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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医疗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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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麦美娟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上届政府曾就医疗改革作出多次谘询,并建议推行自愿参与的医疗保障计划(医保计划),为医疗系统提供辅助融资。上届政府并曾经指出,为私人医疗保险保费及私人医疗开支提供税务诱因,会有以下问题:(i)为医保计划下的医疗保险的保费而非其他医疗保险产品的保费提供税项扣减,会违反本港税制中立及公平原则;(ii)如向其他私人医疗保险计划的所有保单持有人或为所有私人医疗开支提供税项扣减,则会进一步收窄本港税基;(iii)税务诱因属累退性质,只有较小部分较高收入人士可受惠,而这类人士投购私人医疗保险的比率已相当高;及(iv)为一般医疗保险的保费或特别为医保计划的保费提供税项扣减,只能为处於工作年龄的在职人口带来财务诱因,而不能鼓励退休人士在可能没有收入及保费大增时继续缴交保费。据报,食物及徖生局局长早前表示,不排除向在职人士提供一定年期的税务优惠,以吸引市民购买医疗保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税务优惠计划的详情,包括需提供优惠的水平及年期,以达至吸引更多市民购买医疗保险的目的,以及该等优惠是否只适用於医保计划下的医疗保险,还是亦适用於其他医疗保险;

(二)如何解决上届政府所指出的4项问题,以便推行上述的税务优惠计划;预计提供税务优惠会对政府的税收带来什么影响;当局会否因此在税制上作出相应的修改;及

(三)鉴於有报道指出,当局已委托独立顾问公司就医保计划的推行细节作出研究,预计将於何时发表研究报告;当局会否就顾问公司的建议谘询公众;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食物及徖生局在二○一○年进行的医疗改革第二阶段公众谘询中,提出一个自愿参与并由政府规管的医疗保障计划(医保计划)。医保计划旨在辅助公营医疗系统,为有能力及愿意付款购买私人医疗保险和使用私营医疗服务的人士,提供更多及更好保障的选择。谘询结果显示,公众普遍认为医保计划可为市民提供物有所值的选择,透过让公营系统更能集中服务目标范畴,间接纾缓公营系统所受的压力,从而促进医疗系统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我们现正按照公众谘询的结果,为医保计划制订详细建议。我们预计於二○一三年提出医保计划的具体方案,并根据建议谘询社会意见。

  现就问题各分项答覆如下:

(一)及(三)我们已在健康与医疗发展谘询委员会之下成立了医保计划工作小组及谘询小组。工作小组会就推行医保计划的各项事宜作出建议,例如规管及组织架构、医保计划下标准医保的主要组成部分、支援医保计划运作的规则和机制,以及为推行医保计划提供公帑资助或财务诱因的各个可行方案,包括提供税务诱因,以鼓励年青和健康人士以及所有可能参加计划的人士早日参与医保计划。谘询小组支援工作小组的工作,收集更广泛的社会意见和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转交工作小组参考和考虑。工作小组预计於二○一三年完成各方面的研究,并向健康与医疗发展谘询委员会呈交有关医保计划的详细建议。

  为配合工作小组和谘询小组的工作,我们委托了顾问就医保计划进行研究,以便为工作小组和谘询小组提供专业及技术性支援。顾问会全面及详细地检视、调查和分析香港私人医疗保险市场的现况,并为落实医保计划建议切实、可行和详尽的设计。

  在制订细节时,顾问会详细研究为医保计划提供公帑资助或财务诱因的各个可行方案。顾问会考虑多项相互关连的因素,包括参加医保计划的估计人数、投保人的估计年龄组别及经济状况、标准医保计划的估算保费和海外经验等,从而作出建议。顾问研究结果将会作为医保计划工作小组工作的一部分,公布周知。

(二)我们会根据医保工作小组、谘询小组和顾问的建议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详细考虑使用公帑或提供财务诱因以配合推行医保计划的各项方案,包括提供税务诱因。我们会分析各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受惠人数及层面,以及对政府的财政影响等,并会顾及到其他有关的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项:

(甲)公帑的使用应有助达致医保计划的政策目标,并协助落实医保计划下的核准医保计划的主要特点,例如人人受保、终身续保;在等候期后承保投保前已有的病症;以及设高风险分摊机制以分担高风险组别人士的风险等;

(乙)公帑的使用应有利於本港医疗系统的长远持续发展,包括鼓励年轻健康的人士参加医保计划;

(丙)任何公帑资助或财务诱因,应按审慎和可持续使用公帑的原则而加以考虑,并仔细考虑会否有不可取的地方或可能引起的不良影响,例如提供公帑资助可能会增加使用私人医疗保险和私营医疗服务的道德风险,因而加剧医疗通胀。此外,亦应详细考虑,确保公帑会惠及投保人及社会大众;以及

(丁)制订公帑资助或财务诱因的各个可能方案时,应谘询所有相关的持分者。



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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