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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大学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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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二十八)在立法会会议上张文光议员的提问和署理教育局局长陈维安的书面答覆:

问题:

  就本地和非本地学生使用教育资源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按学术程度及课程资助模式(即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课程,以及自资课程)划分,过去三个学年,每学年各教资会资助院校的本地和非本地学生人数分别为何;当中非本地学生的原居地(详列他们来自内地或亚洲哪些城市,或哪些其他地区等)为何;

(二)是否知悉,按学术程度及课程资助模式划分,过去三个学年,每学年各资助院校为本地和非本地学生提供的宿位数目分别为何,以及本地和非本地学生申请及获批宿位的人数分别为何;

(三)就资助院校所有学士学位课程学生应有机会在其课程的修业期内入住学生宿舍最少一年(即「三年一宿」或「四年一宿」)的政策,是否知悉,在过去三个学年以及预计在下一学年,有哪些资助院校未能按此政策为该等学生编配宿位,以及未能获安排最少「三年一宿」或「四年一宿」的学生人数和他们占相关院校全体学生人数的百分比为何;该等院校有何方法解决未能按该政策编配宿位的问题;

(四)是否知悉,按学术程度及课程资助模式划分,现时各资助院校平均安排每位非本地学生在其课程的修业期内入住学生宿舍多少年;
 
(五)是否知悉,按学术程度及课程资助模式划分,过去三个学年,每学年各资助院校获分配由公帑资助的奖学金的拨款额,以及其本地和非本地学生申请和获颁发这类奖学金的人数及所获金额分别为何,并列出两类学生获颁授奖学金的比率;政府和教资会有何监察机制,确保各资助院校公平审批及分配各项奖学金;各资助院校有何机制处理就其审批及分配奖学金提出的不满及申诉;

(六)是否知悉,各资助院校在审批或分配学额、宿位及奖学金时,有何政策或机制确保所提供的资源能优先满足本地学生的需要;

(七)鉴於二○○六至二○○七年度的《施政报告》提出由政务司司长领导跨局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研究有关推动香港成为区域教育枢纽的策略性事项,该委员会的研究事项之一,是因应宿舍设施短缺已成为院校取录非本地学生的最大障碍的问题,考虑政府应否为院校提供宿舍设施或就提供这些设施给予资助,督导委员会成立至今举行过多少次会议;有否为解决非本地学生的宿位需求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及

(八)政府在推动教育枢纽或教育产业前,有否相应增加资源及订立政策,以确保不会因为资源不足而引发本地和非本地学生的矛盾;若有,有何相关措施;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过去三个学年,在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修读资助及自资课程的本地和非本地学生,按院校、修课程度及原居地划分的人数详列附件一。

(二)根据教资会资助院校所提供的资料,院校的宿位(包位公帑资助、私人资助及临时宿位)主要是提供给教资会资助课程的学生,只有少量宿位提供给自资课程的学生。以二○一一/一二学年为例,在26 676获批宿位学生人数当中,25 541名学生就读教资会资助课程,其余1 135名学生就读自资课程。在二○○九/一○至二○一一/一二学年,各院校可供分配的宿位数目,以及按本地和非本地学生和修课程度划分的宿位申请和获批宿位人数详载附件二。

(三)、(四)、(五)及(六)

学额

  根据现行政策,教资会资助院校副学位、学士学位和研究院修课课程可招收的非本地学生人数上限为这些课程的核准学额指标的20%,包括最多4%的教资会资助学额和最多16%的非教资会资助学额。由於非本地学生主要在核准限额以外超额收生取录,因此并不会与本地学生构成直接竞争。院校在符合上述政策的前提下,会因应其发展和资源情况,自行决定取录非本地学生的实际人数。

学生宿舍宿位

  根据现行政策,我们会按以下准则计算教资会资助院校的公帑资助宿位需求:

(一)所有学士学位课程学生有机会在修业期内入住学生宿舍最少一年;以及

(二)所有研究课程研究生、非本地学生和每天交通时间超过四小时的学士学位课程学生,均需要学生宿位。

  除岭南大学及香港教育学院以外,此准则适用於所有教资会资助院校(注)。

  学生宿位如何分配属院校自主范围内的事务,教资会并没有向院校发出相关指引。各院校自行制定准则和程序,以编配公帑资助宿位及自资宿位,并把有关准则公开予学生参考。院校亦设有机制处理学生的上诉。一般而言,院校编配宿位时会考虑一篮子的因素,包括在可行的情况下让所有学士学位课程学生有机会在修业期内入住学生宿舍最少一年,以及让有住宿需要的本地学生和非本地学生优先编配宿位。

  据院校表示,由於并非所有本地学士学位课程学生都申请入住宿舍,而有意体验宿舍生活的学生亦不一定会在其修业期内每个学年均提交申请,因此院校没有统计本地学士学位课程学生入住宿舍最少一年的数字。院校亦没有统计非本地学生入住宿舍的平均年期。

