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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推动创新科技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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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梁凤仪(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缺席期间)今日(五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谭伟豪议员的提问的书面回覆:

问题:

  有业界人士指出,现时政府的采购政策没有支援本地的创新科技产品,引致企业缺乏本地应用该等产品的经验作为参考,不但令技术外流,更导致新一代的科技人才流失。为改变香港现有的营商环境,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就提供诱因鼓励政府部门及工商界优先采用本地的科研成果进行研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有否积极措施加强本地市场及使用者对本土创新科技的信心,以及会否考虑设立类似「香港创造」的认证计划,以改善本土创新科技在本港被忽视的情况;若有该等措施,详情为何;及

(三)除了拨款支持营运在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发中心外,现时当局有何具体措施协助企业的研发成果商品化,以推动本地创新科技的发展?

答覆:

主席:

  特区政府一向非常重视创新科技发展,在二○○九年更把它订定为六项优势产业之一。

  发展创新科技需要长远投资,在过去10年间香港的研发开支一直按每年平均约7%的比率增长。当中,公营机构(包括政府机构及高等教育机构)的研发开支按平均每年4.7%增长,由二○○一年的50亿港元,增加至二○一○年75亿港元,占总研发开支的57%。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作为国际商业中心,特区政府必须奉行公开公平的采购政策,符合世贸组织清晰规定的招标程序。我们对所有投标者一视同仁,不会因产品的原产地而有所优待。

  然而,我们了解科研界殷切期望特区政府能从多方面推动创新科技,特别是在公营机构率先试用本地的科研成果,使它们能得到实际应用,为社会带来裨益。因此,过去两年间,我们谘询不同持份者(包括立法会)的意见,积极寻找灵活变通的方法,希望能达到培育本地创新科技的目的。

  基於上述公平公开的原则,现时政府的采购制度,既看重价格亦看重产品的质素,包括其过往的使用记录。新产品由於未能大量生产以降低单位成本等各种原因,价格通常较高;在使用记录方面,亦通常未有优秀的往绩。故此,崭新的本地科研产品要在公开招标中脱颖而出是非常困难的。所以,要促进公营机构采用本地研发的产品,我们不应改变采购制度的要求,而是应透过创新及科技基金寻找方案,协助新产品达致要求的水平。

  在二○一一年年初前,创新及科技基金的资助范围只涵盖至研发工作完成并提交报告为止,并不会包括其后的跟进工作。但要令使用者有信心采用研发成果,只凭一份报告是相当困难的。他们大都希望有现成的原型或样板供进行详细研究,或和现有的产品作比较,才能对新产品建立更大信心。更理想是能进一步见到产品在现实环境中的应用情况,以准确评估产品的优劣(例如:速度、反应时间、出现故障的频率等)。

  为此,我们於二○一一年年初扩大基金的范围,除研发工作外,亦资助制作工具/原型/样板,以及在公营机构内推行试用计划的开支。公营机构包括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及商会等。资助上限定为研发项目原来开支的30%。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研发的产品对公众有很大的裨益),创新科技署署长可酌情处理增加资助。

  以上的新安排对多方面都有好处:

  (1)对公营机构,如政府部门而言,他们可免费试用新科技以改善部门运作,亦可分享科研专家的知识和经验;

  (2)对技术开发者,如大学教授而言,可让他们见证其研发成果得以在现实环境中应用;

  (3)对参与研发项目的公司而言,他们可在设计产品的过程中收集使用者的意见,从而改良科研成果,令产品更能切合市场需要;亦可透过公营机构试用计划为公司的产品取得参考评价,作将来市场推广之用;以及

  (4)对市民大众而言,公营机构采用创新科技后服务质素和效率都得以提升,他们亦能从中受惠。

  自新安排在二○一一年推出后,已开展了很多项目,其中一些例子包括:

  (1)香港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应用技术研发中心为香港海关开发了一套基於电子锁的追踪平台,以监控车辆活动及确保货物的安全,并已在多个管制站进行测试;

  (2)香港理工大学及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应科院)最近研发各种智能家居系统及设备,并与香港房屋协会合作,於油麻地建立示范中心,提供资讯以提升长者的生活质素;

  (3)路政署亦正试用应科院的发光二极管照明设施;以及

  (4)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在将军澳医院天台安装了10千瓦的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作为辅助电源。

(二)及(三)多位议员在不同会议上均表示研发成果商品化对科技发展十分重要,这点我非常认同。所以我们在推动创新科技发展时,亦视商品化为我们的重点工作。除了上文提及扩大创新及科技基金的资助范围至制作工具/原型/样板和在公营机构内推行试用计划的安排外,其他措施包括:

  (1)鼓励研发中心建立专责团队进行科研成果商品化的工作;

  (2)创新科技署举办各项交流活动,汇聚「官、产、学、研」各界别代表共同磋商不同科技范畴的研发及商品化需求,以物色及拟定共同研发的项目;

  (3)为支持中小型科研企业进行研发,当局设有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以等额资助形式,鼓励中小企进行科研及推动成果商品化。为强化计划成效,我们已由今年四月起将每个项目的资助上限,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并扩阔资助范围至工业设计、原型测试和认证、临床前试验等,以促进商品化工作;以及

  (4)香港科学园亦为新晋科技公司提供全面的培育计划,包括培训、营商、法律、筹集资金等顾问服务,以协助科技创业。



2012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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