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二题: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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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二○○八年,香港政府与深圳市政府宣布合作发展「深港创新圈」科技项目,共同设立太阳能研究及产业平台。财政司司长当时表示,「太阳能是一种洁净和可持续产生的能源。发展太阳能科技可减少在发电过程中使用矿物燃料,从而减轻空气污染及全球暖化的问题」。二○○九年,创新科技署署长表示,政府会推广和促进光伏太阳能以及更洁净能源的普及使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深港创新圈」科技项目的最新进展为何;

(二)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本港太阳能发电的增长率,以及两间电力公司(两电)每年使用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产生的电量为何;该等电量占整体发电量的百分比,以及对电费造成的影响为何;

(三)是否知悉,现时本港的太阳能发电量,以及该数字占全港整体发电量的百分比为何;

(四)是否知悉,目前两电有哪些太阳能发电项目及该等项目的详情(包括发电量、发电时间、维修成本及电力的用途等)为何;

(五)是否知悉,现时太阳能发电的成本,以及该成本与其他发电方式的成本如何比较;

(六)政府有否就太阳能发电的增长定下目标;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七)除了提供财政援助外,政府还会以什么形式,协助两电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发电;

(八)现时有哪些政府建筑物及公共设施使用太阳能发电;及

(九)政府有否研究在不适宜兴建大型楼宇的平整土地、空置的政府土地(例如已关闭的堆填区)、或政府建筑物的天台,安装太阳能设施;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根据创新科技署提供的资料,在「深港创新圈」的太阳能研究及产业平台合作框架下,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研发院)与杜邦太阳能有限公司(杜邦公司)合作进行「高效能非晶硅太阳能电池导入新功能材料之研究」,项目已於二○一一年四月完成。此项目旨在开发崭新的太阳能电池材料和技术,提升现有产品的产能和寿命,并降低系统成本。杜邦公司亦设计一套十千瓦的太阳能电池示范系统,并自资安装於将军澳医院。该系统自二○一二年三月起投入运作。研发院与杜邦公司於二○一三年一月进行第二个合作项目「高效能多结硅基薄膜太阳能电池的研究」,预计在二○一四年七月完成。

(二)及(三)二○一二年本地售电量约为430亿度,而太阳能发电量估计约为220万度(包括没有接入电网的太阳能发电设施的发电量)。根据机电工程署的统计资料,二○一二年全港已安装的太阳能发电设施容量约为2 210千瓦,与二○○八年相比,於四年间增加了78%。

  二○○八年至二○一二年,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港灯)以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量分别为80万、110万、140万、160万及190万度;而根据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中电)自二○○九年起的记录,中电在过去四年的可再生能源输出量平均每年约为两万度。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较传统发电的成本为高,但由於占两电整体发电量的百分比不高,所以对电费影响轻微。

(四)港灯的南丫发电厂太阳能发电系统第一期於二○一○年七月落成投产。该系统设於南丫发电厂主厂房的天台,由5 500块光伏板组成,总容量为550千瓦,覆盖总面积为8 470平方米。港灯於今年三月完成太阳能发电系统扩建工程,令系统的发电容量提升至1 000千瓦。系统的扩建部分采用了更先进、发电效率更佳的「双结叠层式」薄膜光伏板。太阳能发电系统已接入电网,供电给港灯的客户。

  现时港灯只须为上述系统进行定期检修及清洗,有关费用不多。由於太阳能发电系统损坏率与投产时间有密切关系,而港灯的系统投产时间尚短,有关太阳能板及逆变器的维修成本可能会随时间上调。

  另外,中电在香港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系统位於晨曦岛。晨曦岛可再生能源系统共装有672块太阳能板及两台风车,产电量可达200千瓦,供电予岛上的戒毒复康中心。第一期工程20千瓦的设施已於二○一○年一月完成,第二个阶段的170千瓦的设施亦已在二○一二年十二月完成。另外,中电也有在其楼宇兴建一些较小规模的光伏系统。

(五)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取决於装机规模、所采用的技术、地理位置及实际的输出电量等,而后者则受天气(如日照强度及时间等)所影响。另一方面,传统的发电方式则较受燃料价格影响。一般而言,可再生能源的单位发电成本比传统发电方式高出数倍。

(六)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及改善空气质素,政府曾於二○一○年建议优化香港的发电燃料组合,到二○二○年将燃煤发电大幅减至少於10%,并增加天然气及可再生能源在发电组合中比例至分别约40%及3%至4%,其余约50%由内地输入核能。但福岛核事故后,社会各界对核能的应用有不同的意见。我们现正检讨本港的整体发电燃料组合,并会充分平衡安全性、可靠性、合理价格及环保四项能源政策目标。我们拟在今年年底前谘询公众。

(七)为鼓励更多私人楼宇和机构应用可再生能源,政府自二○○八年起就私人物业安装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提供设备资本开支的税务优惠,私人机构可在购置年度起计五年内扣除该等设备所引致的资本开支。为方便市民加深认识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应用,机电工程署的网页提供了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资讯、指南和技术指引,并推出「香港可再生能源网」专题网页,提供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详情和资讯。

  为鼓励两间电力公司发展可再生能源,政府提供经济诱因,在《管制计划协议》下,容许电力公司在投资可再生能源设施时,赚取较高的准许回报率。政府亦会按电力公司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例作为量度指标,给予额外准许回报的奖赏。

(八)及(九)政府一向以身作则,在顾及技术可行性和成本效益的情况下,致力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及发展。

  政府於二○○五年发布了关於「政府工程和装置采用能源效益和可再生能源科技」的工务技术通告,规定所有新建的政府建筑物和在现有的政府建筑物内进行主要改装工程时,都须考虑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包括太阳能发电)。通告亦指出,覆盖范围超过1 000平方米的政府建筑物,需考虑附近大厦及建筑物的遮光效果,尽量采用太阳能发电技术。此外,发展局及环境局於二○○九年已为政府建筑物在可再生能源方面订立目标,所有无空调设施的新建学校及教育建筑物,在技术及财务可行的情况下,其电力须最少有0.5%由可再生能源产生;其他新建政府建筑物亦须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

  政府在不同的政府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包括政府合署、部门大楼、消防局、监狱、博物馆、艺术馆、公园、游乐场、大会堂、康乐中心、度假村、剧院、政府宿舍、医院、学校和污水处理厂等,按个别场地的实际情况,加设太阳能发电装置。直至二○一三年三月,已於政府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完成超过100项太阳能发电项目。例如,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在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的天台上已安装一组约十三千瓦的太阳能光伏板试验系统,并於今年二月正式投入运作。
 
  至於现时已关闭并完成修复的十三个堆填区,已陆续发展成游乐场、运动设施、休憩公园及其他康乐用途。在已修复的堆填区上进行发展,须考虑与堆填区的修护设施(主要包括覆盖层、堆填气体及渗滤污水管理系统)及其日常运作能否配合。环保署会密切留意太阳能发电的发展及应用。



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