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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局局长出席2013地方行政高峰会第四场专题论坛致辞全文(只有中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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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十一月十一日)下午出席2013地方行政高峰会第四场专题论坛的致辞全文∶

刘皇发主席、各位区议会主席、议员、委员、各位来宾:

  欢迎大家出席地方行政高峰会第四场亦是最后一场的专题论坛。

  区议会是特区政府推行地方行政的重要伙伴。今次我们连续举行四场论坛,各设定一个专题,是希望透过对这四个具体政策范畴的讨论,听取改善施政的意见,同时亦探讨如何提升区议会和民政事务专员的角色,达致「地区问题地区解决、地区机遇地区掌握」的目标。

  今天讨论的专题是「大厦管理及维修」。大厦管理与大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政府一直通过多管齐下的措施,协助法团和业主做好大厦管理工作。

  民政事务总署(民政署)近年推出了多项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支援业主有效管理大厦,例如为担任法团职务的业主提供系统性的培训,提升大厦管理方面的知识;成立「大厦管理纠纷顾问小组」,协助业主解决分歧;透过关爱基金,资助楼龄高、租值低的旧楼法团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定期检查消防和电力设备、清理走火通道等等。这些措施受到业主和社会各界欢迎。

  现时香港约有40 000幢私人大厦,超过30年楼龄的大厦约21 500幢。其中约有5 700幢大厦是没有法团、没有任何居民组织、及没有聘请管理公司的所谓「三无大厦」。

  针对这些缺乏管理的「三无大厦」,民政署先后推出了「大厦管理专业顾问服务」和「居民联络大使」两项计划。「大厦管理专业顾问服务」透过委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为「三无大厦」的业主提供一站式的支援服务。过去两年,已成功协助超过100幢「三无大厦」成立法团及展开大厦维修的工作。

  此外,民政署在近500幢「三无大厦」成功招募了超过900名业主和租客成为「居民联络大使」,协助大厦住户商讨处理楼宇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且作为住户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透过「居民联络大使」的工作,已成功成立了60个法团。

  大厦管理往往牵涉复杂的财务、法律或业权问题。《建筑物管理条例》提供了法律框架,让业主组成立案法团,合力管理好自己的大厦。为使《条例》与时并进,由相关专业界别及对物业管理有丰富认识的人士组成的《建筑物管理条例》检讨委员会,正就《条例》进行全面检讨,今年三月发表了中期报告。我们采纳了委员会的建议,就「业主委任代表出席法团大会」以及「按业主要求召开法团大会」两个范畴,订立简单易明的指引,相信可以减少争拗。

  检讨委员会的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即将向政府提交整套建议。收到有关报告后,我们会根据报告所提的建议制定措施。
  
  现时很多大厦的业主均有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协助管理大厦。因应较早前的公众谘询结果,政府建议成立一个独立的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作为发牌机构,就物业管理公司和从业员建立一套强制性的发牌制度。我们现正进行法例草拟的工作,今年底可以简介立法建议,明年初提交条例草案。引入发牌机制,可有效监察物业管理公司和从业员的质素,进一步保障业主和市民大众的权益。

  各位议员知道,我们的一批联络主任,为协助业主管理大厦做了大量的工作。今日,民政署负责大厦管理工作的同事,以及各区民政处地区大厦管理联络小组的联络主任,亦有出席论坛,直接聆听各位的意见。

  除了大厦管理外,大厦维修亦都是一个大众十分关注的课题。我们一会儿会请陈茂波局长,跟大家简介一下特区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

    多谢刘主席。



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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