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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管局加强监察药物质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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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医院管理局发出∶

  医院管理局大会成员在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举行的内务会议,讨论及通过监察药物制造及供应商表现的机制,以加强药物品质控制及售后服务。医管局将在下月向供应商作出简报,以期于二○一二年首季实施。

  大会成员亦知悉,医管局药物品质保证办事处会在十二个月后评估及检讨有关机制的成效。

  医管局联网服务总监张伟麟医生说:「根据有关监管计划,我们会加强监察制造商和供应商的药物是否符合产品规格、质素要求和服务表现。」

  这个机制的重点在于能够为未来的药物供应投标评审提供有用的参考指标,而医管局可以同时沿用现行机制,假如制造商或供应商违反合约条款,提供差劣的药物及服务,医管局会中止合约或提出索偿。

  目前已有既定程序方便前线医护人员对药物质素作出投诉及报告有关问题,所有问题将会按其严重程度作风险评估,以对治疗效果及对病人健康可能构成的影响划分等级。而药物品质保证办事处亦会作出相应的跟进行动,包括继续监察、提出警示,以至最严重的停用药物。

  张伟麟医生补充说:「医管局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按监管当局指示作出回收行动,此外,亦会配合制造商因药物潜在质素问题进行的自愿回收行动。」

  「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应商都要全面调查有关问题,并建议改善方案防止事件重演。」

  医管局投标评审小组将会参考由上述机制建立的监察药厂或供应商资料库纪录,与产品的规格评核及投标价格一并考虑。在合约期间突发出现的质素及表现问题亦会提交投标评审小组,考虑是否有违合约条款。

  张伟麟医生总结指出,上述机制在草拟和制订阶段,均经过广泛谘询业界人士,并且充分考虑公众及病人对公立医院药物质素的期望。



2011年11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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