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涉嫌非法管有未经注册中成药及售卖第I部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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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正在调查一名驻诊于九龙尖沙咀中间道五至六号远东大厦五楼G座的注册中医师方耀,怀疑其非法管有未经注册中成药及售卖第I部毒药。

  卫生署接获一宗市民投诉后展开调查。该市民曾获该中医师配发一瓶黄色药膏、一些口服药粉及一樽外用水剂,用作治疗其儿子的皮肤问题。今日(四月十一日)政府化验所的化验结果显示,该黄色药膏含有第I部毒药成分醋酸曲安缩松;而中药粉则被验出含有西药扑尔敏及扑热息痛。

  卫生署立即于该中医师的诊所进行调查。初步调查发现方耀曾配发药膏予该病人。此外,在其诊所亦发现约三十款怀疑是未经注册的中成药。

  所有怀疑第I部毒药及未经注册中成药已被检取作进一步化验。

  调查现时仍然继续,卫生署至今没有收到相关不良事故的报告。卫生署已设立电话热线2125 1133,供曾使用该中医师配发的药膏或口服药粉的市民查询。热线会由明日起,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运作。

  醋酸曲安缩松属于一种强力类固醇,长期涂用醋酸曲安缩松可引致皮肤变薄,及其他副作用如圆脸、高血压、高血糖、甚至胃溃疡等。朴尔敏是可在市面自行购买的西药,常用于缓解敏感征状。最常见的副作用为昏睡。扑热息痛一直普遍用作退热及镇痛。不适当服用可使肝脏受损。另一方面,使用未经注册中成药可能对公共卫生构成风险,因其安全、效能及品质均未经证实。

  待调查工作完成后,卫生署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意见。该中医师怀疑触犯《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第21条,即非法售卖第I部毒药,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此外,该中医师亦可能触犯《中医药条例》(第549章)第119条,即非法管有未经注册的中成药,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卫生署亦会将个案转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考虑作纪律处分。

  曾使用该中医师配发的药物的市民,如有不适或有怀疑,应向医护人员寻求意见并于办公时间内,将药物送交观塘巧明街一百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十六楼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



2013年4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