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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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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一月四日)宣布委任五位区域法院及裁判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员。

  任命包括四位区域法院法官及一位常任裁判官。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所有任命均於二○一三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区域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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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运腾、陈嘉信、梁国安及余启肇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常任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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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诗丽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其他的司法人员任命,将於适当时间公布。

  获委任的法官和司法人员简历如下:

李运腾

  李运腾於一九六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九年及一九九一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其后於一九九五年取得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刑事司法文凭。一九九三年在香港获事务律师资格,二○○○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三年加入前律政署出任检察官,一九九五年晋升为高级检察官,二○○五年晋升为副首席政府律师,并於同年出任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职位。

陈嘉信

  陈嘉信於一九六二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四年於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取得法学士学位。一九八五年通过英国法律教育委员会的大律师公会期终试。一九八五年分别在英格兰及威尔斯(中殿律师学院)及香港取得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五年在新加坡最高法院获讼辩人的资格。一九八六年起私人执业。曾於二○○二年,二○一一及二○一二年期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暂委法官。

梁国安

  梁国安於一九六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一年於伦敦大学之大学学院及密德塞克斯医院医学院取得医学士学位。其后於一九九五年在伦敦城市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并在一九九六年通过英国伦敦法律学院法律执业课程。一九九八年在香港取得事务律师资格。一九九八年起私人执业。曾於二○一○年及二○一二年期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暂委法官。

余启肇

  余启肇於一九六八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四年在英国斯塔缒德郡大学取得法律深造文凭及於一九九五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五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六年起私人执业。曾於二○一○年及二○一一年期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暂委法官。

王诗丽

  王诗丽於一九七二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四年及一九九五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并於二○○四年在香港城市大学取得中国法与比较法法学硕士学位。一九九五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六年起私人执业,直至一九九七年加入前律政署出任检察官,二○○○年晋升为高级政府律师。



2013年1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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