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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发展局局长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第二节)辩论致辞(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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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二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第二节:土地、房屋、交通、环境及保育)辩论的致辞全文∶

主席、各位议员:

  我非常感谢议员就土地、基建、文物保育和建筑方面的发言。以下是我的说明和回应。

  行政长官於《施政报告》宣布决定采纳於十年内供应四十七万个住宅单位的新建屋目标。要达到这目标,毋庸置疑是政府和社会一项艰巨的挑战。面对现时众多正轮候上公屋的市民,以及香港市民希望改善居住环境和空间的愿景,政府必须继续多管齐下增加土地供应。

  《施政报告》中与土地有关的新措施主要有六项。第一是推进新一轮的土地用途检讨;第二是适度增加发展密度;第三是放宽薄扶林延期履行权;第四是引入补地价仲裁先导计划;第五是发展大屿山;第六是探讨发展地下空间。

  有多位议员批评《施政报告》中的措施落实需要时间,未能够解决目前的房屋问题,有一些甚至认为目前是画饼充饥。我认为这些批评是罔顾事实和不公道的。《施政报告》中有关土地供应措施有短、中、长期,长期的措施如果我们现在不开始进行研究和规划,日后便会像目前一样,面对过去几年供不应求的土地房屋供应,楼价飙升的困局是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我们的目光和胸襟均不能够短视,今日如果不开展这些长远的研究和改划,日后便徒唤奈何。我们知道填海造地、发展岩洞或发展新发展区、新市镇都需要时间,「棕地」的发展亦要有全面的规划和工程研究配合。面对现时香港市民迫切的住屋需求,我们在短、中期内可以最迅速和最有效增加土地供应的方法,就是善用现有市区和新市镇已建设土地和周边邻近基建设施的地带。

  事实上,要在短、中期内增加和加快房屋土地的供应,容易的选项并不多。政府一直持续进行各项土地用途检讨,包括检视在已建设地区边缘、邻近现时市区和新市镇的绿化地带;检视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非住宅用途地带的用途,及空置或以短期租约租出或作其他临时用途的政府土地,以寻找其中适合转作房屋用途的土地。此外,政府亦果断决策,原预留作其他用途的土地倘若未能落实有关用途,我们亦会迅速研究改作房屋或其他社会有更迫切需要的用途。例如去年有一幅在大埔预留作私家医院的用地,后来改作公营房屋用途。

  政府持续的土地用途检讨已取得初步成果,过去一年多初步在全港各区额外物色到约八十幅总面积超过一百五十公顷、具潜力改作住宅用途的土地,可在未来五年供应作房屋发展,兴建约八万九千个住宅单位。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上二○一三年《施政报告》中提及各项用途检讨的成果,我们共有约一百五十幅用地在发展参数和相关用地的研究完成之后到各个地区作谘询,这些土地在各个地区的分布和数字已经公布,届时我们亦会到区议会和地区人士商议,并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申请修订法定图则,包括更改有关的土地用途或增加土地的发展密度,让这些土地能够善用作住宅发展。如一切顺利,该约一百五十幅用地预计可在未来五年,即二○一四至一五至二○一八至一九年度推出,并可供兴建约二十一万个公私营单位。

  主席,我必须要强调政府明白公众可能会对改划土地作住宅用途,以及提高发展密度的建议有一定的忧虑,不过有关的建议经过仔细考虑,我们亦会一如以往逐步进行所需的城规程序和谘询区议会,以及相关的持份者,并会顾及每幅用地的实际规划情况和因素,致力确保在增加房屋用地或发展密度的同时,不会带来不可接受的交通、环境等影响。

