金分别约为1,550万元和2,070万元。 

  此外,政府在二○一三年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奖学基金及自资专上教育基金分别注资2,000万元,共4,000万元,设立奖学金,对值得赞扬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公帑资助及自资专上学生予以肯定,鼓励他们在学业及其他方面追求卓越。每年约100名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学士学位和副学位课程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可获颁此奖学金。

  为了进一步推广伤健共融的文化,自二○一五年起,教资会会提供一次性的特别拨款共2,000万元,根据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数目,按比例给予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让院校推行额外措施,提升对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支援服务。计划为期两年,让共融文化植根校园,计划完结后,院校须从整体补助金内调拨资源继续提供有关措施。

(四)各专上院校会根据校内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需要,为他们作出特别安排并提供支援服务。教资会及教育局现时的职能已包括与教资会资助及自资院校保持联系,跟进院校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事宜。教育局亦已成立了一个平台,按需要不定期组织工作坊、讲座和分享资料等,让专上院校工作时可互相参考和分享经验。



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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