奖学金

  现时由公帑资助、给予教资会资助院校资助课程学生的奖学金包括「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划」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奖学金」。「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划」由研究资助局(研资局)成立及管理,旨在吸引香港及世界各地优秀的研究生,在受教资会资助院校修读以研究为本的博士学位课程。研资局对所有申请一视同仁,没有为本地或海外学生设定限额。得奖人不论是来自本地或海外,每人均可获每月二万元的津贴,及每年一万元的会议及研究活动交通津贴,为期三年,即总数为每名博士生75万元。

  「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划」的评审工作由研资局统一处理,每一位成功获院校提名的申请人,均由一名本地及一名海外专家进行初步评审,然后由最少十名海外专家所组成的评选小组作最后决定。所有参与评审的专家均须作出利益申报。本地的评审专家不会被安排评审来自其所属院校的申请,而他们亦不会知悉申请人所就读的院校,以确保在评审时不会出现偏颇。若申请人对结果不满意,可要求研资局覆核有关决定。

  「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划」由成立至今已处理三轮申请,按本地及非本地生划分的申请和得奖数字详载附件三。

  至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奖学金」,目的是表扬本地与非本地学生的卓越表现,从而吸引更多优秀本地学生留港升学和更多出色的非本地学生来港就学。每个学年,政府拨款予十所提供公帑资助全日制副学位及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院校(包括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香港演艺学院和职业训练局),用作颁发奖学金之用。得奖的学士学位及以上本地学生,每年可获颁奖学金40,000元,非本地学生每年可获80,000元。本地与非本地副学位课程学生每年则可获颁奖学金20,000元至30,000元。

  各院校均以各自的方式处理奖学金的申请。领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奖学金的院校每年须向政府提交报告,确保奖学金计划是公平、公开及公正地执行。如有申请人对结果不满意,可向各院校有关行政部门/奖学金委员会查询或申诉。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奖学金」过去三年按本地及非本地生及院校划分的申请和得奖数字以及拨款额详载附件四。

  另一方面,政府在二○一一年十一月成立为数25亿元的「自资专上教育基金」,为修读经本地评审自资副学位或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并支援院校提升质素和加强质素保证的工作。基金下设有「自资专上奖学金计划」(计划),目的为杰出的学生颁发奖学金。计划设有严谨的评选及监察机制。基金的督导委员会订立各项奖项的颁发准则及奖学金的分配。各参加院校根据有关准则提名合资格的学生,呈交督导委员会辖下的专责委员会进行评选。由於修读经本地评审自资副学位或学士学位课程的海外学生数目甚少,我们估计获奖的学生将以本地学生为主。

(七)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高层督导委员会,过去就有关发展香港作为区域教育枢纽的目标订定政策方向,包括为资助及自资院校的非本地生提供寄宿设施。

  筹划学生宿舍是当局和教资会资助院校不断进行中的工作,当局一直鼓励院校善用现有的宿舍设施以及积极探讨不同方案。除了为院校提供新土地外,院校亦会考虑如何利用现有空置或已发展的土地资源,应付新增的需求。当局及教资会会按既有渠道尽量提供协助。此外,当局亦与教资会资助院校研究可否在校园以外兴建联合宿舍,供院校共用,以解决宿位短缺情况。

  在自资界别方面,政府一直支持院校申请土地作校舍和附属设施的用途(包括宿舍),并透过「批地计划」为院校提供土地,兴建教学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在政府的支持下,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和恒生管理学院均成功获批土地兴建校舍和宿舍设施。除了土地之外,政府亦建议扩大「开办课程贷款计划」,以支援自资高等教育界别发展学生宿舍,以及把贷款计划的承担额增加20亿元。

(八)为发展教育服务,近年我们推行了或计划推行一系列措施,以促进高等教育界别的国际化和多元化发展。就国际化方面,我们在二○○八年推出了一篮子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把公帑资助专上课程的非本地学生限额增加一倍至20%;拨款十亿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奖学金基金(政府奖学金基金),以颁发政府奖学金予杰出的本地和非本地学生;容许非本地学生从事暑期工作和在校园从事兼职工作;以及准许非本地学生毕业后无条件留港12个月。二○一一年,当局向政府奖学金基金注资2.5亿元,让修读公帑资助副学位课程学生亦能受惠。我们建议於二○一二至一三年度再向政府奖学金基金注资十亿元,为杰出学生(包括本地及非本地学生)设立更多奖学金或奖励计划。

  增加公帑资助专上课程的非本地学生限额至20%,不会令政府承担额外的经常开支,因为提供额外学额所涉及的经常开支,会由院校的学费收入及其他收入来源应付。一般而言,教资会资助院校向非本地学生收取的学费,应最少足以收回非公帑资助学额所需的一切额外直接成本。

注:
由於岭南大学位处地点较偏远,并有志发展为一所规模较小的全寄宿博雅大学,因此政府为该校全日制学位课程的半数学生提供宿位。至於香港教育学院,由於宿舍生活对职前师资训练的质素有所裨益,因此,在建校时,当局已按推算的全日制学位课程学生人数,为该校半数学生提供宿位。



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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