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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急切质询二题:两电电费加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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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华明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24(4)条提出的质询及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答覆:

问题:

  本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下称中电)和香港电灯有限公司(下称港灯)公布明年电费加幅,两间电力公司(下称两电)的加幅非常大。中电加幅达到百分之9.2,港灯加幅为百分之6.3,而纵使其后港灯宣布会优化现行电费累进收费制度,以减低电费调整对基层市民及中小型企业的影响,但相信加幅会进一步刺激通货膨胀(下称通胀),加重市民负担和商户经营成本,使严重的通胀问题进一步恶化。政府表示,与中电商讨加电费时有分歧,包括中电营运开支预测增幅高于通胀和电费建议中包含过早的资本开支。但政府和中电并没有详细解释。近日两电宣布明年大幅增加电费,引起民怨沸腾,行政长官也罕有地公开批评。政府表示其中一间公司在最后阶段同意调低加幅,但另一间公司则仍未有积极回应,这做法是前所未有的。由于新电费会在明年一月一日实施,时间紧迫,而且有迫切的重要性,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立即公布两电的五年发展计划内容,以及电费的加幅是否仍有下调的空间;

(二)中电提出增加百分之6.25的基本电价的理据为何,以及当局是否认同;及

(三)鉴于政府指计算基本电价时,营运开支预测增幅高于通胀,以及包含过早的资本开支,政府可否进一步阐释?

答覆:

主席:

  政府每年都严谨地审议两家电力公司提交的电费加价建议。正如我刚才回答李慧琼议员的主体答案中提到,每年在收到两电提出的加价建议后,政府的会计师和能源顾问会在《管制计划协议》(《协议》)的框架下,从两个层面、五个重点去进行把关工作。《协议》自二○○九年实行以来,经过我们审议后,两电每年的基本电费加幅,都未达至发展计划的基本电费率的上限。

  我认同李华明议员问题中提到,今年的情况是「前所未有」的。事实上,过往数年,政府和两电在电费的商讨上,双方在据理力争的同时,亦展示了对《协议》既作为管制框架,亦提供空间予公司为电力供应作出长远投资。双方对此目标,互相尊重。两电在维护公司的利益的同时,亦接受政府提出关于资本投资及其他开支的合理质疑,并适时剔除有关项目;至于每年关于电费稳定基金和燃料费条款帐的结余,双方经过讨论后,亦都能达至共识。

  但是,今年的情况特别的是,两家电力公司其中的一家,在面对政府在审议期间,和及后行政会议、立法会,以致市民大众的质疑时,仍然相当坚持。

  就李华明议员的问题,现回覆如下:

(一)在电力公司的资本投资方面,正如我们在二○○八年初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中显示,中电和港灯在本个发展计划先前获批核的资本投资上限,分别为399亿及123亿,当中主要包括:

(i)扩展及改善输电和配电网络,以配合新发展区如西九龙和新铁路路线等发展,并增强供电质素及可靠性;
(iii)安装减排设备如烟气脱硫装置等;
(iii)维修及翻新发电设施;以及
(iv)提升客户服务。

  经审议后,我们认为中电仍有下调电费增幅的空间,并已促请中电回应。正如我之前所说,中电刚在今早作出修订。

(二)及(三)政府认为中电来年基本电费加幅中,营运开支增幅,正如中电公布达11.2%,远超通涨。中电表示,由于它在二○一一年将一些保险退款回馈用户,令到其二○一一年的营运开支不寻常地减低,致令其二○一二年的增幅扩大。但政府留意到,中电二○一一年的营运开支并非所言的特别低。相反,二○一一年的营运开支比以往所有年份的开支为高。我们所指的营运开支,已剔除折旧、购买核电等弹性较少的项目,它主要包括人工、行政费用等,政府因而要求中电透过加强成本控制措施,进一步减省营运开支,以减低来年电费增幅。

  就中电的资本投资,政府质疑的「过早投资」主要涉及为提高发电容量进行的「筹备工作」及「初期工程」,预测在二○一二年所需的开支以亿元计,并非单单中电所指的可行性研究。这些项目尚未被充分审订或被纳入现行发展计划。由于二○一一年中电的最高用电需求较二○一○年为低,因此没有足够理据支持提高发电容量,因而我们要求中电将有关开支从二○一二年的预测资本开支中剔除。

  中电提出的另一项论据,是基本电费增幅主要由于减排工程的资本开支所致。要求两电减排,是政府赞同的。不过,我们必须指出,中电的燃煤机组减排工程,已于二○一○至二○一一年分阶段完成,所以,因减排而产生的资本开支,并非导致来年基本电费加幅的主因。政府质疑的「过早投资」,虽然对二○一二年的电费影响不大,但由于相关工程涉及加大发电容量,未来如需继续投资于这项工程,可能涉及庞大资本开支,及引致更大的基本电费加幅;反之,如批准这些初期工程,但最终加大发电量的工程不被接纳,现阶段的工作及初期工程将会白费,而市民亦要白白支付这笔开支。故此,在未能确立新发电容量前,我们要求中电将有关开资从二○一二年的资本开支中剔除。

  此外,我们认为中电可透过增加燃料价条款帐负结余及减低电费稳定基金去纾缓电费升幅。以燃料价条款帐为例,中电预算中的8亿元负结余,远比发电规模较少的港灯为低。不过,我理解到中电进一步调低增幅时,会将负结余调升到14亿元。

  在电费稳定基金方面,中电在记者会上预测于二○一二年年底基金结余为三亿,并形容这是过去25年来最低的结余水平。在此,我们需要提出几项数据:

(i)第一,中电在二○○九年预测当年年底的基金结余为1.5亿元。因此,现时预测的二○一二年年底3亿元结余并非中电所言的25年来最低的结余;

(ii)过去十年中,中电有八年低估其基金结余,因此政府对中电的基金结余的预测,尤为审慎;

(iii)两间电力公司之间,中电一直维持较大的基金结余。在二○○一至二○○八年,即上一个《管制计划协议》期内,中电的基金结余平均接近30亿;新的《管制计划协议》引入管制后,政府将基金结余上限由每年本地售电收入的12.5%收紧至8%,中电在二○○九年之后的基金结余,虽然由16.5亿元逐年下降,但仍高于另一间公司。相比之下,港灯过去十年中四年的基金结余为零,其余年份,最高只徘徊在3亿至5亿元左右;

(iv)另一项会影响基金结余的是向广东卖电的收入。中电在调整其来年的基本电费时,假设二○一二年并没有如往年一样向广东出售电力。由于有关售电的净收益,八成须回馈用户,若中电来年会向广东售电,其收益很可能会纳入基金中,令结余增大。

  电费稳定基金的设立,正正是要纾缓电费增加对公众的影响。现时香港正面对环球经济前景不明朗及本地通胀压力,这正是电费稳定基金发挥作用的时候。基于以上各点,我们认为中电仍有空间,减低电费的加幅。



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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