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基金明日起就「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一次过生活津贴」援助项目接受3人或以上住户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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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关爱基金秘书处发出:

  关爱基金(基金)明日(三月三日)起就「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一次过生活津贴」援助项目(项目)接受3人或以上住户的新申请。

  项目旨在纾缓低收入住户的经济压力,津贴金额为1人住户3,500元,2人住户7,000元,而3人或以上住户则划一为10,000元。

  受惠住户须以月租(或更长租期)形式租住私人楼宇、工业大厦或商业大厦;或租住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单身人士宿舍计划」宿位;或居住于临时房屋、船艇或是无家者;及每月入息须不超过指定限额,没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及没有在香港拥有任何物业。租住私人楼宇、工业大厦或商业大厦的住户的每月租金须不超过指定上限。指定入息限额和租金上限如下:

住户人数  住户入息限额(元)  住户租金上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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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880        4,440
2        13,750        6,875
3        18,310        9,155
4        22,140        11,070
5        25,360        12,680
6或以上          28,400        14,200

  项目的申请表和项目简介可于参与协助推行项目的非政府机构服务单位(服务单位)、民政事务总署各区谘询服务中心、社会福利署地区福利办事处及少数族裔人士支援服务中心索取,或于基金网页(www.communitycarefund.hk)下载。

  申请人可到就近居住地区的服务单位递交申请表。纯长者住户(所有住户成员均为65岁或以上)、纯青年住户(所有住户成员均为24岁或以下)和无家者,可分别到长者服务单位、青少年服务单位和接受无家者申请的服务单位递交申请。

  基金秘书处(秘书处)及服务单位会审核每份新申请,包括核实资格及查阅所递交的证明文件,并会抽查部分个案,进行家访/探访及入息审查。秘书处在审批申请后,会陆续就所有申请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信,并会向合资格的申请发放津贴。如住户选择以银行转帐方式领取津贴,津贴将以自动转帐方式直接存入在申请表上填写的指定银行帐户。如选择以抬头支票方式领取津贴,指定申请人须携同香港身份证,前往服务单位领取支票。

  项目于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开展后,截至今年二月二十八日,秘书处已向约19 100个符合受惠资格的住户(约42 100人)发放约1亿3,000万元津贴。

  基金已分别于二○一四年一月及二月起,开始接受1人及2人住户的申请。由明日起接受3人或以上住户的申请后,即所有合资格住户(不论住户人数)均可就项目递交申请,申请期直至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止。

  就项目详情,请参阅基金网页。如有查询,可致电秘书处热线2180 6666。



2014年3月2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4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