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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专上院校开办的自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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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建源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二○一五年《施政报告》指出,某些获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专上院校(资助院校)透过辖下社区学院开办自资课程,累积了大量财政盈余,政府因此要求各资助院校认真检讨其财政状况,并尽量将盈余透过减学费、向清贫学生提供奖助学金等不同方式回馈学生。就资助和未获公帑资助的专上院校(非资助院校)辖下部门(例如社区学院)开办的全日及兼读制的专上自资课程(自资课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五个学年,每年每间资助院校辖下部门开办的各类自资课程的数目,以及该等课程(i)录取的学生人数、(ii)所得学费收入、(iii)聘用的全职及兼职教学及非教学人员的人数,以及(iv)该等人员的薪酬开支分别为何;

(二)是否知悉,过去五个学年,每年每间资助院校辖下部门开办的自资课程所引致的盈亏金额为何,以及有关盈亏金额是否由该等部门与所属院校摊分;若是,院校如何运用有关盈余;该等部门须否就自资课程向所属院校缴付费用;若须,费用的详情为何;

(三)当局会如何确保资助院校将开办自资课程所获的盈余回馈学生,并监察该等院校辖下部门如何运用盈余;

(四)是否知悉,过去五个学年,每年每间非资助院校辖下部门开办的各类自资课程的数目,以及该等课程(i)录取学生的人数、(ii)所得学费收入、(iii)聘用的全职及兼职教学及非教学人员的人数,以及(iv)该等人员的薪酬开支分别为何;及

(五)是否知悉,过去五个学年,每年每间非资助院校就辖下部门开办自资课程所引致的盈亏金额为何?

答覆:

主席:

  自资界别是香港专上教育不可或缺的一环,在增加升学机会和选择,以及为离校生提供优质、多元灵活及多元出路升学途径方面,均担当重要角色。自资界别亦有助本港高等教育迈向多元化,推动香港进一步发展为区域教育枢纽。此外,自资界别能因应社会不断转变的需求迅速应变,为本港劳动人口以至社会大众提供各类持续及专业教育和终身学习机会,对提高香港的人力资源质素起关键作用。

(一)(i)及(四)(i)过去五个学年,每间专上院校开办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自资副学位及学士学位课程(包括衔接学位)的课程数目及录取的新生人数载於附件一。

(一)(ii)至(iv)、(二)及(三)香港的自资专上院校在学术发展及行政管理上享有高度自主权。多数院校在厘订自资课程的学费水平时,力求收支平衡,并采取审慎态度,考虑多个因素,包括预计报名人数、社会上是否有类似的课程,以及收生对象的负担能力。专上院校均为非牟利机构,院校如某年度录得盈余,院校会拨入储备,再用於教与学的活动、课程发展、学生奖学金、研究活动,以及维修、更换及改善教与学设施等用途,回馈及惠及学生。

  八所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是独立的法定组织,根据各自的条例成立,包括从事自资活动及开设联营或独营机构。过去五个学年,教资会资助院校本部、辖下社区学院及其他自负盈亏的教育部门开办自资课程的学费收入载於附件二、教学人员及非教学人员的人数和薪酬开支载於附件三,而有关盈余/亏损的资料载於附件四。

  然而,在院校自主的前提下,教资会一直要求院校就其运作保持透明度和向公众问责,确保院校所得的经费用得其所,符合学生和社会的最佳利益。而且,作为受资助的院校,院校须确保非教资会资助活动不会偏离院校本身的核心工作,在资源运用上与教资会资助课程/活动完全分开,并且在财政上可行和可持续。

  教资会《程序便览》列明,资助院校须为其教资会资助课程和自资课程备存独立帐目。此外,教资会的资源不应用於补贴非教资会资助的活动。为免变相津贴非教资会资助的活动,院校原则上应对这些活动(包括院校辖下自负盈亏的附属或联营机构举办的项目/课程)收取间接费用。综合各院校提供的资料,院校本部须从辖下教学部门/社区学院/其他自资教育部门收取教职员费用、使用校园设施、中央行政服务、以及学术支援服务等费用。

  各院校须依从其内部政策和指引运用其非教资会资助活动得来的盈余。据了解,有关盈余主要运用於院校自资项目的日常运作及院校的事务及发展项目上。另外,院校亦有把从自资项目所得的储备用於教资会资助项目,包括增置校园设施、购买课室的设备及仪器等等。一般来说,如自资部门出现亏损,院校本部不会提供任何补贴。

  正如行政长官在二○一五年《施政报告》提出,我们将继续要求各院校认真检讨财政状况,尽量将盈余以不同方式回馈学生。

(四)(ii)至(iv)及(五)在其他非教资会资助院校本部、辖下社区学院及其他自负盈亏的教育部门的自资专上院校方面,过去五个学年,所聘用的全职及兼职教学及非教学人员的人数载於附件五。大部分院校表示由於开办课程是以自负盈亏的形式,学费收入、教学及非教学人员的薪酬开支以及开办课程所引致的盈亏金额等,皆包含商业运作资料,内容敏感,所以未能提供。

  为进一步推动自资界别加强管治及质素保证,自资专上教育委员会早前委托外聘顾问进行「自资专上教育界别的管治及质素保证──本地及国际的良好规范顾问研究」,以期制订良好规范,促进自资界别进一步的发展。顾问研究报告在二○一四年八月发表,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上载自资专上教育资讯平台(www.cspe.edu.hk),供市民阅览。委员会於二○一四年十一月举办分享会,就报告的结论和制订自资专上教育界别管冶及质素保证良好规范的建议与院校等交流意见。委员会现正就良好规范守则的草稿谘询持分者,谘询期至三月中。我们希望良好规范守则能於今年上半年定稿及公布,以供自资院校自行采纳。



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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