  主席,本来在这场合是谈政策、谈措施,我不会就个别用地和议员进行辩论,不过刚才早上钟树根议员锲而不舍地跟进东区筲箕湾东涛苑旁的一幅用地,而陈家洛议员就同一幅用地亦有一些失实的指控,我藉此机会澄清一下。那幅用地下面有水渠我们是知道的,而在稍后公布的卖地条款内,我们会说明在地面上那些范围属渠务专用,那些范围属非建筑的用地,当我们订立这些条款时,亦有考虑当我们设立这些限制后,日后用地上的建筑物是可以减少对附近交通、空气流通和观景的影响,这幅用地我们到过不止一次,在政府内部亦经过反覆的讨论,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土地房屋供应紧绌,我们可以选择的并不多。事实上,过去出售位於市区的土地亦有比这幅更小的,并且很受欢迎。主席,当我们考虑到还有很多人在市区居住在浻房、住在一些很艰难的居住环境后,在市区即使有这些小幅的地,如果上面可以建到些单位,让一些小家庭和青年人居住,总比住在浻房好。当我们去到每个地区就个别用地进行改划时,我们明白到当区人士的关注,亦有听到不同的声音,我们会把他们提出的关注分成两大类。一类是比较客观的,譬如对空气流通、空气质素、交通、供水排污及基建容量的影响;另外一些是关注比较主观的,例如观景。就客观的关注我们会扎实地做好相关的研究工作,确保正如刚才所说,是不会对当地带来不可接受的影响才会进行,至於涉及观景的问题,我们不可以单是因为观景受到影响而轻易不发展那地段,毕竟在香港我们的用地是很重要的土地资源。

  主席,整体而言,该约一百五十幅土地若能全数用作住宅用途,加上所需基建配套能适时提供,配合我们已物色的土地供十年内完成兴建十七万九千个出租公屋单位及一万七千个出售资助房屋单位,以及其他无须修订法定图则的私人房屋用地和其他私人住宅土地供应(例如铁路物业发展),这几个来源加起来,只要社会全力支持,我们有望提供足够土地达致未来十年房屋供应的目标。

  主席,冯检基议员及几位议员均认为政府不应舍易取难,应收回「军事用地」及发展「乡村式发展」用地。我想指出,目前解放军的「军事用地」和一九九七年前相比是已经少了很多。在九七回归之前,港九新界多幅原来的「军事用地」已交回特区政府处理。现时余下的「军事用地」因为需要留作防务用途,所以政府并未有计划改变作其他用途。至於在法定图则之中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土地,散布全港不同地区,主要位於新界原居民的认可乡村,现时在法定图则中划为「乡村式发展」用途地带的土地,一般而言,其规划意向主要反映现有村落及在认可村落中供原居民兴建小型屋宇之用,有关用地的基建设施和其他配套通常也有所限制,加上有关用地分布零散,一般而言,并不适宜作大规模的发展。再者,其中有不少更是现有小型屋宇间的通道或是周边的地带,因此不是每幅都可以用作发展。我们认同小型屋宇政策经过四十年是有需要检讨,不过这个检讨涉及法律、环境、土地规划和土地需求等复杂的问题,需要审慎检视,并与不同的持份者沟通。

  主席,冯检基议员发言时也提到九龙城区的重建。陈家洛议员也提及「棕土」的使用。主席,我必须指出,这些问题并不像他们看的那么简单。以九龙城区的重建为例,虽然机场已经搬走,但是在九龙城,大家谈到的十三街,我自己也多次到访,那里现时有不少汽车维修工场,还有其他一些设施。当我们发展这些地区时,必须同时考虑应该怎样处理这些汽车维修工场。除了这些产业本身在实际上有一定的需要外,区内也有不少就业机会,所以我们必须从长计议。以九龙城区为例,我们推出的市区更新计划,成立了九龙城市区更新地区谘询平台,希望以一个全面、综合及与民共议的方式,探讨如何更新该区和重建的优次。谘询平台在上月底向发展局提交了报告,我们会仔细研究它的建议,慎重考虑,如果可以采纳的话,我们会采纳。

  至於「棕土」,我在立法会多个场合曾经解释,我们看到一些位於新界用作仓储、回收场或其他用途的土地,不是将它们清理后便可在上面建屋,我们必须配合全面的规划和工程研究,包括除了建屋之外,需要有相关的交通和基建设施,以及社区设施。一个相当的用地亦要配合就业机会。此外,这些地段也有不同的用途。除了仓储之外,也有一些物流业的支援服务、回收业、汽车维修业,有好几个不同的行业在内。当我们处理时,也要考虑当区的经济、当地人的就业机会,当我们要进行一些整合和清理时,如何适当地照顾目前在这些土地上运作中的不同经济活动和受雇人士,所以并不是取了土地在上面建屋便可,中间的过程亦需要有多个阶段的公众参与,因此所需要的时间和我们开发一个新发展区没有什么分别。我们在过去这段日子里,展开了不同阶段的工程研究,都是针对这些,例如洪水桥新发展区有二百公顷「棕土」,还有元朗南,我不一一细数了。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是全力以赴,逐一逐一、有步骤地处理。然而,取了这些地作发展而忽略或取代我们现在进行的工作,这个说法是不现实和不可行的。

