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发展局局长就《2013年古物及古迹(历史建筑物的宣布)公告》动议议案的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梁君彦议员有关《2013年古物及古迹(历史建筑物的宣布)公告》动议的议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2013年古物及古迹(历史建筑物的宣布)公告》於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会省览。经由陈婉娴议员担任主席的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审议后,对有关公告并无异议。

  我在此要感谢《2013年古物及古迹(历史建筑物的宣布)公告》小组委员会主席及各位委员同意有关公告,令有关的审议工作能顺利完成。我亦感谢刚才发言的三位议员的宝贵意见。

  《2013年古物及古迹(历史建筑物的宣布)公告》旨在宣布中环和平纪念碑及伯大尼修院为法定古迹,为它们提供法定保护。和平纪念碑建於一九二三年,是香港首座为纪念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死难者而正式建造的纪念碑。政府及其他相关团体每年仍会在和平纪念碑举行悼念活动。

  伯大尼修院则於一八七五年兴建,最初作为传教士的疗养院,现时为演艺学院电影电视学系的校舍,并於二○○八年获颁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亚太区文物古迹保护奖的荣誉奖。

  在宣布为古迹后,任何人士若想对这两幢建筑物作任何改动,须事先获得由古物事务监督(即发展局局长)所发出的许可证。

  刚才梁君彦议员提及职业训练局在伯大尼修院附近进行的工程对修院所造成的影响,我们欣悉职业训练局已在施工及各方面采取缓解的措施,并在设计上尽可能顾及历史建筑的风貌。由刚才何秀兰议员的发言,对於设计和什么是美,每人也可能有不同的意见。陈婉娴议员对工程可能对伯大尼修院造成的影响提出关注。我在此想指出,政府当局已设立文物影响评估机制,规定所有新基本工程项目的倡议者须研究工程项目会否影响文物地点。若有影响,便须进行文物影响评估,并且订定缓解措施。古物古迹办事处会监察在伯大尼修院附近进行的建筑工程所产生的震动。

  刚才陈婉娴议员提到薄扶林村,以及於本港进行较大范围的保育工作,即「点、线、面」的保育方式。何秀兰议员亦提到同样的观点,并以和平纪念碑、附近的大会堂、皇后像广场,以及一系列附近的历史建筑,提出类似的说法。我在此必须指出,香港地少人多,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可供发展的空间显得很有限。政府一直致力在急速的城市发展中,尽量保育我们的历史建筑。我们亦有尝试在可行的情况下,透过如「保育中环」等项目进行较大范围保育工作。薄扶林村是本港历史悠久的村落,村内及附近的古迹和已评级的历史建筑已受到保护。如同其他一些经济已高度发展的大城市如伦敦、巴黎一样,我们都面对艰难的取舍。对保育的定义、新旧共融的理解和期望、对不同年代历史建筑的保育方式等议题,大家仍有不少的争议,社会上亦未有共识,亦未寻找到一些放诸四海皆准的保育方程式。古物谘询委员会正协助政府检讨本港的文物保育政策,当中我知道古物谘询委员会亦有探讨於本港进行较大范围的保育工作的可行性。若要进行较大范围的保育工作,我认为社会上需要有充分的探讨和全面的考虑。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7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