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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公屋租户的居住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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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九日)立法会会议上陈伟业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回覆:

问题:

  本人得悉,现时不少公屋租户的居住面积低於每人5.5平方米,虽然该等租户属於挤迫户,并於多年前已向当局申请调迁至较大的公屋单位,惟至今当局仍未安排他们入住较宽敞的单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居住面积低於每人5.5平方米及介乎5.5平方米至7平方米的公屋居民人数分别为何;

(二)在第(一)项的两类公屋居民中,过去3年,每年申请调迁至较大单位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获成功调迁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由提出申请起计至获编配合适单位为止最短及最长的轮候时间分别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改善现时的政策,令更多居住面积低於每人7平方米的公屋居民可获调迁至较宽敞的公屋单位;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为改善公屋租户的居住环境,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现时每年推出两次「纾缓挤迫调迁计划」及一次「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分别让人均室内楼面面积低於5.5平方米及7平方米的公屋租户申请调迁至较大单位。

  在推出「纾缓挤迫调迁计划」时,我们会因应当时的合适资源制定一份可供拣选单位名单,亦会向所有挤迫户(即人均室内楼面面积低於5.5平方米的租户)派发有关通告,让合资格的租户申请。合资格的租户可以从该可供拣选单位名单中按其可选地区拣选适合其家庭人数的单位。此计划是按每期的申请作独立处理,如申请人未能於某期计划中拣选得到合心意的单位,他们可於下期计划推出时,在仍符合申请资格的情况下,再度提出申请。数字显示,挤迫户的数目已由2001年计划开始时的约1万8千户(占公屋租户约3.1%)降至2011-12年底的约3千户(占公屋租户约0.45%),而人均室内楼面面积低於7平方米的租户数目,亦由2006年推出「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前的约3万4千户下降至2011-12年底的约2万4千户。

  就陈议员问题的三个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在2009-10、2010-11及2011-12年度截至三月底,分别有约3 300、3 200及3 200个公屋租户的人均室内楼面面积少於5.5平方米。而人均室内楼面面积介乎5.5至7平方米以下的公屋租户则分别有约22 900、21 800及21 200个。

(二)及(三)在2009-10至2011-12年度举办的「纾缓挤迫调迁计划」及「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下,合资格的调迁申请数目及於该年度计划内成功调迁往较大单位的个案数目如下:

(甲)「纾缓挤迫调迁计划」:

计划年度     2009-10  2010-11  2011-12
计划下的数字
合资格的调迁    1 703   1 922   1 837
申请数目
成功调迁的租     722    788    515*
户数目

* 另外还有89个租户已拣选新落成的东汇恏、石硖尾恏及元州恏单位,因屋恏於2011-12年度尚未入伙,故此仍未签署租约;及33个租户已拣选现有屋恏空置单位,待完成翻成工程后方能签署租约。

(乙)「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

  2011-12年度「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在2012年3月才接受申请,接获的申请现时仍在处理中,故未能提供有关数字。2009-10及2010-11年度数字如下;

计划年度       2009-10   2010-11
计划下的数字
合资格的调迁申请数目  3 534    4 196
成功调迁的租户数目   1 058    1 381

  由於上述调迁计划为按年计划,申请人须於每年计划推出时重新提出申请而非如公屋轮候册般轮候编配,因此房屋署并无由提出申请至获编配单位所须的最短及最长时间。

  鉴於上述调迁计划已取得一定成效,我们认为应维持每年两次「纾缓挤迫调迁计划」及一次「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令有限的公屋资源能够公平地分配予轮候册申请人以及不同类别的公屋租户。



2012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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