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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紧急召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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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伟业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本人了解,社会福利署、房屋署及香港房屋协会批出老人紧急召援系统(平安钟)津贴的申请后,均会由同一间平安钟服务机构向申请人提供平安钟服务,而该机构提供的服务累计涉及数千万元的平安钟津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各有关政府部门接获的平安钟津贴的申请数目分别为何;

(二)过去3年,每年获政府部门转介领取平安钟津贴的新个案并向该等申请人士提供平安钟服务的机构名称,以及每间机构获政府部门转介的新个案数目分别为何;

(三)过去3年,每年第(二)项提及的各间机构透过为政府部门转介的个案提供平安钟服务涉及的平安钟津贴金额分别为何;及

(四)有否措施确保各间平安钟服务机构在公平的环境下,获政府部门转介领取平安钟津贴的个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社会福利署(下称社署)和香港房屋委员会(下称房委会)现时分别向合资格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下称综援)长者和居住在房委会辖下租住公屋的合资格长者户,按实报实销的方式,提供一笔过最高2,500元的津贴,以安装紧急召援系统。综援长者亦可选择不申领该一笔过津贴,而申领每月最高100元的恒常津贴,以缴付紧急召援系统服务的月费。至於香港房屋协会(下称房协),则会代所有居住在其辖下长者居住单位及其他合资格的长者租户,直接向紧急召援系统服务供应商缴交月费。

  受惠於上述安排的人士,都是自行选择合适的服务供应商。社署、房委会和房协所提供的协助,并不包括向他们推荐供应商,或把其个案转介给供应商。虽然由房协代缴月费的长者租户只能从房协认可的供应商名单中选其一,但任何紧急召援系统服务供应商均可申请成为认可供应商,而房协会考虑其服务质素及技术水平等因素,采用一致准则审核申请。

  就陈伟业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在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分别有1名、2名及1名综援受助人领取紧急召援系统一笔过安装费津贴;而领取每月服务费津贴的综援受助人,则平均每月分别有33 283名、36 434名及38 771名,社署并无备存当中属新领取津贴的受助人的分项数字。

  房委会在上述三年分别接获1 750宗、1 755宗及1 616宗一笔过紧急召援系统安装费津贴的申请个案,当中成功获房委会提供津贴的个案共有5 030宗。房协则分别批出了179宗、155宗及106宗直接代缴紧急召援系统每月服务费的申请。

(二)、(三)及(四)由於紧急召援系统服务供应商根本不会获社署、房委会及房协转介申请人的个案,所以问题的第(二)、第(三)和第(四)部分并不适用。



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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