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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四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完善本港住屋政策」议案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多谢议员提出今日这项议案,让我们有机会与各位议员就住屋这个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议题,交流意见。
议员在原议案以及修正议案中提出的很多意见,除了涵盖运输及房屋局的政策外,亦涵盖了多个其他政策局的政策范畴。稍后时间,我会就议案作综合回应,并会将议员相关的意见向有关的政策局转达。现在,让我先概括地阐述特区政府现行的房屋政策以及落实情况。
公共租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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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租住房屋方面,特区政府透过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为无法负担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住公屋,并以维持一般公屋轮候册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为三年左右为目标。这是政府的重要政策,亦是政府对社会的一项长期承诺。
我们有一套公平及具连贯性的机制,以计算平均轮候时间。在既定的计算方法下,轮候时间是以轮候册登记日期开始计算,直至首次编配机会为止,但不包括申请期间的冻结时段。一般申请人的平均轮候时间,是指过去12个月获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请人的轮候时间的平均数。这客观的计算方法是我们订立和维持一般申请人平均轮候时间为三年左右的目标的基础。
根据房委会最新的公营房屋建设计划,由二○一一至一二年度起的五年期内,共会兴建约75 000个公屋单位,平均每年约15 000个。
为确保有稳定及充足的公屋用地供应,以落实我们的建屋目标,政府各有关部门会继续积极在不同地区物色适合发展公屋的土地。在规划公屋时,房委会会在符合现行相关法规,以及在不影响环境质素的情况下,透过放宽地积比率和高度限制等方式,充分发挥地盘的发展潜力,尽可能增加公屋供应。例如,经房屋署与规划署商讨后,我们已成功地把火炭及洪水桥的公屋项目的地积比率及高度限制放宽,两个项目因而可合共增加超过4 200个单位。我们於未来的公营房屋发展项目中,亦会继续本「地尽其用」的宗旨,以最具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兴建公屋。
房委会在推展公营房屋发展计划时,亦会适时谘询相关区议会以及地区人士,以听取他们对公屋发展计划的意见,务求相关计划可更好地回应当区居民的需要。
配额及计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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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非长者一人公屋申请者方面,房委会於二○○五年引入「配额及计分制」,理顺及重订编配公屋予非长者一人申请者的优先次序,让房委会可更集中资源帮助最有迫切住屋需要的申请者。
现时整体可编配予轮候册人士的公屋单位仍只能维持一定数量。在二○一○至一一年度,若连同透过「特快公屋编配计划」获得编配的「配额及计分制」下的非长者一人申请者一并计算,整体获配屋的「配额及计分制」下的非长者一人申请者已占轮候册申请人实际编配总数的百分之十五。「配额及计分制」对合理分配公屋单位有正面作用,能惠及更有住屋需要的申请者。如再增加配额予非长者一人申请者甚或要废除这个制度,是会减少编配予其他轮候册申请人,包括家庭及长者。
新居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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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助房屋方面,行政长官在去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了复建居屋的政策,以回应中低收入家庭在目前市场环境下的置业诉求。「新居屋计划」的对象是每月收入低於三万元,主要是属首次置业人士的家庭,而单位的订价亦会与目标家庭的供楼能力挂。根据现阶段已经物色到的土地,规划目标为由二○一六至一七年起四年总共提供超过一万七千个有关单位;而首批新居屋单位预期可於二○一四或二○一五年已经可以进行预售。
房委会正积极进行新居屋计划的相关筹备工作,包括前期规划、勘探工作等。初步已选定了位於沙田、荃湾、葵青及元朗共六个项目作为新居屋计划下的首批屋苑,并已展开谘询相关区议会的工作。房委会会密切留意市场对新居屋的需求,并继续与政府各有关部门保持紧密协调,物色适合发展新居屋的土地,目标是为将来平均每年能提供约五千个新居屋单位,但每年实际上新建和推出的单位数目,会视乎当时市场的需求情况而定。
我理解部分立法会议员以及地区人士对个别新居屋项目的位置、地盘大小以及交通和社区配套等问题有不同的意见。我们十分乐意聆听各持份者的意见。我们会平衡各方面,并尽量回应社会的诉求。但我必须指出,新居屋计划必须向前推进。
置安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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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新居屋计划外,行政长官於二○一○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与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合作,推出建基於「先租后买」概念的「置安心」计划。这项计划是房屋阶梯中的其中一个选择。这项计划的目的,是要协助长远有能力置业,但未能储蓄到足够首期的家庭,先以当时的市值租金租住「置安心」单位,让他们可以积聚资金用作将来置业之用。行政长官亦在去年的《施政报告》中宣布为「置安心」计划引入优化措施,可以确保参加人士不会因为楼价急升而打乱置业计划,亦能为储蓄计划定下较明确的目标。
