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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活化荒废矿场/矿洞作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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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十四日)立法会会议上邓家彪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本港现时有一些荒废矿场/矿洞吸引到不少游人前往探秘,例如梅窝的银矿洞及马鞍山铁矿场。有不少人士提出,当局应参考外国的做法,活化荒废矿场/矿洞作具特色的旅游景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本港每个现存的荒废矿场/矿洞的下列资料:名称及位置、土地面积、曾开采的矿物类别、昔日进行开采的机构,以及何时开始及结束运作;若没有该等资料,原因为何;

(二)是否知悉,本港哪些机构/人士曾就活化荒废矿场/矿洞进行可行性研究,并逐一列出所涉矿场/矿洞的名称及位置、有关研究展开的年份及完成的日期、进行研究的机构/人士,以及当局有否就研究结果作出跟进及其详情;

(三)古物谘询委员会有否主动或应要求对荒废矿场/矿洞进行历史建筑物评估;若有,涉及的矿场/矿洞名称、进行评估的年份及结果为何;若该委员会没有主动就荒废矿场/矿洞进行评估,原因为何;该委员会有否计划为所有荒废矿场/矿洞进行历史建筑物评估;若有,工作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当局有否接获活化荒废矿场/矿洞作旅游景点的建议;若有,提出建议的机构/人士、建议提出的年份,以及当局接受/拒绝有关建议的理由;及

(五)当局会否就活化荒废矿场/矿洞作旅游景点进行可行性研究,务使本港的旅游景点更多元化,从而吸引不同类别的游客访港;若会,负责的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上世纪本港曾有一些采矿活动,当中较为人熟悉的包括马鞍山铁矿场及梅窝银矿洞。至七十年代后采矿业逐渐式微,并留下一些荒废矿场及矿洞,部分吸引了游人前往。规划署就有关地区进行规划时,会研究为该等荒废矿场或矿洞进行活化的可行性。

  就邓议员问题的五个部分,我现答覆如下:

(一)根据纪录,香港曾进行采矿而留下荒废的矿场/矿洞的资料见附件。

(二)规划署在二○○七年完成《翻新梅窝景貌土地利用概念图则地区谘询》时,梅窝居民认为值得研究重开梅窝银惏洞的可行性。土木工程拓展署於二○一○年进行顾问研究,勘察银矿洞内的状况,及研究开放该矿洞给公众人士参观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和须进行的改善措施。研究已於二○一二年三月完成。考虑了地质状况、自然生态及环境、消防安全和密闭空间等问题,该研究认为不适宜开放银矿上洞给公众人士入内参观。至於银矿下洞,现时为蝙蝠的重要栖息洞穴,游人进入洞内不单会影响蝙蝠生活,蝙蝠身上亦可能带有对人类有害的细菌和病毒,故该研究亦认为不适宜开放银矿下洞给公众人士入内参观。然而,土木工程拓展署计划美化银矿上洞的洞外环境及优化该处的休憩设施,包括重建休憩处、凉亭、座椅及银矿洞的资讯板,使矿洞成为一个景点。

  此外,规划署於二○○七年进行《边境禁区的土地规划研究》时,新界乡议局及莲弚坑村公所曾提交书面意见,建议将荒废的莲弚坑铅矿洞发展为旅游景点。相关部门经研究后,认为矿洞结构存在问题,矿洞内多处均有潜在危险,如把矿洞向公众开放作旅游景点,必须进行大量岩土勘探及巩固工程,以确保安全。唯该矿洞为具特有科学价值的地点,此举会破坏其原有面貌。因此,当局认为莲弚坑铅矿洞不适宜发展为旅游景点。

  另外,在二○○○年,沙田区议会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探讨活化马鞍山铁矿场,把它发展成为矿场主题公园的可行性。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旅游事务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和规划署等政府部门的代表。矿场主题公园的构思虽然没有实现,但沙田区议会其后出版了一本关於马鞍山的书籍,当中包括马鞍山铁矿场的资料。

(三)古物谘询委员会(古谘会)於二○○九年三月公布1 444幢建筑物(主要是建於一九五○年以前的建筑物)的文物价值评估结果及建议评级,并进行为期四个月的公众谘询,期间收到公众建议,要求将一些新项目纳入评估的范围,并考虑是否需要为这些新项目进行评级。1 444幢历史建筑物名单内并没有矿场/矿洞项目,唯在公众谘询期间及其后时间,收到了有关马鞍山铁矿场内建筑物应予以评级的建议。因应上述提议,古物古迹办事处已将与上述矿场相关的4个项目,即沙田马鞍山110ML及240ML矿洞外墙、选矿厂,以及位於马鞍山村的信义会恩光堂和天主堂(圣若瑟堂),纳入新项目的名单内,供古谘会考虑。

  根据古谘会在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的会议决定,古谘会会一同处理1 444幢历史建筑物名单中尚待确定评级的建筑物和新项目。上述与马鞍山铁矿场相关的4个项目的文物价值研究已经完成,经古谘会的历史建筑评审小组作评估后,将会提交古谘会讨论评估结果及建议评级。根据一般程序,古谘会会议后将会就新项目的评级建议,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众谘询,然后才确定新项目的评级。

(四)如第(二)部分所述,有梅窝居民在二○○七年时曾向规划署建议研究重开银惏洞作为旅游景点。经研究后,土木工程拓展署认为不适宜开放银矿洞供公众人士入内参观,但会美化银矿上洞的外环境及附近休憩设施,使矿洞成为一个景点。

  此外,新界乡议局及莲弚坑村公所曾在二○○七年向规划署提交意见,建议将荒废的莲弚坑铅矿洞发展为旅游景点。经研究后,当局认为莲弚坑铅矿洞不适宜发展为旅游景点。

(五)规划署负责各地区的规划工作,当进行有关地区的规划研究时,会同时研究为区内荒废矿场/矿洞进行活化成为旅游景点的可行性。



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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