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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要素──食物温度控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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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去年共调查二百九十宗涉及食肆和食物业的食物中毒事件,与过去三年的宗数相若。

  中心首席医生(风险评估及传达) 蔡敏欣和高级医生(食物事故应变及管理)罗汉基今日(四月十八日)举行简报会,阐述食物贮存在不适当温度所引致食物中毒事件的情况。

  罗汉基医生说:「过去三年,食物中毒事件的受影响人数维持在大约九百至一千三百人之间,远低於二○○六年约三千三百人。」

  他说:「相关的统计数字下降,显示政府在保障食物安全方面的工作略见成效,既获得业界的积极响应,亦提高了公众的安全意识。但近年食物中毒事件的宗数维持平稳,意味一些食物安全措施或许有需要加强,以进一步减少食物中毒事故。」

  他表示,因为将食物贮存在不适当温度而引致的食物中毒事件,由二○一○年的十五宗,跳升至去年的三十一宗。

  已煮熟或易腐坏的食物如非即时食用,应存放在适当的设备内,并保持在摄氏四度或以下,或摄氏六十度以上,以抑制细菌滋生及繁殖。部分菜式烹调后尤其需要适当贮存在低温或高温的环境,例如醉鸡和炖牛肉。

  细菌是导致食物中毒的最常见病原体,占全部食物中毒个案的八成一,其中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和金黄葡萄球菌是最常引致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三种细菌。

  这些致病菌有机会天然存在於食物内,亦可能是经其他食物交叉污染。不论成因为何,如果食物存放在室温或「危险温度范围」(即摄氏四度至六十度之间)的时间过长,细菌亦可以迅速繁殖。

  蔡敏欣医生呼吁市民注意良好的食物安全守则,高温处理食物是最有效杀灭细菌的方法。

  她亦提醒食物业的负责人和市民应彻底煮熟食物,食物的中心温度必须达至摄氏七十五度或以上。

  要有效抑制细菌滋生,蔡医生表示,应避免将食物贮存在摄氏四至六十度这个「危险温度范围」。

  她补充:「简单而言,热食或已煮熟的食物在食用前应存放在摄氏六十度以上的环境,而冷吃的食物则应存放在摄氏四度或以下。已煮熟或易腐坏的食物,若存放在室温环境下超过四小时,应该立即弃掉。」

  她又提醒市民在准备食物时,除了要慎防生熟食物交叉污染外,食物在食用前亦先经彻底煮熟。已煮熟食物如非即时食用,则应存放在适当的温度,以保障食物安全。

  不少食物业处所已签署食物安全「诚」诺,向员工宣扬「食物安全五要点」,并加以实践。有关处所的名单可於「开饭喇!」网页(www.openrice.com)找到。

  「食物安全五要点」为:
 
一.精明选择(选择安全的原材料)  
二.保持清洁(保持双手及用具清洁)
三.生熟分开(分开生熟食物)
四.煮熟食物(彻底煮熟食物)
五.安全温度(把食物存放於摄氏四度或以下/摄氏六十度以上)

  尚有一个相关的手机应用程式,让市民随时随地搜寻签署食物安全「诚」诺的店铺资讯。

  蔡医生说,市民只要输入店铺位处的区域、地点、种类、供应菜式的种类、或以店铺名称的关键字等,便可以搜寻心目中店铺的资料。

  食物安全中心将於下月二十六日举行食物安全日,今年的主题为「适温适食」,以提醒公众准备食物的守则。

  中心亦将举办多场讲座,分别向市民和业界讲解食物安全的议题,包括有关食物的适当贮存温度、如何避免食物中的异物、认识营养标签,及食物事故的风险。此外,中心将於下半年举办摄影比赛,以鼓励公众参与。更多有关中心就食物安全要点推广的资料,可浏览中心网页(www.cfs.gov.hk)。



2012年4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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