一向以来,政府在房屋方面采取的是一个全面的策略,就市民不同的负担能力和住屋需要,全方位地照顾市民。在类型方面,公屋、居屋以及第二市场居屋、新居屋、「置安心」,以及私人楼宇等房屋为市民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而一些新的公营房屋计划都必须经行政会议等有关程序审批。在数量方面,我们亦会密切注意市场上不同类型房屋的供求变化,作出适当的调整。此外,我们所推行的一篮子措施,例如遏抑物业投机、确保市场透明,或者开发土地等,不但针对短期的需要,也为中及长期打算,是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主席,公营和私营市场上的各类型房屋,所服务的对象不同,不论公屋、居屋、「置安心」,抑或是私人楼宇,各有其位置,没有重叠,也互不排斥,多元化的选择只为令到整个房屋阶梯更完善、更齐备。现届政府在余下的任期会继续透过房委会为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住公屋,也会继续保持私人住宅市场的稳定及健康发展;而我相信,一个全面多元的房屋政策是会持续的,亦都是受市民所欢迎的。
私人住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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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人住宅物业市场方面,政府一直密切监察市场的发展,并对资产市场泡沫风险时刻保持警惕。自二○一○年起,当局一直循四个方向及透过长、中、短期的措施,作出应对,即增加土地供应、遏抑物业投机、确保物业市场透明度,及防止按揭信贷过度扩张,以确保物业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向低收入家庭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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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低收入人士的需要,包括房屋需要,特区政府一向都十分重视,并已从不同角度及不同政策范畴手,为他们提供安全网。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及人士可申请公屋。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则可考虑经由社会福利署推荐申请「体恤安置」,或可透过「特快公屋编配计划」以提前获配公屋单位。而综援计划亦为那些在经济上无法自给的人士提供安全网,应付基本需要,当中包括租金津贴以支付住屋开支。这些社会安全网在过去已切切实实地为很多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及人士提供了基本的住屋及生活保障。
至於身处安全网外的人士,则可透过关爱基金协助他们。基金自二○一一年成立以来,共推出了十多个援助项目,为经济上有困难的市民,尤其是那些未能纳入社会安全网,或身处安全网却又有一些特殊需要而未能受到照顾的人士提供援助。
处理「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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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分间楼宇单位(即俗称「房」)的课题,政府与社会大众一样都十分关注。针对「房」内可能出现的楼宇安全问题,屋宇署正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多管齐下的方式去处理,以保障公众及住客的安全。
其中,屋宇署自二○一一年四月起已展开一项大规模行动,目标是每年巡查150幢楼宇内的「房」,并对所涉及的建筑工程的违规之处采取执法行动。而由今年四月起,屋宇署更会加强该项大规模行动,将有关目标楼宇数目提高至每年200幢。考虑到排档可能对邻近建筑物构成潜在风险,屋宇署亦会在二○一二年抽调人手进行一项一次性特别行动,巡查位处排档毗邻的旧式楼宇内的「房」单位。连同屋宇署打算在二○一二年巡查30幢工业楼宇内的住宅「房」的计划,预期今年大规模行动的目标楼宇数目将增至约370幢楼宇。
为了配合屋宇署的执法行动,发展局已在二○一一年向立法会提交《建筑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现时正由法案委员会审议。当中有关容许屋宇署向法庭申请手令的建议,将有助屋宇署对「房」的执法工作。此外,发展局亦计划将「房」一般会涉及的工程项目纳入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规管,令业主日后在进行「房」工程时,须要聘请合资格的专业人士进行及监督工程,从而提高工程的质量及安全性。在实施这项建议后,屋宇署亦可根据在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下收到的文件,设立一个有关「房」工程的数量和位置的资料库,令屋宇署能有效监察这些工程并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
房屋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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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的房屋政策目标,整体来说,是为不同负担能力的市民提供不同层次的住屋选择。对於无法负担租住私人单位的低收入家庭,正如我刚才所说,政策是为他们提供租住公屋。
公屋之上,我们有不同类型的资助房屋,例如「居者有其屋」(居屋)第二市场计划下的二手居屋,业主可在无须缴付补价的情况下售予公屋租户或绿表申请人,以及新居屋计划下的单位。再者,私人物业市场上一些普罗大众可负担的单位(包括在公开市场上出售的居屋单位)以及由房协负责兴建的「置安心」资助房屋计划下的单位亦为不符合公屋申请资格的人士提供可负担且实而不华的住宅单位。同时,政府会透过土地开发,向私人市场供应充足的房屋用地,让市场继续担当其角色,为有意置业的市民提供市值价格的住宅单位,以满足不同负担能力的市民的多元化住屋需要。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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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正如我刚才发言开始时表示,房屋问题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政府现时已从不同角度及层面回应各个阶层市民的住屋需求,并采取了果断的措施去处理市民关注的问题。我知道各位议员在稍后时间亦会就房屋相关课题进一步发言。我会在听取过各位议员就这个动议辩论的发言后作一个总结,综合地回应议员关注的问题及建议。多谢主席。
完
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