  主席,至於「补地价仲裁先导计划」,我们尝试透过这个仲裁的方式,解开政府和私人业权拥有者之间有时就补地价金额僵持不下的一个结,希望这个先导计划有助促进双方尽快达成协议,从而可以释放私人土地的发展潜能,加快土地和房屋的供应。以先导计划的方式推行,正好反映我们会以极其小心谨慎的方式进行。发展局正与相关的部门,包括地政总署和律政司,制订落实的细节,目标是在今年年中公布仲裁机制的框架和其他有关安排。我们明白社会上有人士,包括议员们,对这个先导计划有忧虑,担心会否向地产商输送利益。当局在制订相关细节时,就仲裁员的资格、组合、仲裁机制的规则等等,一定会小心考虑。我们亦会参考相关资料,包括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规则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所颁布的《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而这些仲裁的结果将会公开、有透明度的,目的是引入一个有公信力又有透明度的机制,以合适地处理如何可以释放私人拥有的土地的发展潜能,加快土地和房屋的供应。

  主席,至於方刚议员和几位商界议员提到的全方位增加商业用地方面,特区政府一向有进行这方面的工作。由於时间的关系,我相信我不能在这里逐一说明。在发展局《局长随笔》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的一篇文章,列出在这方面的八项工作,包括「起动九龙东」、中环新海滨、腾出政府办公室、改划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机场岛北面商业区的发展、东涌新市镇的扩建,以及新发展区、岩洞、地下空间等。有兴趣的议员可以参考,我亦很乐意在其他不同的场合解答大家相关的疑问。

建造业人力资源

  在建造业人力资源方面,有很多议员相当关注。随多项大型基建及其他工程陆续进入建筑高峰期,建造业对人手的需求,在未来数年将会越趋殷切。同时,建造业亦面对人手老化及工种技术错配的问题。我们在二○○八至○九年度开始部署一系列措施,应对挑战。当中包括分别在二○一○年及二○一二年获立法会批准两笔合计三亿二千万元的拨款,用以支持建造业议会加强对本地建造业工人的培训,并透过推广及宣传,吸引更多年青人加入建造行业。

  在二○一○年推出的「强化建造业人力训练计划」经过几年的努力,预期可以成功达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培训大概六千名半熟练技术工人。而建造业议会与业界合作推出的「承建商合作培训计划」,透过先聘用、后培训的方式,让学员在工地接受培训,让他们早日熟习工地的环境,并吸收实际的经验,有利他们日后留在业内的发展。此外,我们正透过修改法例,以便实施专工专责和按技能注册的要求,确认建造业工人的技术水平,藉以提升他们的职业地位,并且为他们提供清晰的晋升阶梯。此外,我们亦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让更多年青人更加了解建造业今天的工作环境和情况。

  事实上,建造业议会推行的「Build升」宣传计划是相当受欢迎。最新一轮工作包括推出新一辑「总有出头天」电视剧集,通过这套电视剧展现出建造业年青、有活力、有朝气和专业的一面。

  至於「补充劳工计划」方面,由於行业的兴旺蓬勃,刚才亦有提到,未来的工程量相当大,所以需要相当人手。而培训建造业工人亦需时间,刚才亦谈及,在建造业议会培训出来的都是半熟练技术工人,他们需要时间磨练技术,亦需要行内「老行尊」的培训和指点,才可以提升他们的技术水平。在未来数年,我们估计建造业的整体人手短缺情况仍会持续。在不影响本地工人就业和合理水平的原则下,我们需要充分利用现时的「补充劳工计划」,适时输入技术工人,以应对短期内急增的人手需求,并纾缓本地工人面对工程不断的辛劳,确保各项工程的进度,亦给我们自己空间和时间培养足够的技术工人。

结语

  主席,最后我想强调,在现时土地及房屋供应紧绌的情况下,要在短期内增加房屋土地供应,容易并可行的选项实在不多,整个社会有必要作出艰难的选择和取舍。我特别希望区议会和地区人士可以顾全大局,将社会整体的房屋需要放於个人及地区的利益之上。政府会尽量做好解说的工作,亦会虚心聆听地区的意见,令我们在全港各区觅地建屋的工作可以推行得更顺利,为大家打破住屋用地紧绌的困局。

  多谢主席。



2014年2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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