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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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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三读《2012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后,与传媒的谈话全文:

  正如我刚才在条例草案三读总结发言时所说,由一开始我们推出这一轮的需求管理措施,亦即是加强的额外印花税和买家印花税开始,以及引进《2012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我们都知道这个条例草案会是一个很富争议性的条例草案,亦是一项很艰巨的工作。我们用了十多个月(时间)、二十多次的法案委员会(会议)去商讨有关问题。大家都知道议员提出了很多修正案,政府亦有若干个修正案。这几日我们正式恢复二读和最后经过了全体委员会阶段的审议及三读,整个过程用了超过三十五个小时。这么长的时间正正是反映了当中很大争议的地方。这一点从一开始我们已估计到。所以到最后还是能够通过成为法例,我自己觉得是舒了一口气。

  我觉得终於能够让这个措施生效,对稳定楼市,令到市场再没有任何的揣测,这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整个过程里面,我预计不到最后有关於将来假如需要就有关税率作出修订的时候,关於修订机制方面,出现了这么大的争论。我在立法会议事厅内都多番解释,政府一直以来是希望用一个「先订立、后审议」(negative vetting)的方式,去修订将来任何无论是向上或向下调的税率。它的好处是能够迅速地回应市场。有关新税率无论是上调或下调,都是即时生效,有法律上的效力,但立法会随后仍然是有审议的程序,立法会仍然可以修改甚至否决有关的修订。之后,新的安排亦会生效,但是不会影响新安排之前的交易。这对市场的稳定性有最大的保障。但是到了最后阶段,因为我们知道有些立法会议员希望有多些机会让立法会在整个过程里面进行审议,甚至有议员提出,用一个「先审议、后订立」的方式,但是政府就不认同这个方式,因为担心这样做市场有一段时间非常不明朗。这样对我们处理这个如此敏感的房地产市场,以及会影响到宏观经济及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我们觉得是不可取的。在这点我们有分歧。

  到了最后阶段,我以为可以走半步,就是我承诺如果将来假如向上调整税率的话,我们就不采用「先订立、后审议」的机制,就用一个正式的修订条例草案,让立法会可以成立法案委员会,经过三读的审议过程,去处理任何上调,即所谓「加辣」的措施。我原本以为这个政策性的承诺,能够满足到一些议员,他们担心立法会没有机会审议。但是我估计不到,这样会引起一场也算颇大的风波。

  我希望向这些有不同看法、批评政府的议员保证,政府重视行政立法关系。我们重视在一些具争议的问题上,要有充分的沟通。但是当然有些具体的事项,可能从政府角度,未必与个别议员的看法一样。但是我不希望大家因为可能有一些理解上的不同,影响大家往后的合作关系。我知道今日有些离开会议厅表示不满的议员,他们在会议厅里面也表示,他们是支持这个所谓「辣招」的,亦即是管理需求措施。我相信,至少我可以这样说,在立法会内对管理需求措施是有相当大的支持。这个信息对社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需要去猜测究竟无论是政府或者在得到议会支持下,对稳定楼市方面的决心和信心。

记者:有关税率调整机制方面,为何没有答应写入条例之内?当中有何考虑?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们是听了在这几天在二读辩论,以及在委员会审议阶段,最后在三读的阶段,有很多议员发表了很多不同的意见。所以我们要聆听了所有意见后,如果我们要进一步在程序上做一些措施的时候,我希望能更加了解所有议员在这方面的看法。但是在今日来说,为何我这么强调应该如果大家在措施方面,即所谓「辣招」的问题上,大家没有什么分歧的话,应该尽快让这个条例草案通过,让市场无需再去揣测究竟这些措施是否会不明朗。因为若果今日通过不了,或者被否决的话,其实在过去十多个月这些措施便会失去效力,所以能够让这些措施有清晰的法律效力是最重要的。但是我知道有部分议员关心到将来有关修订方面的程序,我们当然会,正如在刚才在会议厅所说,会认真地考虑。

记者:若果说认真考虑,是否即答应这样做?如果真的会做,可否说出一个清晰的时间表,将你刚才所说的口头承诺变成一个法律条文?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刚才亦讲得很清楚,议员提出有关程序方面,我相信有意见的议员他们都希望在法律条文方面订得更加清晰。虽然政府已经说得很清楚,如果是调低税率的话,我们会以现时已经通过了的条例草案里面所提供的所谓「先订立、后审议」的机制。假如是要调高税率的话,政府是已经承诺了,作为一个公开的政策承诺,我们会以一个正式的修订案、修订的条例草案,即是让立法会好像(处理)正常法例一样,有三读的程序,亦有法案委员会去审议的,这是让立法会在调高税率时,有更加多时间的审议机会。至於是否可以将此做法在现时已经通过的条例草案内,更加清楚地去说明?要说明用什么方式?条文如何撰写?以及如何确保我们拟定有关的做法,能够回应议员的关注?这几日我听到议员的关注,他们提供了很多不同角度的看法,我们在认真考虑的过程里面,会充分考虑这些看法。

记者:在印花税条例草案的审议过程,有些泛民的议员都提到,他们觉得今次你们处理印花税条例草案时,没有考虑到他们意见,亦没有与他们商讨,只是与法案委员会的主席和副主席商讨,觉得不尊重他们,你们是否担心影响下一次的《2013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莫案》?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要澄清,我们不单是与两位议员商讨,事实上,当然那两位议员亦是将他们的意见,或者是把他们听到的意见向我反映。过去这一个星期,不是很戏剧性地见面后就有了决定,绝对不是如此。之前政府方面已经充分考虑了涂谨申议员的修正案和廖长江议员的修正案,其背后的目的是希望能够增加立法会在调整买家印花税税率方面审议的角色。这点政府是重视的。因此我们作出了承诺,就是说如果是向上调整的话,我们以一个正式的条例草案去修订,即是说立法会先成立法案委员会,然后用三读处理。我认为这正正是回应了他们的关注。但是至於要下调或是说「撤招」的话,我们认为到有此需要时,市场必然有很多变化,政府需要迅速回应。我相信希望市场稳定的人,都希望迅速回应,不应该让市场还有很多揣测,究竟调整是否会真正生效?是否真的会被接纳?在这个问题上,所以政府仍然维持应该「先订立、后审议」,但是仍然有审议的机会,立法会其后如果有不同看法,进行了修订,有关变化会在修订后发生。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4年2月22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2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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