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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今日(七月二十二日)傍晚在主持扶贫委员会会议后联同关爱基金专责小组主席罗致光博士、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举行记者会的答问全文:
记者:想问帮助工厦的住户,你们预计短期内,是短到什么时候会有方案?即是会否可以在明年一月接受新的申请之前?以及现时会否有些什么政策或是有什么方法可以找到到底他们的人数有多少?以及分布如何?另外,亦想司长回应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其实他明知自己的亲属在上水有一幅土地,可否回应一下这件事,然后他又把东北的价抬高,你觉得当中会否有利益输送?是否需要交廉署调查?以及政府会否就这件事道歉?还是都担心会无面?
主持:今日的问题集中於今日扶贫委员会会议中的讨论,我们请司长回答第一条问题。
政务司司长:好的。第二条问题,正如我的同事说,今日的记者会是讲关爱基金,但我留意到陈局长在离开香港前,以及在今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已经作出多次澄清,我希望大家或者仔细看看他解释的内容。
在第一个问题方面,大家都留意到,我刚才说,我们在短期内希望召开特别会议,换句话说,委员会也不希望等到下一次的定期会议再讨论这个议题。当然我们的目标是希望到年底,本来给一般居住环境恶劣、低收入人士的项目推出时,已经可以有某一种合适的方案,可以帮助到这些工厂大厦的住户,所以时间性我们是会抓紧来去做的。
至於目前对於工厦房的数字有没有掌握呢?这个事实上是没有掌握的。因为在长策(长远房屋策略)方面,他们早前的一个顾问研究亦没有包括这个工厦房。但在屋宇署,自从二○一二年开始,已经对工厦进行一个大规模的执法工作。在屋宇署的执法工作中显示,他们在去年二○一二到一三年度,做了30幢工厦的执法工作,其中只发觉在10幢中有分间了的单位做住宅的用途,所以基於这些数字,我们初步,屋宇署初步给我们的看法,就是未必是一个很大量的数字,但当然,有些民间团体亦说这些数字可能超过10 000户。所以暂时来说,准确的数字并不掌握,但是政策我们刚才已说过,由於工厦用来作住宅用途,是有其危险存在,因为由於这座工厦如果只有一层、两层分间来做住宅用途,而其他的楼层仍然是作工业用途,这种混合的用途会带来一个较住宅的住户更大的消防风险,这个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
所以今日政府的政策,都是要取缔、要执法。所以早前在关爱基金另外有一个项目,即是19个项目中有一个,就是为这些因为屋宇署对工厦的执法工作而需要迁离他们在工厦里的房单位,提供了一个搬迁的津贴援助。稍后,我们都会再覆检这个搬迁的津贴援助,看看有没有空间可以再改善,让真正要搬离这些工厦房的住户亦可以得到关爱基金更好、更大的支持。
记者:想问一问现在说到工厦房和政府的策略有抵触,这是不是将来所有关於现金津贴去给予这些工厦房户的方案都未必会考虑,而担心和法律有抵触的。另外都想问因为呼吸机和少数族裔申请津贴去考试,其实都一直被人批评其实不是很多人可以申请到,包括入息上限很低,津贴额又很少,其实将它常规化,或者放宽它有更多的津贴会不会真的可以令更多人受惠?有没有检讨这一方面的问题?
政务司司长:我或者请罗博士说一说在另外你提到的呼吸机项目和少数族裔的项目,或者曾局长都可以补充,因为这两个关於少数族裔和新来港人士的计划,都是民政事务局和民政事务总署负责。至於工厦的房户,我在这里再次重申,我们没错正在面对政策上,好像是很矛盾,因为我们亦不容忍这些人士住在工厦内,我们的政策也是要执法。但是我们又是对他们非常关注和非常同情,所以我相信委员会是一定会想出一个方案,可以让我们透过关爱基金这么独特的设计,因为关爱基金的设计是叫我们补漏拾遗,叫我们做一些一般可能在政府行为里面未必能够即时提供协助的工作,所以我都有信心,我们最终应该可以想到一个方案。总的来说,我真的个人也好,作为关爱基金主席和我的委员,也不希望将这些处境不幸的工厦房住户摒诸门外,这是我们工作的原则,或者请罗博士说一说那些项目,好吗?
关爱基金专责小组主席:先说呼吸机的情况,在坊间都有两个意见一直给我们,一个就是关於收入审查,因为它有包括家人的收入,所以对於一些严重肢体伤残人士的家庭本身是一个负担。第二个问题是关於金额和「划线」的问题,家人那个问题本身是一个比较难在关爱基金中处理,因为在很多和关爱基金的项目也好,政府支援的项目也好,很多时都是用家庭作为一个单位,如果关爱基金在这一方面去作出处理,可能相关其他的项目也要一同要去处理,这一方面我相信有一定的难度。不过关於「划线」这问题的情况,现在在这个项目的定位是在住户入息中位数百分之一百,基本上即是住户入息中位数就划一条线,而划在线下面的人就有支援,在线上面就没有。大家刚才也看到司长给大家的资料,因为相关的项目除了这津贴以外,呼吸机本身和那些消耗品就是加在一起最高去到4,500元一个月,一年来说我们说的是54,000元。如果在线下面的,就可能有这个项目,但是可能他多了少少,竟然没有了这5万多元,事实上他仍然有颇大的经济压力,所以在这一方面我们会日后去探讨,在一些项目,而在项目本身都有一个颇明显的数额,颇可观的数额的时候,我们是否要去想这个「划线」那方面,可以再划一条线在上面,他可能不是拿全额而是拿半额,或是其他的安排,这个日后会再探讨。至於少数族裔的情况,我相信日后在民政那方面将它恒常化的时候,其中我们可以做多些的就是宣传方面,我们相信在接触少数族裔,在恒常民政的同事的工作都很方便接触他们的,我相信日后的宣传工作也可以加强,或者局长......
民政事务局局长:正如司长(在记者会)开始的时候说,关爱基金其实有两个功能:一个就是补漏拾遗,第二个是作一个先导作用,我们说会恒常化的项目,一个是援助少数族裔人士(及内地新来港定居人士)报考语文考试,给予他们津贴;第二是援助少数族裔及内地新来港定居人士报读语文课程,其实到底这两方面的需求有多大,我们的确是需要经过实践,试过后才知道。我们试行后,发现两种情况,一个是因为我们所援助的都是非在学人士,即不是小童、不是青少年、不是正读书的人士,而是已经离开了学校的人士,因为他们已经离开了学校,有部分已在谋生,所以他们有些人不能够再抽时间报读语言,所以这影响了报读的人数,当然我们会进一步加大在地区上宣传的力度。另一方面,在我们支援的人士里面,我们亦调查了他们的反应,他们一般对我们援助的反应是非常好的,百分之八十、百分之九十都觉得我们的援助项目是非常有用的。所以现存的情况是只有一部分非在学的少数族裔或新来港人士抽到时间来修读语言,读广东话、读中文,但报读的人士都认为这个支援(项目)非常有用,所以关爱基金专责小组在讨论后决定,(把项目)纳入民政恒常的资助。
政务司司长:我想补充一句,其实为少数族裔人士学习中文方面,不是单靠关爱基金这些项目,在教育局里面已经积极寻求更好的方法,在今个学年已经会推出一些改善,即是除了在指定学校之外,我们对於其他学校,如果他们收了少数族裔学生,我们也会提供一些额外的资助,这也未是完全完美的,所以我在政府内部也负责统筹所有支援少数族裔在学和就业那方面的工作,希望稍后亦都可以和大家一次过交代对於香港,我们如何协助我们少数族裔的朋友融入社会那方面,行政长官和我自己本人也非常关心。
记者:司长,我也想再问工厦房的问题。虽然你刚才都已解释了因为危险和怎样危险,所以你们不鼓励这样做。其实大家都不明白逻辑在哪里,即房、板间房、寮屋、铁皮屋,这些全部是危险的,马头围大火塌楼亦验证了危险程度去到哪里。但大家都不明白,其实那些都是不合法,那些都有危险,为什么只是工厦房,你到现在都还是这个立场?还有,你都未说到将来你们研究的方向会是如何?会有些什么可能性你们正在研究?是否乐观?时间大约多久?真的是可以给希望他们能等到些什么?可否再详细说说?
政务司司长:时间和我们希望积极帮到他们的态度是肯定的,时间是会短的,但回答你其他的问题,我觉得最佳的人选是罗致光博士,因为在过去一年,当我们正在推行我刚才说的项目,罗博士作为关爱基金专责小组的主席,他都时常面对这个困难,真是心想帮,但亦碍於有一些很大的问题,不能够将他们纳入上一个项目的援助对象中。所以我先请罗博士说说。
关爱基金专责小组主席:在记者会上答这问题都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在其他谘询的场合,通常讲解背后的考虑因素是非常多和非常复杂。不过,我试图简短地回答这个问题。就是其他的情况,譬如我们说一些私楼的房或一些天台屋的情况,就是在政策上有很明显的差异。
大家都知道,天台屋本身存在了很多年的情况。而在某程度上,当屋宇署未进行一个大规模的清拆的计划前,实际上在某程度上是获得所谓容忍。甚至我们很多所谓在郊外的寮屋,因为种种的理由,我们亦会容忍的。但在工厦政策是非常之清楚,只要你是住在工厦,本身就是清清楚楚地是违法。
房不一定是违法,因为有一些房可能是获得申请而获得批准的,当然我们亦都知道,房亦在私楼中是违法的。不过,从关爱基金去执行时,因为关爱基金不是一个政府部门,而我们去处理这些项目申请时,亦要靠很多非政府机构帮助我们。所以当有一些事情我们没有办法去说那是不合法时,实际上我们觉得是可以透过一些机构帮助我们寻求帮助。但在政策上只要你一看到地址已经知道该处是违法的时候,我们就有一些困难去想,怎样在这个所谓违法,或是在政策执法的情况下,去找一个平衡。所有其他的情况都与工厦在政策上或是在执行上有一个颇明显的差异。
记者:有两条问题,第一条可能需要罗博士讲解一下,放宽环境恶劣居所的定义和详情为何?以及入息限额是否与公屋的资格看齐?第二个问题,想问司长的,就是今日有没有讨论到贫穷线的问题?因为我们都知道政府九月会公布,其实外界都有很多疑问,就是这条「线」是否只得一条呢?即是公屋津贴的问题会如何处理?以及政府是否届时都会一起公布多些政策,并不是只公布一条线那么简单?
政务司司长:我请罗博士先答第一条问题。
关爱基金专责小组主席:我们讲所谓放宽资格,就是相对於我们第一次推行,给予一些居住恶劣环境的低收入人士的项目而言。在上一次我们推行时,讨论和考虑都是一些譬如是房、板间房、床位和寮屋等。
所以当时有一个问题,就是究竟所谓房的定义如何?出现一种情况,就是有某一种「法」是符合资格,而某一些「法」,某一些单位就不符合资格。我们看过这些情况后,觉得可以将项目申请资格的定义,将它简单一些,因为我们实际上都是想帮助一些并不是领取综援,不是居住在公屋,一些我们俗称为「N无人士」,尤其是每一次当政府透过财政司司长的纾困措施中,这一群人不能获益,在这个前提下,实际上基本就是他并不是领取综援,他并不是居住在公屋,当然,我们要考虑他有经济的需要,所以他本身亦没有物业。问题就是在入息的上限,以及一些我们用什么方法去辨别他是一个有需要的家庭。
所以我们考虑因为他并不是居住在公屋,最容易作为一个参考的资格,就是申请公屋的入息上限。所以在这个项目来说,上限是与申请公屋,不同人数一、二、三、四、五、六人的公屋水平挂。细节方面我在这里不详细说。
另外一个,就是租金的问题。因为我们的了解,一般家庭的租金占他们的开支大约是40%左右,如果是这类低收入的住户来说。所以我们觉得如果订在入息上限的百分之五十作为他们的租金上限,在一般情况,都能够保证到,可以帮助有需要的人。在一些很特别的情况,可能会令我们会怀疑,譬如他们的入息很少,但不知为什么可以交很昂贵租金的情况,可能是他们报入息的问题,所以用我们现时建议的所谓入息上限和租金上限,大概已经包括了绝大部分的人士。
政务司司长:大家如果记得,早前我讲关於我们制订贫穷线的工作,是说在年底前。但我们现时看,在九月我们应该可以公布这个贫穷线,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希望在公布了贫穷线后,我们还会有一段时间可以与社会集思广益,究竟在处於贫穷线以下的低收入人士用哪一种措施来帮助他们是最适合的。所以现时看来,是不会一并公布这些政策措施,是先公布贫穷线,然后再在社会上酝酿一些讨论。这方面我听到,可能都有些团体希望我们这样做的。
贫穷线其实我们说了很多,张局长在一些动议辩论中亦有说过,现时「划线」的工作,基本上完成,都是一条主线,以家庭入息中位数百分之五十为基础。但我们亦要清晰地能够表达出在政策介入前和介入后的贫穷率和贫穷人口的变化如何。因为大家都记得,我们不断强调,贫穷线并不是一条扶贫线,并不是说所有人在这条线以下政府就会把他拉上这条线上面,而是制订政策我们需要有这个参考。而在制订政策推行之后,希望知道这项政策究竟成效对於减少贫穷率和香港的贫穷人口有多大的作用。
所以,基本上是一条主线,但这条主线是会看得到在政策介入前和介入后的情况如何。所以,既然你说大致上都已划好,跟现时还欠缺什么呢?就是现时划好的贫穷线以下的人口分析,即是究竟他们的社会特征如何?居住的特征如何?地区的分布如何?就是现时我们抓紧的工作,希望在九月底前这些工作都可以做完。或者甚至可以更新我们的数字去到二○一二年,到时我们就会向公众交代,然后跟我们就会与有关的团体去谘询,究竟他们最愿意或是最乐意,最希望看到帮助贫穷线以下的家庭措施如何,以配合行政长官在明年一月发表的《施政报告》。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记者会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13年7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3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